萝北县教师进修学校管理手册内容摘要:

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敬业精神。 对认真履行职责的教 研员予以奖励。 第二十四条 重视教研员的继续教育,积极为教研员进修创造条件。 教研员进修应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以在职为主、自学为主、所教学科为主。 第二十五条 其他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具体任职资格及职责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修改本章程有关条文须经教职工大会通过 ,并报送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 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设置机构 ,聘任中层干部、教师及其他人员,建立岗位目标责任书,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代会通过,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萝北县教师进修学校学科教研员考核评价方案 为了加强学科教研员管理,促进教研员在教研、培训、科研等方面专业引领作用的有效发挥,依据萝北县教师进修校教研员工作职责要求,特制定本考核评价方案。 ( 一 ) 、考评对象 进修校在职各学科教研员 ( 二 ) 、 考评目的 加强学科教研员管理,运用评价的激励效应,充分调动和激励教研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研员专业成长和学校整体工作的提升。 ( 三 ) 、考评内容 教研员考核评价以教研员岗位职责,教研员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为基准,以教研员的思想素质,工作态度,培训、教研科研成果为主要内容。 ( 四 ) 、考核方式 进修校成立学校教研员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学校教研员进行考核评价。 考核领导小组由 学校领导班子 成员 、部门主任、教研员代表组成。 教研员考评按年度进行。 实行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 评价相结合,自评与年终 考核相结合。 同行评和领导评要在个人自评、个人述职的基础上进行。 最终分值为:自评分 + 它评分 + 加分 — 减分。 ( 五 ) 、考核结果的运用 教研员年度考核结果,将是学校教研员评优、晋职晋级重要依据,将与学校设立教职工完成的目标奖相联系。 2020 年度教研员年度考核总分为 150 分(不含加分项目)目标奖金为 300元。 奖励按考核分数分为两个档次:一、二等分别占考核人数的 3040%6070%。 相关说明: 校级班子主要成员参加局党委考核, 享受第二档次 目标奖。 财会室 人员的考核,暂不制定考核标准,享受第二档次 目标奖。 新调到学校不满一年的同志不参加教研员考核,享受第 二 档次目标奖。 目标考核在第二档次的教研员,不得评为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 萝北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工作年度量化考核细则 一、师德评价( 40 分 ) 自评( 10分) 教职工评价( 10分) 中层以上领导评价( 10分) 基层学校评价( 10分) 注:师德问题严重的,该项一票否决。 二、出勤考核( 10 分) 本年度 出勤 考核 , 每缺勤一天 0、 5分 ,每迟到、早退三次计为缺勤一天。 三、常规工作过程考核( 100 分) (一)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40分) 认真而富有成效地完成年初工作计划中各项工作任务,少一项部门相关人员扣除 25分。 特殊情况除外。 (二) 自我发展提高情况( 10分) 积极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者培训活动。 每次培训后进行汇报并上交汇报材料,培训效果好。 ( 5 分) 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读好一本书,掌握一项现代教育技术(有佐证材料)。 ( 5 分) (三)履行职责情况( 50分) 科学研究职能( 10分) ( 1)、 课题研究,主持县级、部门以上科研课题一个,有阶段性研究报告。 ( 3 分) ( 2)、写好一篇论文或调查报告。 ( 4分) ( 3) 高质量完成抽考命题工作,对学科 质量 实施 监控,每次抽考后写出质量分析报告。 中学教研员每年要通过调研、试卷分析、写出所任学科中考质量分析报告。 ( 3分) 引领指导职能( 12分) ( 1) 每年至少上一节 研究 课( 45 岁以上者、从事教研岗位不满一年者自愿参加),每年至少下基层学校兼课一周。 ( 5 分) ( 2) 指导和培养年青教师成长,共同制定发展计划, 逐步让年青教师 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每年至少带出一名教师,有成长研究报告。 ( 4分) ( 3) 认真组织和参与外出及各校教研活动,落实学科教研基地,指导好校本教研、校本培训工作。 ( 3分) 管理服务职能( 28分) ( 1)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基于继续教育内容的学科培训活动。 ( 5 分) ( 2)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基于学科的教研活动( 5分) ( 3) 每年包校一所,在校听课指导时间不少于 2周。 ( 3 分) ( 4) 每周深入学校指导教学一天 ( 6 分)。 ( 5) 每年听课不少于 100 课时。 ( 5 分。 每少 10 节扣 1 分) ( 6) 保质保量完成教研部集体 教科研工作任务。 ( 4 分) (四) 常规工作过程评价方式 自评占总分 10%。 教职工评价占总分 20% 部门领导评价占总分 20% 考核小组评价占总分 50% 四、加减分项目 撰写的教育教学、教研教改、教育科研等经验文章在国家、省、市级报刊发表,每篇分别加 4分、 2 分、 1分;在《萝北教育》发表的每篇加 1 分。 (不累计加分,最高分 4 分)。 为萝北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特殊贡献加 62分。 教研、科研方式有创新,并有突出效果,加 2—— 1 分。 五、本细则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三、兼职教研员管理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兼职教研员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兼职教研员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⑴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 感,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心教研、科研工作,遵纪守法,具有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 学风朴实严谨,有较高的学术素养和组织协调能力。 ⑵ 对本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等方面有较为深入的研究,了解本学科的研究动态,能够把握教改方向,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及计算机操作能力。 ⑶ 在学科教学和教研工作中业绩突出,教学教研水平较高,在全县具有较大影响,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切实起到带头作用。 ⑷ 近五年来,曾获过县级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等荣誉称号,中学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师范专科 以上),小学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中师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 40周岁,从事教学、教研工作 5 年以上,年度一评三考成绩合格以上,具有中学二级、小学一级以上职称。 在教育局领导下,由教师进修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教师进修学校根据兼职教研员岗位需求,由各部门在全县各学校中推荐选聘人员名单(特殊岗位除外),提交进修校选聘领导小组考察后研究确定初步人选,由教育局终审认定后,通报全县。 县教师进修校将与所聘教研员签订聘约,并颁发证书。 ⑴ 兼职教研员由县教师进修学校和所在学校 进行双重管理,兼职教研员在完成学校工作基础上,按照县教师进修学校工作思路及重点,积极主动完成进修校及其教研部安排的工作,配合、协助教研员搞好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服务工作。 ⑵ 积极参加进修校教研部开展的多层次、多形式的教研活动,并在活动中积极献计献策。 每人每年参与县级以上教研活动不少于 2 次,听课不少于 20节。 ⑶ 除完成好自己所任学科教学外,经常深入课堂,发现本学科教学中的经验及问题进行分析,及时反馈给教研部。 协助教研员搞好课程、课程标准的分析与研究。 ⑷ 在教育教学、教研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课题研 究,善于进行教育教学工作总结,积极发表教学论文,经验文章,每人每年有一篇以上教学论文或经验文章在县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或至少有一篇市级以上的论文在评选中获二等奖以上。 ⑸ 每学年在全县或学校、乡镇教研活动上执教或指导一节以上观摩课并作点评,或每年在校本培训、校本教研中作一次以上讲座。 ⑹ 善于挖掘和培养新人,打造骨干教师队伍。 每位兼职教研员有 12 名青年教师作为个人直接培养对象。 ⑺ 创建学科特色,打造学科品牌。 ⑴ 在推选骨干教师和教改先进方面,个人和所在学校教研组享受优先考虑待遇。 ⑵ 在大型 教研活动中,享受优先交流权。 ⑶ 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参加各级各类的教育考察和培训。 ⑷ 优先利用教师进修学校各类教育资源。 ⑸ 优秀兼职教研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晋职晋级。 ⑴ 兼职教研员在完成学校工作基础上,结合学校特点,在县教师进修校整体工作安排下,搞好学科教学研究、教育指导和教学服务工作,兼职教研员所在学校要为其参加业务进修、培训和各项学科教研活动在时间和经费上给予一定支持帮助。 兼职教研员参加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由进修校出具证明,任职学校适当计入工作量。 ⑵ 兼职教研员实行聘期制。 每 三年为一个周期,下一个周期需要重新聘任。 ⑶ 兼职教研员实行年度考核制。 每年度考核一次,年度考核结果将反馈于学校,作为学校年度考核的组成部分和评价兼职教研员工作的重要依据。 兼职教研员聘期内如长期不能履行职责或给教研员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县教师进修校有权随时对其进行解聘,报教育局备案。 四、萝北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联系学校制度 为了体现 “教研机构要充分发挥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的作用 ”,有效推进 “校本培训 ”和 “校本教研 ”制度的建设,推进我县新课改向纵深发展。 我校决定教研工作重心下移,致力于把教学研究的重心置 于具体的学校教学情境中,在发挥专业引领的同时,让教研员与新课程同成长。 为此,特制定教研员联系学校制 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教研工作制度。 拓宽教研员视野,准确把握基层学校的工作动态,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全面落实课程改革目标,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有效提高教研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主要职责 、宣传 教研员深入所联系学校应虚心向基层学校的领导、老师们学习,学习他们各方面的优点和经验,做好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新教育理念等宣传,并加强自身师德修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促进自身业务能 力的提高;坚持学习与指导相结合,促进基层学校校本制度的建设;自觉融入学校,与师生广泛沟通,积极宣传课改新理念,推广教研新成果。 教研员到所联系学校的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关注学校课改动态、教研动态、教育资源使用开发情况、教师学历提高和专业成长状况,广泛征求基层学校及教师对进修学校的意见和要求,为促进进修学校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每位教研员联系一所以上学校,作为学习、实践和开展研修活动的基地。 与学校建立起 “手拉手、结对子 ”的帮扶关系。 教研员要积极主动参与联系学校的研修活动,学习先进经 验,对学校的研修活动给予有效的指导,为学校培养教学骨干,提高教科研水平。 为促进基层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提供必要的服务。 三、工作任务 教研员联系学校必须做到 “七个有 ”和 “七个一 ”(整个过程有记录) ,每年深入联系学校四次以上;每学期组织或参与一次以上有影响的校本教研活动,(促进校本教研制度建设) ;(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每学期组织或参与一次以上校本培训(提高培训实效) ,走上讲台;每年讲一周教研示范课或研究课。 (突出专业引领) 找薄弱点,研究突破口,指导学校开展实效性课题研究;每年写一篇以上调研文章或课题研究阶段报告。 ;(或每次活动后必须进行专项反思)每年写一篇教研案例或反思。 ,走近教师,融入课堂,为教学诊脉;注重培训过程的互动性、针对性和实效。 在基层学校领导的参与下,每学期举行一次以上对话式培训活动;在教学设计,听说课,观课堂的基础上评一节课 “手拉手,结对子 ”活动;每年有重点指导培养 1名教师(促使其在 教育教学领域有所建树)。 四、考评办法 教研员联系学校要认真填写《萝北县教师进修学校 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情况登记表》,由所到学校对联系学校工作完成情况签章认定。 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成效作为年终工作考评的主要依据之一。 五、萝北县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参照《黑龙江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和《鹤岗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制定《萝北县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第二条 骨干教师是具有相关类别的教师资格,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成果显著 ,学科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并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起到指导、示范、带头作用的优秀中小学教师。 第二章 选拔和认定 第三条 骨干教师的选拔: (一)骨干教师的选拔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形式,按照广泛发动、自愿报名、严格评审、择优选拔、逐级推荐的程序进行。 (二)骨干教师选拔的范围是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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