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干线波分传输系统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商务分册最终稿内容摘要:

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标报价的投标,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16)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17)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8) 投标货物数量或供货范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9)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投标; 20) 违反《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的投标; 21) 违反国家计委等七部委 12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投标; 22) 依据国家计委等七部委 12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属于重大偏差的投标。 27 评标的方法和定标的原则 投标文件的详审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26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评委会按以下规定进行详审: 1)评委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资格、财务经营状况、是否低于成本价、有无不能接受条件、投 标货物的技术和生产能力以及业绩、信誉等综合实力进行 初步评审。 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或无履行合同的能力,其投标将被拒绝。 2)评委会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 资格性评审。 3)评委会对资格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 商务评审。 4)评委会对商务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 技术评审。 5)评委会对技术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价格评审。 6)评委会只对以上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照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 综合评审。 招标文件 —— 投标须知 210 评标和定标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 “投标资料表 ”中确定的评标方法和 “评分标准 ”对具备实质性响应 的投标进行评估、比较和定标。 1)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只对通过了初步评审、资格评审、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的投标进行评定。 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为预中标候选人。 2) 综合评估法 只对通过了初步评审、资格评审、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的投标进行评定。 评定量化因素如下: (1) 投标价格及合理性; (2) 交货期; (3) 付款条件; (4) 质保期; (5) 投标设备的性能及标准、技术水平; (6) 投标设备的先进性及可靠性、稳定性和运行安全性; (7) 维修服务、备件供应及费用; (8) 工厂装备及工艺的先进性; (9) 检测设备的先进性; (10) 售后服务及费用; (11) 投标设备在使用周期内预计的运营费和维护费; (12) 投标设备的大修周期、使用寿命; (13) “投标资料表 ”和或技术规范书中所列的其它具体标准; (14) 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产品业绩评价、经营信誉和经营状况; (15)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或证明文件; (16)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评标因素和标准。 各评委根据 “评分标准 ”进行书面的量化评定(具体评分标准见第八章),汇总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预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买 方(业主)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报告。 买方和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买方和招标代理机构不选择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中标。 中标标准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有可能中标: ⑴ 技术、商务条件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⑵ 投标报价合理; ⑶ 能提供最佳的服务; ⑷ 有良好执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信誉; ⑸ 具有良好的业绩。 招标文件 —— 投标须知 211 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即综合优势明显的投 标人有可能中标。 但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者中标。 28 保密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一切情况等,都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透露。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授予合同 29 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保留审查预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预中标人的技术、经营情况、经营状况、规模、资格、人员、场地、货物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 如果审查通过,评标委员会将把合同授予该投 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对下一个候选人的投标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 30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招标代理机构和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31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招标代理机构和买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32 中标通知书 中标 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3 签订合同 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10天内,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向买方提供设计、施工所需的技术资料。 “招标文件 ”、中标方的 “投标文件 ”、中标方的澄清文件及 “中标通知书 ”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中标者如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限期内签订合同,无论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撤销其中标通知书,并另选择中 标者或另行招标。 34 中标服务费 中标方应按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和金额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服务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0日内一次付清。 报价不含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招标文件 —— 投标资料表 31 第 三 章 投标资料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 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 号 内 容 说 明 1 招标人 ( 买方 )名称: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青云路 电话: 0851——5663998 传真: 0851——5663998 联系人: 王明波 、 穆星; 技术联系人: 肖 海 技术咨询电话: 08515981032 13984876936 2 项目名称: 贵州省广电干线波分 传输 系统 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贵阳市北京路 225号 电话: 0851—6822771, 6800635 传真: 0851—6822771 联系部门:业务三处 联 系 人:龙 胜、李桂元 4 投标语言: 中文。 如投标文件中有英文或其它语种时,请翻译成中文。 5 设备安装使用地点: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 有 限公司 指定地点 6 交货地点: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 指定地点 货物到站:贵州省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 指定地点 7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60天内全部到货 并安装调试 完毕。 8 应提供的伴随服务: 中标人应在招标人本地维持长期的本地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中标人 承诺提供 7 24的技术支持。 如设备发生故障, 中 标人 接到 招标人 通知后 1小时内作出有效响应并提供解决办法;贵州省贵阳市应在 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故障,贵州省遵义市、安顺市、凯里市、都匀市、铜仁市、六盘水市、毕节市、兴义市等地应在 8小时 内到达现场解决故障,贵州省内各行政县应在 1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故障。 如在 24小时内无法处理的, 中标人 提供同等规格的替代设备予以替换。 9 质保期: 质量保证期为自 招标人签署 系统终验合格 报告 之日起 12个月,质保期内设备出现故障, 中标人 3个月内对全部主、配件 、 附件零部件和专用工具等不合格的产品予以免费更换成全新的产品, 中标人 负担由此产生的产品保修费用、运保费。 10 免费维修与更换缺陷部件的期限: 中标人应于收到故障设备之日起 1个月内修复。 招标文件 —— 投标资料表 32 11 付款方法和条件: 安装调试完毕并初验合格后付 60%,最终验收 合格后付 30%,留 10%作质量保证金,无质量问题, 质保期结束后 付清余款。 投标报价和货币 12 投标报价为:交货地点现场交货价 投标报价应包括:设计和相关图纸、设备、材料、包装、税金、售后服务、国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及培训和其它伴随服务费以及入黔销售、安装、运行需办理的有关费用。 13 投标货币:人民币 投标书的编制和递交 14 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具有 3年或以上同类产品的生产制造或销售经验, 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信誉,提供近三年内同类产品 的销售或使用业绩。 2. 提供资信证明和投标人上两年度财务报 告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或制造商特许的 唯一合法 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书)。 4.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必须是 ISO9000质量认证合格企业,并且质量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货物。 5.投标货物来源渠道必须合法; 6.必须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入网许可证等。 7.投标人须知中的有关条款要求。 15 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拾 万元。 16 投标保证金形式:按投标人须知。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 30天内有效。 17 投标有效期: 90天 18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光碟)一份。 19 投标书递交至: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书递交地址: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五楼 开标厅 (贵阳市北京路 225号) 20 投标截止期: 2020年 7月 21日 ( 星期 二 )上午 9∶ 30时前 21 开标日期: 2020年 7月 21日( 星期 二 ) 上午 9∶ 30时 开标地点: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五楼 开标厅 (贵阳市北京路 225号) 22 评标地点: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贵阳市北京路 225号) 评 标 23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招标文件 —— 投标资料表 33 24 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分标准 25 本表所要求的条款必须全部满足,任何不满足的偏离,将导致 废标。 授 予 合 同 26 履约保证金 :中标后按照合同金额的 10%向买方提供 27 合同签订地点: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 28 数量增减变更:招标代理机构和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中 标 服 务 费 29 中标方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 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 2020】85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20】 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费 率 100以下 % 100500 % 5001000 % 10005000 % 500010000 % 10000100000 % 100000以上 % 3. 根据以上收费标准, 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分段计算中标服务费。 备注 本招标文件中所指 “天 ”数,除有明确说明外,均指 “日历天 ”数。 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例如:中标价为 1680万元;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分段计算中标服务费的方法为 : 1. 100万元 %=, 2. ( 500万元- 100万元) %= , 3. ( 1000万元- 500万元) %=4万元, 4. ( 1680万元- 1000万元) %= 此次中标的中标服务费为: + + 4万元+ = 依此类推。 招标文件 —— 招标货物技术规范书 41 第 四 章 招标货物技术规范书 一、 货物需求 : 1. 概述 是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人 ) 为拟 建省内一级干线网,贵阳至八地州市波分传输系统 而向设备供应商提出的工程技术规范书,包括对系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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