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筹建处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内容摘要:

记录应收入合同档案保存。 ,权力义务明确,违约责任清楚,合同用语规范。 由合同承办部门根据本制度第三章的相关规定对合同进行分类、编号。 订合同前, 主办业务部门 人员或筹建处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 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留存。 由合同承办部门填写《经济合同审查流程表》(见附件 5《经济合同审查流程表》)中的相关内容并附合同草案,然后交由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合同审查。 以集团名义签订的合同审查流程 电厂筹建处合同管理制度 17 以筹建处名义签订的合同审查流程 合同审计范围 主要由集团公司和筹建处内部审计机构对筹建处对外签订合同的规范性、合法性、效益性及其履行过程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合同审计目的 合同承办部门填写经济合同审查流程表并附合同草案 计划 财务部 组织各部门 进行审核 会签 (一周内) 办 公 室 工 程 组 财 务 科 分管领导 计划财务部 收集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反馈合同承办部门整改,确定正式合同文本 法定授权人认可签字,加盖“经济合同专用章”,合同生效 主管领导 合同承办单位填写经济合同审查流程表并附合同草案 集团公司企管信息部 组织各部门 进行审核会签 (一周内) 土建 项目 建设 项目 机电 项目 经济运行部 规划发展部 总工办 财 务 部 审 计 部 市场 部 企管信息部 收集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反馈合同承办单位整改,确定正式合同文本 法定代表人认可签字,加盖“经济合同专用章”,合同生效 电厂筹建处合同管理制度 18 保障签订合同真实、规范、合法,维护集团和筹建处的合法权益,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提高经济效益。 合同审计内容 合同合法性审计监督内容 序号 内容 1 合同双方名称、住所是否明确 2 合同标的是否明确,有无国家限制流通或禁止交易的物品 3 合同标的数量、计量标准方法是否准确,质量标准是否明确具体 4 合同价款 或酬金是否具体、标准 5 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是否可行、明确 6 违约责任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7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的条款是否在合同中明示,所列条款是否合理、有效 8 合同的文字表述是否准确、严密 9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具体 10 是否依法履行审批、签证、公证等手续 物资采购合同审计监督内容 序号 内容 1 产品名称是否正确,是否注明商标或标号、生产单位、规格、型号和等级 2 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是否明确,产品质量和包装质量方法是否明确 3 产品价格是否当事人协商决定,产品单价、合同总价和计价的币种是否明确 4 产品交货单位、期限、方式、地点、接 /提货单位,是否在合同中注明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审计监督内容 序号 内容 1 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立项 2 勘察设计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安全、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交工验收、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3 是否注明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 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电厂筹建处合同管理制度 19 加工承揽合同审计监督内容 序号 内容 1 是否根据定做方提出的品名、项目、质量要求和承揽方的加工、定做、修缮 能力签订合同 2 承揽方是否未经定做方同意,擅自把接受的任务转让给第三方 3 是否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数量及检验标准、方法做出明确规定 4 是否对使用技术资料涉及技术诀窍的约定保密措施 财产租赁合同审计监督内容 序号 内容 1 租赁财产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2 租赁期间财产维修保 养的责任、违约责任等条款和内容 融资合同审计监督内容 序号 内容 1 签订的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合同中是否明确规定融资的数额、用途、期限、利率、结算办法、违约责任 3 应当提供担保的合同是否经过担保,担保形式是否合法 合作经营合同审计监督内容 序号 内容 1 合同签订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和批准的书面可行性研究报告 2 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集团、筹建处发展战略 3 合作经营双方的权利义务、收益分配是否具体明确、公平合理 4 合作经营的形 式和应履行的义务是否合理、明确 5 争议的解决方式是否明确可行 涉外合同审计监督内容 序号 内容 1 是否有与中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所适用的国际惯例和公约我国是否加入 2 合同中涉及的注入资金、回报率及风险承担是否符合平等、合理原则 3 合同标的是否符合集团及筹建处发展战略 电厂筹建处合同管理制度 20 序号 内容 4 融资成本的运用是否符合国际惯例 5 外方报价是否合理 6 采用的保险条款范围是否适当、可靠 7 选择的仲裁地点和方式是否符合国际惯例 8 外方资信能力是否得到真实可靠的审查 技术开发合同审计监督内容 序号 内容 1 合同是否有利于科技进步和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2 合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方式是否明确 3 风险责任的承担、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分成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是否准确 4 合同价款、报酬或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是否合理 合同审计的要求 合同审计一般采取送达审计方式,不下达审计通知书,只提出审计意见。 合同审计机构进行合同审计时,可以要求合同承 办部门提供必要的资料。 合同审计机构进行合同审计,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建立审计档案,对重大问题应当出具审计报告。 合同审计机构应当参加物资采购活动的市场调研、合同谈判和建设合同的招、评标等工作。 行违法活动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授权,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和建议。 对查出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筹电厂筹建处合同管理制度 21 建处主管领导或上级内部审计机构报告。 合同未经内部审计,财务部门不得结算。 未经审计的合同在执行中造成损 失的,合同审计机构应当按照损失大小,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和个人提出处理、处罚意见或建议,或根据本筹建处授权进行处理、处罚。 合同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漏集团及筹建处商业秘密,给筹建处造成损失的,筹建处可根据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审计人员挽回较大经济损失或对审签合同做出重大贡献的,应给予奖励。 合同签订 合同承办部门根据合同审查反馈情况对合同草案进行整改,集团企管信息部和筹建处计划财务部负责监督合同草案整改执行情况。 对不能整改的,合 同承办部门要对合同审查提出的意见对口解释原因,经同意后才能正式签订合同。 合同存档 经济合同正式签订后,其正式文本(招标签订的合同需附有关招标文件资料)交由集团公司或筹建处计划财务部登记《经济合同管理台帐》(见附件 6《经济合同管理台帐》)、存档,需依法办理公证等手续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电厂筹建处合同管理制度 22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实际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 ,对筹建处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 经对方确认。 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 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 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合同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合同,及时书面上报筹建处合同管理部门处理,并报筹建处主任。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 债务。 丧失商业信誉。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电厂筹建处合同管理制度 23 (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筹建处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合同承办部门依据合同正本有关条款,按集团公司或筹建处财务管理规定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同履行至结算阶段(包括一次结清的)时,合同承办部门一律凭合同正本及合同管理机构签发的《合同履行与结算审批表》(见附件 7《合同履行与结算审批表》),到集团公司或筹建处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 财务部门对此条规定的执行情况,列入集团公司及筹建处审计部门的审计业务范围。 合同履行及其效益审计内容 项目 序号 内容 合同 履行 的可 行性 1 当事人资信能力是否真实,有无履约能力 2 需要担保的合同是否确定切实可行的担保形式,担保人是否具有合法资格 3 债务、债权情况 4 合同履行的效益程度 合同 履行 的完 整性 1 当事人资信能力是否真实,有无履约能力 2 需要担保的合同是否确定切实可行的担保形式,担保人是否具有合法资格 3 债务、债权情况 电厂筹建处合同管理制度 24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解除或提前终止的,应由原合同承办部门提出《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报告书》(见附 件 8《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报告书》),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在合同管理部门或人员的参与下按照法定程序处理。 、解除或提前终止合同的理由不成立时,应向筹建处主管领导。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