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考勤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养护部 保 安 部 工 程 维修 2 人 负责 各种费用的收支及费用明细 2 人 负责 绿化 及草坪 的 养护, 浇水 、 剪草、除杂 物 管 部 办 公 室 财 务 室 3 人 负责小 区物管收 费等方面 工作,对 卫生,保洁负责 10 第 三 章 管理制度 11 考 勤管理制度 正常的劳动 纪律 ,是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保证,是搞好 企业管理 、 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 为提高办 事 效率,增进企业的效益, 特 制定 本制度。 一、 贺兰嘉苑物业管理公司作息时间为。 夏秋季节:上午: 8: 00— 12: 00 下午: 14: 30— 18: 30 冬春季节:上午: 8: 00— 12: 00 下午: 14: 00— 18: 00 双休日轮流值班,因季节原因或其它事宜更改作息时间,办公室另 行 通知。 二、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 工。 三、 实行上班签到制,由 本人 亲自签名,不许代签。 四、 工作期间 实行外出申告制度。 即外出工作办事,在申告栏中写明外出地点和事由。 事毕,回到公司自行擦去。 五、 病事假均以批准假条为依据,作为月底考勤和发放工资的依据。 六、 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经理批准后,将假条送办公室备案。 七、 请假两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 公司经理批准签字,请假条交办公室 备案。 八、 请假一周以上或一月以内,由公司司务 会 研究决定。 并办理 短 暂工作移交手续。 九、 假期满后及时销假,需要延长假期的,应在原假 期未满前补齐续假手续。 十、 电话请假、 无假条请假,一律按 旷 工对待。 十一、请事假一天扣罚日工资一天,请病假一天扣发日工资半天,旷工一天扣发日工资三天 , 以上均依次类推,其中病假应有医院证明,方可准假。 十二、 无故旷工三天 以上一周以内的按待岗处理,不发当月任何工资。 一周以上经经理办公 会议或司务会研究予以除名。 十三、其它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 、 办公 室作为公司劳动纪律、考勤、考核部门,负责该制度的执行并进行解释。 12 劳动纪律管理条例 为了使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规范职工行为,提 高工作效率,严格劳动纪律,特制定本条例: 一、 全体员工要严格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 到,不早退,不旷工,如实签到。 迟到 、 早退、旷工均按考核细则执行。 二、 工作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 串岗、闲聊或 做有碍于工作的事情。 外出办事,需在申告栏中注 明 所办事项、 时间和地点。 三、 工作期间要持证(戴胸牌)上岗,不配戴工作证者,发现一次扣罚 5 元,上班期间发现打扑克、下棋、饮酒等现象,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部门负责人 100 元,两次以上者 按 待岗 处理 ,临时 工 予以 辞退。 四、 当日工作当日完成,若没有完成应自动延长时间, 从 事 轮班 制工作的职工必须做好交 接班。 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于奖励: 在完成工作 任务或生产任务中,方式、方法得当,极大地 节能增效 ,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 100— 500 元奖励。 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见义勇为,极大地维护 公司形象,创造 极佳的社会 效 益 的给予 100— 500 元奖励。 在职工中团结同事,威信高, 工作成绩突出, 连续三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给于 100— 500 元奖励 ,并适当晋升工资。 保护公私财产,防止或避免突发事故、 治安事件的发生,使国家、企业、职工的财产免受重大侵害和 损失 的给予 300— 800 元奖励。 六、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处罚: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 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经济 处罚、待岗、直至除名。 无正当理由, 不听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 或无理取闹, 打架 斗殴、影响生产、工作秩序,造成 恶劣 影响的处以 100— 500 元罚款。 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的处 500— 1000 元罚款。 因喝酒或醉酒在办公场所滋事,破坏正常工作 秩序 ,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一经 发现, 视情节给予经济处 罚直到除名。 在办公场所高声喧哗, 散布不利于团结的 言 论,毁坏办公设备、设施、严重影响工作秩序的。 视情节处以 100— 500 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待岗、除名。 贪污盗窃,组织受贿,敲诈勒索,违反财经纪律,截 留 上缴利润,挪用公款,使公司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 视情节处以 300— 1000 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赔偿经济损失后予以除名或送司法机关处理。 违犯《治安管理法》 、 触犯刑律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予以除名。 其它应予以处罚的行为。 13 工作考核评定细则 一、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新的管理机制的运行 ,建立 办事高效 ,运转协调, 行为 规范的管理体系,实现新的目标和要求,确保考核工作的具体化、规范化、责任化,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评定细则。 第二条: 本 细则适用于嘉苑物业公司各部 、 科室。 二、 考核内容、方式: 第一条: 考核工作分月度 工作 考核和年度工作考核。 月度工作考核按照每月的工作目标及要求, 由各部科室自行提出工作计划,经司务会议 审定由办公室负责考核。 年度考核以月度考核为基础,得分为 1— 12 月份累计年均分值。 第二 条:考核内容: 生产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 70 分(工作任务由各部、科室自行制定,由司务会 研 究后执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 即 制度考核( 30分):其中环境卫生( 5 分),劳动纪律( 5 分),团结协调( 5 分),形象建设( 5) 工作质量( 10 分)。 三、 工作任务完成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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