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内容摘要:

7)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处理监督记录; (18)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 (19)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20)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21)《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监督综合表》 (30)需要保存的其它文件、资料、图片汇总表;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2: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3:工程竣工报告 4: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5: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7:行政处罚有关资料 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有关资料 质监机构每年定期将工程质量监督信息数据备份,并刻录到光盘或其它存储介质上,形成工程质量监督电子档案。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整理、归档要求 :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整理、归档。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文件的归档要求: (1)归档文件应为原件,必 须真实、准确; (2)归档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不得使用易退色的书写材料; (3)归档文件字迹清楚、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4)归档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 A4 幅面( 297mm210mm ),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 ①卷内文件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 1”开始; ②页号编写的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左下角,折叠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③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案卷文字材料必须 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案卷装具一般采用卷盒、卷夹两种形式 : (1)卷盒的外表尺寸为 310mm 220mm, 厚度分别为 50mm。 (2)卷夹的外表尺寸为 310mm 220mm。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由监督负责人负责整理,质监机构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检查,符合要求后向监督档案管理员移交。 质监机构应建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归档台账和 档案室,档案室应符合档案存放、保管的要求,确保档案保存的质量。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保存的期限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文本档案保存的期限为 15 年,电子档案保存的期限为 20年。 11 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管理 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管理是指质监机构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对所辖区域内的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实行科学管理的活动。 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管理的一般规定: 质监机构应建立完整的信息化管理制度,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与安全。 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的收集,应真实、准确、及时,便 于分析统计查阅。 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的硬件环境要求: 市、县质监机构均应按 2 人(县站按 3 人)一台的数量配备计算机及相应配套设备。 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的软件环境要求: 质监机构应在计算机上安装有关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管理的软件,并满足本市统一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监督档案、质监流程及监督机构内部管理的需要。 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管理人员的要求: (1)市站应设立专业的网络管理员; 县、开发区站应设立专门的计算机管理员,并经过专门培训。 (2)对监督软件的所有使用者应进行培 训,达到计算机应用的初级水平。 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的通讯要求: 质监机构应根据主管部门及上级质监机构对信息工作的要求,按月报送相应电子报表。 质监机构的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下列信息: (1)工作流程、办事程序、质监动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 (2)对在监督工作中将所发现的参与工程建筑各方责任主体的业绩和不良行为进行记录,按照规定向委托行政机关职能部门报送,经统一审核后,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 (3)已竣工验收合格项目、备案项目等。 附录一: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申请注册表 工 程 名 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督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 请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委员会制 工程质量监督申请注册核查表 序号 资料名称 资料份数 核查意见 备注 1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机构设立批准文件 (留存 ) 2 监理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机构设立批准文件 (留存 ) 3 施工单位工程 项目负责人及机构设立批准文件 (留存 ) 4 施工图及设计文件(留存) 5 施工图审查批准书(留存) 6 施工图审查意见(留存) 7 施工图修改答复意见(留存) 8 施工图综合结论意见(留存) 9 施工总承包合同 10 施工承包合同 11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 12 补办监督手续的必须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13 监理合同 14 其他相关文件 核查人 核查日期 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 审 批 意 见 (公章) 站长签字 : 年 月 日 工 程 概 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预算造价: 万元;其中:桩基 万元,土建 万元,安装 万元,装饰装修 万元 投资类 别 □ ;□2 .扩建;□3 .改建 □ ;□2 .合资;□3 .国有;□4 .集体;□5 .民营 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 (补填 ) 建筑面积 ㎡ 结构类型 基础类型 层次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办理监督手续时工程形象进度 建设单位 单位全称(公章) 资质等级及证书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见证取样人员 岗位证书 设计单位 单位全称(公章) 资质等级及证书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执业资格及证书 联系电话 勘察单位 单位全称(公章) 资质等级及证书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执业资格及证书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单位全称(公章) 资质等级及证书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总监 执业资格及证书 联系电话 见证取样人员 岗位证书 总 包 单 位 单位全称 (公章 ) 资质等级及证书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 岗位证书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专职质检员 岗位证书 分单位全称 (公章 ) 资质等级 分包项目 地 址 邮政编码 附录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 你单位承建的 工程,报监时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经审查符合规定,监督费已交纳,同意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对其实施政府质量监督管理,监督注册号。 该工程由我站 室负责日常监督,联系电话:。 请你单位近日内将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细则)报送该室。 如果对我站监督人员的技术水平、业务能力或思想素质不满意,可拨打电话 ,向站领导发映,以便及时纠正监督工作中 出现的各种偏差和问题。 签收人: ;联系电话:。 合肥市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公章) 二○○ 年 月 日 注:本书一式二份,建设单位和监督站各执一份 附录三:监督方案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方 案 工程名称 监督注册号 监督部门 编 制 人 年 月 日 审 定 人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制 为提高监督工作质量,使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要求,制定该工程质量监督方案,请建设各方认真阅读并配合执行。 一、 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 监督人员在定位监督和巡查监督中,应核查和抽查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从业人员的质量行为,发现有违反以下规定的,责令改正,并视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不良记 录或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一) 建设单位的质量 责任和义务 : 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施工图 报送审查机构审查并有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 ; 国家规定必须实施监理的工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 ; 建设单位自行管理的工程, 应配备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相应项目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并切实执行 ; 无 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行为; 无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行为; 无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行为; 无肢解发包工程行为; 不得强令施工单位在未取得正式设计更改的情况下,擅自变动工程主体、承重结构及建筑物的荷载分布; 按照规定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擅自使用,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二 )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 责任和义务 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 应 与本单位资质相符 ,不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注册执业人员有合法资格证明 ; 勘察成果真实,报告提供的地址情况、测量情况、水文情况基本准确; 设计修改、变更签发及时,手续完整、合法; 除特殊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 线外, 设计单位 不得 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 参加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验收及重要质量问题和事故的处理,参加人员应是相应专业的技术负责人 或有同等技术资格的技术人员。 (三 ) 监理单位的质量 责任和义务 承揽的工程 监理 任务 应 与本单位资质相符 ,不得转让监理任务; 监理的工程项目有监理委托手续及合同; 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有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 指派有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总监、监理工程师,建立符合规定、专业人员配套齐 全的项目监理班子,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 ,配置 必要的 检查工具 和检测、测量 仪器; 现场监理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 ,按要求 制订监理规划 、 监理细则 、旁站计划等,按监理委托权限,组织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 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企业工艺标准,对 隐蔽工程及时 验收签 认 ; 对 进场建筑 材料、构配件、设备 进行验收检查,实施见证取样制度,并按规定记录; 发生质量事故,及时组织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督促施工单位 对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及时整改, 对整改结果进行签认; 监理 资料齐全 并与工程施 工同步。 (四 ) 施工单位的质量 责任和义务 所承担 工程 与 本单位的 资质相符 ,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套,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 ,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有与工程的类型、规模及施工复杂程度相适应的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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