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程内容摘要:

在建筑物的室外进行操作; 4 水泵接合器应当提供国家消防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型式认可证书和国家法定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验收类别: 1 为 A类; 4 为 C 类。 验收方法: 1 查验数量、标志和阀门操作位置; 2 用卷尺测量接合器位置和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 3 审查水泵结合器实际测试记录(或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出具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核对测试结论中水泵结合器是否实际测试开通。 系统功能 1 系统应当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施工单位检测合格(已经出具结论合格的系统功能检测报告);具备实际测试条件的,应进行实际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联合竣工验收的结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安消防机 构备查; 2 配水管道应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报警阀入口前管道采用内壁不防腐的钢管时,应在该段管道的末端设过滤器;系统管道的连接,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验收类别: 1 为 A类; 2 为 B 类; 3 为 C 类。 验收方法 : 1 审查系统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施工单位检测合格的系统功能检测报告; 2 依据提交验收的联合测试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组织 ,设计施工监理联合竣工验收的结论)进行资料审查; 3 对施工记录、竣工图纸进行资料审查,现场抽查管材、管道连接部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 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泵站 一般规 定 1 泵站与保护对象的距离和布置的位置应当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2 泵站的动力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设有与消防站或消防保卫部门直接联络的通讯设备; 3 泵站内或站外附设的消防水源应当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验收类别: 2 为 B 类; 1 为 C 类。 验收方法 :依据提交验收的竣工图纸现场核对。 泡沫消防泵 1 执行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的规定; 2 泡沫消防泵的入口管道上应设有压力表;出口管道上应设有配置控制阀的回流管。 验收类别: 1 为 B 类; 2 为 C 类。 验收方法 : 1 依据提交验收的技术文件现场核对 ; 2 泡沫消防泵及其投入运行的时间,按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的规定方法验收。 泡沫液储罐 1 泡沫液储罐的型号、规格、数量,泡沫灭火剂的种类、储量等应符合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图纸要求,铭牌上的数据应清晰、齐全,泡沫灭火剂应在有效期内; 2 压力储罐安装在室外时,应有防晒、防雨和防冻措施; 3 泡沫液(灭火剂)应当提供国家消防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型式认可证书和国家法定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验收类别: 1 为 A类; 3 为 B 类。 验收方法 :依据提交验收的技术文件现场核对。 系统组成 泡沫比例混合器 1 泡沫比例混合器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液流方向应正确,铭牌上的数据应清晰、齐全; 2 泡沫比例混合器应当提供国家消防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型式认可证书和国家法定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验收类别: 1 为 A类; 2 为 B 类。 验收方法 : 依据提交验收的技术文件现场核对。 泡沫产生器 1 泡沫产生器选型、数量及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铭牌上的数据应清晰、齐全; 2 泡沫产生器应当提供国家消防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型式认可证书和国家法定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验收 类别: 2 为 C 类。 验收方法 : 依据提交验收的技术文件现场核对。 管道 1 消防管网的设置应符合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图纸要求; 2 管道上的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验收类别: 1 为 B 类; 2 为 C 类。 验收方法 : 1 对照设计对竣工图纸、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进行资料审查,核对竣工图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 抽查管路的标记及阀门的标志设置情况。 验收类别: 1 为 B 类; 2 为 C 类。 验收方法 : 依据提交验收的技术文件现场核对。 水炮、泡沫炮、泡沫枪 1 泡沫炮、辅助泡沫枪的选型、数量、 安装的位置、配套的泡沫液及其供给设备等,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铭牌上的数据应清晰、齐全; 2 泡沫炮的回转、仰俯操作机构应正常; 3 泡沫炮、辅助泡沫枪应当提供国家消防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型式认可证书和国家法定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验收类别: 1 为 B 类; 3 为 C 类。 验收方法 : 1 依据提交验收的技术文件进行现场核对; 2 按设计规定的控制方式,分别进行现场测试。 1 应当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施工单位检测合格(已经出具结论合格的系统功能检测报告); 2 具备实际测试条件的,应进行实际测 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联合竣工验收的结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查。 验收类别: 1 为 A类; 2 为 C 类。 验收方法: 1 依据提交验收的技术文件进行资料审查; 2 具备实际测试条件的,进行实际测试; 3 对不具备测试条件的依据提交验收的联合测试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联合竣工验收的结论)进行资料审查。 7 消防供电 消防电源 1 消防电源负荷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应在切断非消防电源时仍能保证消防设备用电; 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排烟风机等的供电设备,应在各自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主、备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4 主、备电源应保证消防设施处于最大负载状态时仍能正常工作。 验收类别: 1 为 A类; 4 为 B 类。 备用发电机 1 自备发电机在断电时应能正常供电,按设置的启动投入方式,切换投入; 2 储油间的设置及储油量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验收类别: 2 为 B 类。 验收方法: 1 根据原设计的负荷等级查验建设单位提供的消防电源竣工资料或供电方案; 2 模拟交流电源断电,检验消防备用电源的 切换投入程序,并按设计程序实测自动投入或人为投入的时间; 3 核算消防设施的最大负载,核实主备电源容量是否满足负荷要求; 4 现场抽查电气线路的敷设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8 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 消防控制室 1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耐火极限、防火分隔措施等满足设计及相应规范要求; 2 电气线路附设及设备的施工、维修值班条件满足规范要求; 3 消防控制室内的主要消防应急设备的功能正常; 4 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及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当提供国家消防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和国家法定 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验收类别: 4 为 B 类; 3 为 C 类。 验收方法: 现场逐项检查、测试。 火灾探测器 1 应当提供国家消防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和国家法定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 火灾探测器的选型应满足设计要求,布置及基本功能正常。 验收类别: 1 为 B 类; 2 为 C 类。 验收方法: 现场采用模拟烟气、温度和可燃报警气体的条件,进行火灾响应试验。 人为设置短路及开路故障,进行故障报警试验。 手动报警按钮 1 应当提供国家消防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和国家法定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 手动报警按钮的布置和基本功能正常。 验收类别: 2 为 B 类。 验收方法: 现场核对资料,抽查手动报警按钮的布置及安装高度应满足规范要求,基本功能正常。 火灾应急广播 1 扬声器的布置、功率、声压级满足设计要求; 2 应能在消防控制室监控用于火灾应急广播的扩音机的工作状态,并应具有开启扩音机和采用话筒播音的功能; 3 未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警报装置,火灾警报装置的设置及声压值满足设计要求。 验收类别: 3 为 A类; 2 为 B 类。 验收方法: 1 模拟火灾报警信号,检验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功能,利用话筒直接播放火灾应急广播,以及监视扩音机工作状态等功能; 2 使用数字声压计,测量各防火分区内距离火灾警报装置最远点背景噪音与火灾警报的声压级。 联动控制功能 建筑消防设施启动与关停的控制方式、程序,以及反馈信号、位置与状态的显示等,应符合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 验收类别: 基本功能 A类;其他显示及反馈信号等为 C 类。 验收方法: 1 现场检查输出联动控制信号的延时时间及受控设备启动方式的设置; 2 采用火灾探测器试验器、计 时钟、秒表、电工工具、强光手电筒、对讲机等器具检查; 3 系统处于正常监视状态下,操作自检机构,检验面板自检功能、声、光报警信号及指示灯、显示器的显示等; 4 处于自动控制方式时,火警状态下检验联动信号的输入输出、模块和受控设备的联动响应时间、反馈信号及显示等; 5 处于手动控制方式时,按照设计的联动程序表,依次手动启动相应的受控设备,重复检验联动信号的输入输出、模块和受控设备的联动响应时间、反馈信号及显示等。 9 气体灭火系统 贮瓶设施 1 灭火系统应当提供国家法定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 2 贮瓶间维护结构应为二级耐火等级以上,环境温度满足设计要求; 3 灭火剂充装量不应小于设计值,且不得超过设计值的 %; 4 二氧化碳贮存容器应设称重检漏装置,并应处于完好状态。 5 贮瓶间火灾应急照明灯具及消防通讯满足设计要求; 6 灭火剂贮存容器规格应一致,手动操作装置的铅封应完好,应有包括编号、充装量、充装压力、充装日期的永久性记录。 验收类别: 3 为 A类; 4 为 B 类; 6 为 C 类。 验收方法: 依据提交验收的技术文件 现场逐项检查。 防护区 1 防护区门口应有紧急启动和停止手动控制装置,并应设在防护区出口外明显与易于操作的位置; 2 防护区内应设置火灾报警和施放灭火剂的消防紧急广播或声光报警器,防护区的每个入口处均应设置提示“该场所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标志,和标注“气体释放中”或“放气勿入”的光报警报器; 3 穿越防护区隔墙处的通风、空调管道应设防火阀; 4 防护区门、窗等维护结构的耐火耐压值满足规范要求; 5 地下或无门、窗等自然排烟的防护区应设有机械排风设施; 6 防护区内喷头的布置 及相应的氧气或空气呼吸面罩的设置满足规范要求; 7 气动驱动装置应有标明气动名称和对应防护区名称编号的标志,并应面向操作面,手动启动装置的铅封应完好; 验收类别: 4 为 A类; 2 为 B 类; 7 为 C 类。 验收方法: 现场逐项检查。 系统功能 1 系统应在接收两个独立的火灾报警信号后自动启动; 2 紧急切断装置应能在延时时间内可靠消除系统的自动控制功能,设定的延时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3 自动和手动控制条件下,系统应在接收灭火指令信号后可靠启动、按程序正常操作; 4 模拟火警的防护区,应切断 非消防电源,“报警”与“灭火”声光警报器均应正常工作; 5 通风空调、排烟阀等相关联动设备,应按时、正确地动作; 6 与试验相关的设备、管道应无明显晃动。 验收类别: 4 为 A类; 1 为 B 类; 5 为 C 类。 验收方法: 1 对于高压灭火系统,先将启动钢瓶上的电磁阀摘除,使系统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对于低压或其它形式的灭火系统,使系统处于联动模拟试验状态; 2 采用火灾探测器试验器,对防护区内两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进行报警模拟试验,测量延时时间,并在规定的延时时间内,检验电磁阀或驱动机构是否动作; 3 将启 动钢瓶上的启动信号线摘除,并接至测量直流电压档的万用表,使系统处于“自动”控制状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恢复监视状态后,重复火灾自动报警模拟试验,在“确认火灾”后的延时时间内,启动紧急切断装置,此时万用表如无信号显示,说明成功切断系统的自动控制功能; 4 使系统处于“手动”控制状态,重复进行火灾自动报警模拟试验,“确认火灾”后输出启动系统信号,检验万用表能否接收到直流 24V电压的启动信号; 5 有条件的情况下应采用充装氮气或压缩空气的贮存容器,代替灭火剂贮瓶进行喷气模拟试验; 6 自动与手动控制的模拟喷气试验应 分别进行,试验中随机检验控制程序、切断非消防电源、声光警报,以及相关设备的操作及喷嘴的喷气状态,并测量自“确认火灾”至开始喷气的时间。 10 防排烟 防排烟系统 排烟口 1 管道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并应通畅、无漏风现象; 2 排烟阀 (口 )应当提供国家法定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 设置的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安装应牢固、严密。 验收类别: 2 为 B 类; 3 为 C 类。 验收方法: 现场抽查管道的制作材料及排烟阀 (口 )设置位置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自然排烟 自然 开窗设置位置及开窗面积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验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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