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项目20xx-20xx年招标文件内容摘要:

(4) 甲方根据中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与承诺所整理的“招投标澄清与确认文件”等; (5) 中标通知书。 广州地铁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项目( 20202018 年) 招标文件 34.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转账信息见第。 .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则甲方将有充分理由按本须知第 条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35. 中标结果通知书 . 在与中标 人签订合同,且中标人已按本须知第 34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甲方将向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36. 腐败和欺诈行为 . 甲方认为或第三方确认某投标人在本项目竞投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将拒绝接受该投标或拒绝授标予该投标人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保留诉讼的权力。 为此目的,定义如下: .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有关人员在招评标过程中的行为; .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招评标结果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包括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 丧失竞争性,剥夺甲方从自由公开竞争中所能获得的权益。 37. 其它费用 . 交易服务费 中标人应按甲方通知规定的日期及穗价函 [1999]59 号文件的规定,向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纳交易服务费。 . 交易服务费和中标 服务费 应以人民币支付。 . 交易服务费和中标 服务费 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如有) .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交易服务费和中标 服务费 ,则甲方将有充分理由按本须知第。 广州地铁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项目( 20202018 年) 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合同书格式 广州地铁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项目( 20202018年)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中国 广州 二○一六年 月 广州地铁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项目( 20202018 年) 招标文件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它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提及的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及规范标准,视乙方已熟知并同意接受。 第 1条 *定义及解释 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所赋予它们的含义 “项目”是指 广州地铁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项目( 20202018年) ( 1) “服务”是指服务方根据合同条件为完成项目所提供和履行的所有服务 ,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 2) “甲方”为项目的委托方,即: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3) “乙方”为项目的受托方,即:。 ( 4) “日”、“天”是指公历日。 ( 5) “周”、“星期”是指七个公历日。 ( 6) “月”是指公历月份。 第 2条 *合同范围 向乙方购买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期限: 2020年 月 日至 2018年 月 日。 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工作说明书》。 第 3条 *合同价格及付款 合同项目的承包方式为总价包干,合同总价:¥ 元(人民币大写: ),其 中,增值税税率 %的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增值税税率 %的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合同总价构成详见本合同附件二《服务价格清单》。 合同总价为含税唯一价,已包括 乙方履行本项目合同 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办公、交通、人员、差旅、文件、税费及其他管理费用等),以及乙方所需的合理利润。 除非合同发生修改 ,且该修改影响到合同总价的调整 , 合同不增加任何额外费用和附加费用。 应当认为乙方已经彻底 查清,并在合同价格中充分考虑到了以下几项: 1. 影响到合同价格的全部条件和情况; 2. 完成项目中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 3. 现场的综合情况; 4. 现场总的劳务情况。 项目每个阶段性维护结束时,合同乙方应按款项实际支付情况填写工时、费用明细统计表,并将统计表作为项目进度款支付的条件。 广州地铁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项目( 20202018 年) 招标文件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银行对公转账。 付款安排 第一次付款 合同生效六个月后,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 履约保证金,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审核无误后的 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专线费用,即¥ 元 (人民币大写: ); 1) 乙方 出具当前应付合同款金额等额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含发票联及抵扣联,符合增值税相关规定要求) 1份 ; 2) 乙方开具的进度款支付证书 1份; 3) 乙方出具履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1份; 4) 乙方提供工时、费用统计表 1份; 5) 乙方提交专线接入测试报告 2 份 (每条专线各 1 份 ); 6) 乙方提供项目进场部署报告,内容包括人员、设备及项目整体实施方案。 第二次付款 在合同签订 12个月后,且乙方 按合同要求完成专线接入服务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甲方确认后的 30个工作日内, 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专线费用,即¥ 元 (人民币大写: ); 1) 乙方出具当前应付合同款金额等额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含发票联及抵扣联,符合增值税相关规定要求) 1份; 2) 乙方提供项目阶段性工时、费用等文件 1份; 3) 乙方开具的进度款支付证书 1份; 4) 乙方开具合同对账单 1 份 ; 5) 乙方提供项目阶段实施总结报告 1 份,双方项目经理签字以确认相关阶段性工作完成。 第三次付款 在合同签订 18个月后,且乙方 按合同要求完成专线接入服务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甲方确认后的 30个工作日内, 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专线费用,即¥ 元 (人民币大写: ); 1) 乙方出具当前应付合同款金额等额合 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含发票联及抵扣联,符合增值税相关规定要求) 1份; 2) 乙方提供项目阶段性工时、费用等文件 1份; 3) 乙方开具的进度款支付证书 1份; 广州地铁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项目( 20202018 年) 招标文件 4) 乙方开具合同对账单 1 份 ; 5) 乙方提供项目阶段实施总结报告 1 份,双方项目经理签字以确认相关阶段性工作完成。 最终付款 在合同结束后,且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相应的专线接入服务,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审核无误后的 30个工作日内,将服务期相应的款项扣除已支付款后的剩余部分支付给乙方: 1) 乙方出具当前应付合同款金额等额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含发票联及抵扣联,符合增值税相关规定要求) 1份; 2) 乙方提供项目阶段性工时、费用等文件 1份; 3) 乙方开具的进度款支付证书 1份; 4) 乙方开具合同对账单 1 份; 5) 乙方提供项目阶段实施总结报告 1 份和项目最终实施总结报告 1 份,双方项目经理签字以确认相关阶段性工作完成; 6) 经甲方签署的合同项目档案归档确认表 1份; 7) 经审价部门审定的结算文件(如有)。 乙方应根据上述支付约定开具应付金额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发票联及抵扣联,符合增值税相关规定要求),发票开具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并在发票开具之日起 7天内将发票交到甲方。 合同结算(如有) 本合同的最终结算以政府结算审 核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 甲方或政府结算审核部门在审核结算过程中,口头通知乙方前来核实结算金额、办理评审结果确认表等结算事宜 15天内,乙方不配合相关结算事宜的,由甲方或政府结算审核部门再以书面函件催告 (函件中说明甲方或政府结算审核部门审核的结算金额 ),乙方在收到该书面催告函件 30天内仍不配合办理相关结算事宜,视为认可甲方或政府结算审核部门的评审意见,其中政府结算审核部门出具的评审结果直接由其与甲方两方确认,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再对合同结算金额提出异议或请求鉴定。 第 4条 *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10%,计为人民币(大写) (¥ 元)以银行对公转账形式提交。 在接到中标通知书 7天内,中标的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乙方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每延迟一天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履约保证金额的 1%向广州地铁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项目( 20202018 年) 招标文件 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责任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在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有效期满后将无息退回。 如在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发生合同 约定的费用或银行费用,则在履约保证金金额内扣减相应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余额退回。 若合同期内发生第 7 条中的违约责任,甲方可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没收。 第 5条 *甲方权责 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提供支持服务。 甲方应准备所能提供的用于本项目目的的数据,文件和信息;当乙方为了完成本合同的任务而需要使用这些资料信息时,甲方应予以协助。 对于乙方以书面形式提交的需甲方作出答复的重要情况和事宜,甲方应在一个合理时间内作出书面决定或批准。 乙方在甲方现场工作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甲方应履行 本 合同第 三 条规定 支付 应付合同款的义务。 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及合同附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要求乙方进行必要的说明。 第 6条 *乙方权责 乙方应在充分了解项目整体要求的前提下,按本合同附件一《工作说明书》及附件二《服务价格清单》等合同条款为甲方进行技术支持服务 乙方并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又经济地按照本合同的要求,使用适当的先进技术、先进管理方法,以合理、谨慎、努力和有效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最好的服务。 乙方应自备本合同项下必要的项目实施人员(为乙方正式签约在职员工)、办公、通讯、交通等设施、设 备 ,以及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特殊仪器、工具,并负担所有有关的费用。 乙方必须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与安排参与本项目的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如参与本项目人员为劳务派遣人员,乙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如乙方在完成项目过程中和提供有关服务时,因其职员或代理在过程中的疏忽或故意行为或不作为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或死亡或不动产和 /或有形动产损害有关的任何损害赔偿或支出,乙方将对此负完全责任并进行补偿。 乙方提供的服务和交付所有合同成果及资料不得侵犯任 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广州地铁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项目( 20202018 年) 招标文件 第 7条 *违约与赔偿 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未依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均属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 如乙方在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服务时,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的,甲方将作情况登记,单次故障修复时间不高于 4 小时,超过时限 乙方 按“违约金 = 合同总价 * 1‟ * 超过时限小时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租用服务月可用率须不低于 %,第一次违约的违约支付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 1‟,第二次 违约的 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 2‟,每次违约的违约金以 1‟的比例递增。 违约 金额 累计超过合同总价 10%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甲方有权在 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和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乙方违约金。 如在服务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对甲方的设备造成损害,乙方须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额赔偿。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当期应付合同款额度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乙方未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为所聘用参与本项目工作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劳务)合同或购买社会保险,或劳动派遣用工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元 /人,并立即停止该部分人员的用工,直到劳动用工或劳务派遣用工整改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为止。 在此期间,乙方必须采 取其它措施保障合同正常履行,若造成甲方经济、声誉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由于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从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开具的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或被盗等,乙方有义务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抵扣手续。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现乙方擅自转包或挂靠,或提供虚假数据资料情形的,甲方将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乙方所委派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资质造 假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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