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完整版内容摘要: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 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2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解释】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 (三)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 ) ( P47) ,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不得超过 2年。 ( 2020年不定项选择题) 六、劳动合同的履行( ★ ) ( P48)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 1)合法有效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 2)如果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未经公示或者未对劳动者告知,该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生效。 【解释】企业公示或告知劳动者规章制度可以采用张贴通告、员工手册送 达、会议精神传达等方式。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 ) ( P49) (一)协商解除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都可主动向对方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请求。 ,才可解除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强加自己的意志于对方当事人。 ,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由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法定解除 ( 2020年多选题) ( 1)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提前 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释】在此情形下,劳动者不能获得经济补偿,而且劳动者必须履行法定的通知程序。 如果劳动者没有履行通知程序,则属于违法解除,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 2)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 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13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解释 1】因用人单位有过错在先,劳动者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解释 2】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因上述情形,劳动者可以随 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3)劳动者“不需要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解释】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抓紧时间逃命吧),而且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P51) ( 1)提前通知(无过失性辞退)( 2020年判断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 30日以书面形式通 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 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解释 1】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 1 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解释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 应先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没有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就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 ( 2)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14 ⑥劳动者被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的。 【解释】因劳动者有过错在先,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3)经济性裁员 ( P51)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 20 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 20 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 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 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解释 1】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解释 2】裁减人员不足 20人且占企业职工总数不足 10%的,无需执行上述程序。 【解释 3】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解释 4】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 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的情形 ( P53) 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年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释】如果用人单位在上述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享受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待遇;如果劳动者不愿继续履 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履行已经不可能,那么劳动者可要求获得两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表 23 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 15 主体 解除类型 具体期限 用人单位是否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 动 者 提前通知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提前 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随时通知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 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不需要事先告知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 用 人 单 位 提前 30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 1个月工资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随时通知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16 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经济性裁员 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不得解除 劳动合同 ①从事接 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15年,且距法定退 休年龄不足 5年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 ★★★ ) ( P52) ( 2020年多选题 、 2020年多选题 ) ( 1)劳动合同期满的; (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3)劳动者达 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P53) 如果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 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1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年的;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P56) ( 1)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并在 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 续。 ( 2)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 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3)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 500元以上 202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17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2020年新增) 【相关链接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 500元以上 202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链接 2】用人单位未依法建立职工名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 2020元以上 2万元以下的罚款。 ( 4)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 2年备查。 九、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 ) ( P53) (一)经济补偿金的含义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依法应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赔偿金不同。 ( 1)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主要是针对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如果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则应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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