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公司新管理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指公司车辆: 是指 产权属于公 司的所有生产用车和管理用车。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指驾驶员:是指工资关系在公司直接为公司服务,具有正式驾照的专、兼职驾驶员。 第四条 公司车辆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调度、专业归口、统一考核。 公司所有车辆归公司车队集中管理,由车辆所在工程队经理根据需要分别调度,车辆维修费用报销归口管理,车辆的安全及效率由公司统一考核。 第二章 车辆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车辆管理部门 为 XXXXXXX 工程有限公司车队 (由后勤部经理兼队长),其 职责 是 : 根据公司年度安全目标,制订本单位年度交通安全管理目标及措施。 对交通事故、事故隐患和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按规定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 负责驾驶员(含兼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及审验等工作。 负责车辆相关业务的归口专业管理,包括车辆购置、维修、报废、车辆保险、各种规费交缴、对外交通安全管理联络接洽等工作。 协调处理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并提出考核意见。 建立事故档案,并按规定负责统计上报。 第六条 部门用车须知 22 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交通安全工作。 定期对交通安全危险点、源进行分析 ,制订预控措施并落实整改。 参与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及考核。 已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的部门其安全员负责本部门专、兼职驾驶员及车辆的日常管理,其职责: 1)接受公司领导及车辆管理部门的专业管理。 2)认真参加班组的安全活动,并做到制度、人员、地点、时间、内容的落实,记录清楚、完整。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及时处理。 3)对车辆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管理,对查出的问题能解决的自行解决,不能自行解决的及时向领导汇报解决。 第三章 交通安全管理例行工作 第七条 日常例行管理内容: 每月不少于一次 车辆技术状况、消防器材等安全检查。 每月不少于一次车辆回场情况的检查。 专职驾驶员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集中安全学习活动。 每周对装有 GPS的车辆进行检查。 驾驶员对车辆日常检查(包括:行车前、行驶中、回场后)。 恶劣天气、特种环境下的派车时交待交通安全。 第八条 交通安全例行工作检查与管理 公司成立由公司领导、办公室、车队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的“车辆管理检查小组”,对公司内车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其中包括:机驾人员执行道路交通法规的情况、违法违规开车情况、车辆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等 ,并提出考核处理意见。 车队负责交通安全例行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与管理,各用车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与自查。 第四章 车辆管理 第九条 车辆管理 公司各类汽车实行定车到人,专人保管(兼职驾驶的车辆应 23 明确主驾驶员),并按规定使用,按指定地点停放,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或外单位的驾驶员驾驶。 各种车辆由公司车队进行归口专业管理、业务指导,包括安排检修、保养、年检、保险、办理牌证等各项业务工作。 驾驶员必须做好出车前、途中检查和回场后的检查保养工作,严禁带“病”驾驶。 各种车辆行驶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工作结束回场后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单位外或家门口过夜,中层以上专车例外。 各种车辆应建立健全车辆维修、保养技术档案,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的完好。 第十条 车辆维护 所有车辆必须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车辆维护保养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大修。 ( 1)日常维护:指由驾驶员进行的每日出车前检查,途中和回场后的检查、保养工作,对汽车制动、转向、传动、灯光信号等安全部位及发动机运转状态进行检视 ;对车辆内外进行清洁;对汽车各部油、电、水进行检查和补给工作。 各类车辆按规定更换汽(柴)油滤芯、机油滤芯和空气滤芯。 ( 2)一级维护:指车辆维修企业进行的车辆维修作业。 其主要作业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项目外,以清洁、润滑、紧定为主,重点检查转向系、制动系、冷却系、传动系,灯光信号、操纵等重要安全部位。 ( 3)二级维护:指由车辆维修企业进行的车辆维修作业。 其主要作业内容除一级维护作业项目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转向摇臂、制动蹄片、灯光等经过一定时间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位为主,并折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二级维护 必须按期进行。 ( 4)大修:包括整车大修和总成件大修。 是指车辆经过一段时间或周期使用后,各项技术指标发生变化后,由修理企业进行的技术恢复性维修作业。 其主要作业内容是对车辆的安全性、动力性、经济性指标进行检测、修理、调整等工作。 24 公司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由公司车队按各部门的车辆维护、保养项目计划进行归口管理并组织实施。 对未及时进厂检查车辆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车辆进厂维修或维修出厂应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和交接制度,车辆检修出厂应达到车辆安全运行技术标准(见附件二)。 第十一条 配件购置 汽 车配件采购坚持质量第一,货比三家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统一采购。 汽车进厂进行维修、保养由修理单位按规定领用汽配件。 车辆日常维护、例保需购材料时,需经公司车队及分管领导审批后购买。 第五章 驾驶员管理 第十二条 各类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同时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方可驾驶准驾车型相符合的车型。 第十三条 公司车辆驾驶采取定车定人的办法,不得擅自相互调换驾驶。 兼职驾驶车辆的应明确一名主驾驶员,具体负责车辆的各种业务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驾驶执 照,但一年以上未从事车辆驾驶的有关人员,须经车辆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五条 驾驶员必须参加车辆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交通安全活动,服从车辆管理部门各项业务管理与考该。 对安全业务素质差的驾驶员,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悔改者解除劳务用工合同。 第十六条 驾驶员每天必须认真负责做好行车日志记录和燃油加注记录,字迹公正,详细。 第六章 交通事故、违章处理与考核 第十七条 交通事故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交通机关的规定分析、处理。 在从事电力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责任交通事故,还应按电力 生产事故调查进行分析、处理、统计上报。 第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及违章处理 25 驾驶员在行驶中应自觉服从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检查、指挥,不得与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执勤人员发生争吵,遇有情况时,应及时向本部门及车辆管理部门报告,由车辆管理部门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驾驶员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因抢救伤员变动现场的,应当表明位置,乘车人员应予以协助,并迅速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执勤民警报案,同时向本单位及车辆管理部门报告,同车辆保险机构联系,听候处理。 严禁发生道路事故后逃逸和 隐瞒不汇报。 交通违章被查获,除接受交警部门处罚外,公司还将按有关规定再次处理,以加大对违章成本的处罚,减少违章行为的发生。 凡本公司驾驶员因故造成他人伤残事故,在保险理赔中使公司集体遭受经济损失的,根据交警部门确认的事故责任认定结果,驾驶员本人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如是驾驶员主要责任的,应承担理赔后差额部分的 7080%。 如是次要责任的,应承担差额部分的 2030%。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故处理终结后,当事人及相关负有责任人员应接受以下处理:专、兼职驾驶员:( 1)公司规定的交通安全考核;( 2)各单 位内部的其它安全考核。 必要时视事故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薪、开除留用直至开除的处理。 情况特别严重的还应追究刑事责任,必要时还应追偿部分或全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发生交通事故及不安全情况对事故部门及有关负责人员的考核由车辆管理部门提出考核意见,并报安委会,必要时还应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及安全生产有关考核规定考核。 第十九条 交通事故及违章处理 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处理。 涉及到从事电力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报公司安委会参与共同处理。 事故部门应提供有效的行车依据或证据,由车辆管理部门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经安委会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26 九、 关于公司车辆使用和油卡使用的几点规定 一、车辆管理 开车人员实行薪酬补贴制, 10 元/天以车辆登记本上为准(兼职司机),但其余现场施工工作必须照常进行。 驾驶员对车辆的状况要做到胸中有数,车辆发生一般故障时,由驾驶员排除与维修,大故障需进厂修理的 ,由司机填写车辆维修单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送厂维修( XX镇汽修厂)。 每辆公车都要建立车辆档案,对车辆的保养、故障、维修、保险 、里程数等有关情况应做好记录并存档。 驾驶员涉及到个人行为违章的由驾驶员个人负责,如果公司行为则由公司承担。 车辆的清洁工作如是专职司机必须由其负责,兼职司机的车辆由队长负责清理。 每辆车的驾驶员必须每天填写用车记录。 每周交后勤部刘逸新同志负责审阅,电话: 13814689876。 驾驶员与公司签订责任状,公司车辆不准外借,车辆一律停在公司规定 的场所。 如发现公车私用,公司将 视其情节给予每次不少于 100 元的罚款。 车辆由专人负责,如有其它人开其车辆必须核查其登记本记录,如车辆出现违章由车辆责 任人负责处理。 二、油卡使用 公司车辆一律使用加油卡加油,油卡定车使用,每车配有二张油卡(其中一张为备用卡)。 油卡金额不足时交公司后勤部,并附上车辆里程数。 油卡统一由公司办公室发放,并有详细记录。 因特殊情况确需现金加油的,必须电话请示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加油。 油卡在使用时应填写车辆加油记录单,明确加油日期、单价、数量、金额及使用人员。 油卡一律不准私车加油,公司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7 十、 关于公司有关管理人员的车辆及通讯费补贴的规定 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出发 ,公司对有关管理人员的车辆及通讯费实行补贴。 其补贴标准和补贴办法如下: 一、通讯费补贴的范围及标准 公司总经理每月 160 元(或实报实销); 公司副总、支部书记、工程部经理每月 100元; 中层正职管理人员每月 80元; 中层副职管理人员每月 60元; 其余人员视公务电话多少酌情补贴。 补贴可用本人手机话费发票报销,也可采取定补方式,年终一次性兑现。 二、车辆费用补贴的范围及标准 总经理、副总经理、支部书记、工程部经理等直接为公司经营、工程施工服务的自备车油费、保险费、验车费、维修费等均由公司报支。 其余管理人员中自驾自备车辆,经常用于公务活动的,每月补贴油费 300 元。 为公司经营工程服务的摩托车辆,每月补贴 80元油费。 以上涉及可以报销的均须提供实际发生的原始发票,汽油费用报支为年底一次性集中报支。 以本车辆车牌号发票报销。 以上补贴规定由财务部监督执行。 28 十一、 业务招待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各类业务接待行为,提倡“厉行节约,合理开支,严格控制,务求实效”的原则,对就餐招待和香烟招待作如下规定。 一、审批制度 就餐招待费指公司日常工作中发生的为开展各类业务经营和其他公务活动需 要而发生的接待用餐等交往应酬费用。 对外招待根据对象和招待人数的不同而分别确定标准。 使用上采取提前申请,定额审批的办法,经董事长批准同意后才能报支。 凡没有履行就餐报批手续而发生的招待费用一律自理。 招待费支出凭税务统一印刷的餐饮专业发票至财务部报销。 二、香烟领用制度 因公司业务使用香烟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填写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到 行政部 领取。 未经 董事长或 总经理批准私自购买香烟的,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申请单必须填写完整,字迹清晰,明确日期、品名、数量及用途。 因公外 出期间确需使用香烟,必须电话请示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购买香烟。 29 十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试行时间:现有设备登记时间 2020 年 3 月31日至 4 月 20 日,统一编号贴好时间 4 月 21 日至 25日,新添置设备审批,报销,备案试运行开始时间 2020 年 4 月 26日。 一、固定资产的界定 固定资产是指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 2020 元以上,或使 用期限超过 2 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管理措施:行政部为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一)、固定资产登录 ①固定资产编号 编号原则:公司名称、取得年月编制、部门代码、设备代码、顺序号。 公司名称: DSDQ 部门代码:董事长室 01 总经理室 02 副总经理室 03 财务部 04 办公室 05 行政部 06 市场部 07 安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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