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旅游项目填海造地工程地质勘察招标文件内容摘要:

、因本工程地处海域,地理位置特殊性, 乙方已 认真踏勘施工现场,了解所有影响其报价的因素;根据自己的施工经验在 合同 金额 中详细充分地考虑并单独列明本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场地交通、特殊道路、勘察测绘机具的场内外运输、装卸、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噪声排放费用、市政占道及污染费用、冬雨季气候条件 及风浪对海上作业的影响 、检验、调试、临时设施及项 目所必需的其他一切措施项目费用,该项费用系一次闭口包死, 不再作任何调整。 、 钻孔综合单价 已充分考虑了待施工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条件、周围地下管网等情况,已按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承包范围、内外作业、质量标准、工期、付款条件、安全维护、文明施工措施和技术措施等要求,充分考 虑了人工、材料、机械、损耗量、保险、贮存、管理、超时工作、监督、配合费、交叉作业、赶工费以及其他直接费或间接费、奖金、利润、税金、政府收费等费用及其他所有因履行合同的要求之所需的费用,不论有关项目是否在规范、图纸或招标文件里有特别说明。 工程范围及合同价亦须包括所有有关政府部门或单位在发出验收合格证等文件前所要求之有关工程和分包为进行及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 、 钻孔 综合单价不能因任何原因包括人工或设备、材料、设备价格、地质状况或货币汇率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所公布的政策或价格或取费标准等的变动而更改。 、结算办法 :最终结算价为 乙 方提交勘探技术报告经 甲 方审定后,以双方共同签证的每个区域 实际 有效 勘察 钻孔 数量 与对应区域钻孔综合 单价 乘积之和,按实结算16 总价款。 、 特别 说明: 本工程 合同价款 已包含完成本工程所需的 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全部费用, 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现场不允许工人住宿,人工、机械等降效相关的一切费用。 ( 2)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成品保护措施费、预算包干费; ( 3)排污费、施工照明等增加费、降水及排水措施费、环境保护费、工程材料的检验试验费、冬雨季施工费; ( 4)停水停电措施; ( 5)撤场清理费; 、 乙方 根据 甲方 所提供资料对项目进行勘察场地地层预估,自行估算每个区域钻孔的勘察进深,每个钻孔估算进深与实际勘探进深差异不作为本项目 变更合同价款依据。 、本合同 价款 均为含税 价款。 合同双方确认,本 合同书 约定的其它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 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本合同书 约定 的其它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之外,合同双方不存在且也不会签定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 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二、 合同条款 第一条 勘察范围 本合同勘察范围为 大连泛海国际休闲度假,金龙湾水上旅游 项目详勘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根据任务情况可能分多次进行。 详细的勘察范围详见本文件的 技术规格书。 17 第二条 承包方式 根据甲方提供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范围、内容和要求,由乙方包施工、包材料、包质量、包 工期、包安全进行承包。 价格按综合单价方式包干,按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及综合包干单价进行结算。 第三条 勘察目的与要求 一、勘察目的 在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已掌握的地质资料和地质情况,选择钻探、物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水文地质试验等手段,有针对性地进行地质勘察,以满足 大连泛海国际休闲度假,金龙湾水上旅游 项目详勘阶段工程设计的需要。 二、勘察要求 勘察工作的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的《 技术规格书 》。 第四条 工期要求 接到 甲方定标 通知后 40 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中标通知书发出 后25 个日历天内提交所有钻孔中间成果, 40 天内前提交最终成果。 第五条 质量要求及文明施工 工程勘察质量必须严格执行《 技术规格书 》的有关规定,对所提供的勘察成果负责。 第六条 各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批准或认可勘察工作计划和工程量,开具本合同勘察工作所需的证明文件,以利乙方开展工作。 提供勘察工作开展所必须的批准勘察文 件 、 技术规格书 、钻孔布置图、地形图、管线资料、测量资料等。 对工期、质量、人员、设备、仪器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勘察 技术规格书 的工作,有权要求责任方必须自费进行返 工。 有权根据设计工作的需要调整工作内容和工作计划,乙方不得对此有异议,因此而发生的费用按合同规定确定。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付款。 组织勘察成果的审查验收。 18 二、乙方责任 按投标书承诺的工程技术人员组建项目部,编制勘察方案,并按勘察方案进行工作。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即接受甲方的所有指令和监督,并遵守甲方制订的相关管理规定。 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以及 技术规格书 进行工作,按规定的进度交付成果资料。 在工作过程中,如因场地条件、钻探情况和设计方案的变更,需增减 工作量或改变勘察手段,应及时报请甲方进行审核,取得甲方批准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对钻探、物探的质量和试验数据的准确性负完全责任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按时提交勘察报告, 负责向 甲方 提交 正式勘察报告 20 份,并提供 Word、 AutoCAD格式电子文档。 报告、地质剖面图、岩面等值线图。 附钻孔平面位置图、实际孔位坐标表、钻孔地质剖面图、柱状图(附钻孔土样相片及编号)、各种土工试验数表和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指标统计表和图表, ep 和 elogp 试验曲线图,以及土层物理力学性质指标统计、汇总表。 场地稳 定性及地震效应评价、场地类别判定。 探明有无软弱下卧层及溶洞等。 要提供各土层的承载力标准值及变形参数,要求提出不同土层的容许承载力和岩层桩周土极限摩阻力标准值、极限桩端阻力标准值、岩石抗剪强度标准值、岩石饱和轴心抗压强度。 并对主要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分析意见和结论,对各土层的工程地质特性提出判断意见和建议。 提出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能指标的推荐值。 另附彩色照片及同比例(相同纵、横比例)地质剖面图 CAD 电子文件。 负责 相关 文 件 整 理 、打印、复印、装订、装箱等工作。 资料装订规格必须符合档案归档规定。 配合工程设计和施 工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如勘察成果的解释、现场实际问 题的处理、基坑验收、施工过程的回访等,应随叫随到。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把所有岩芯保留至勘察报告完成,勘察报告完成后应保留一定数量的钻探岩芯:不同地质单元均须保留钻孔岩芯;有特殊地质现象(如断层、破碎带、溶洞等)的钻孔岩芯必须保留。 保留期限至 后期 移交 主体 施工。 乙方未按要求保留岩芯,甲方有权扣除乙方部分工程款。 维护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技术成果的数据秘密。 但为履行本合同必须提供的除外。 乙方允许甲方无偿、永久使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 的所有勘察成果。 19 1保证在合同执行期间所使用的技术、资料没有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经甲方认可的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的金额,为本合同总价款的 10%。 履约保函由乙方提供,格式、内容经双方商定,列为 本合同 附件 C。 履约保函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得到甲方发出竣工证书日止。 此期间,当发生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时,甲方可直接要求上述银行 支付。 本合同解除后,履约保函用于支付乙方因质量不良或其他原因而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 履约担保的退还:在乙方全部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规定(除乙方协助甲方完成主体工程验收的规定外)且保函到期后七日内,保函正本返还乙方。 第八条 关于工作量变更 如果甲方认为有必要变更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形式、质量或数量,或出于他认为适当的其他理由,有权指示乙方进行下列工作,而乙方也应执行: (a)增加合同的工作量; (b)省略工程; (c)更改钻孔布置,钻孔的性质、质量或类型; (d)进行完成勘察 工作需要的附加工作; (e)改动部分钻孔的施工顺序或施工时间。 这种变更决不应使合同无效,而对所有由变更造成的影响,应按本合同的有关单价进行估价。 如果发出变更指示是由于勘察单位的过失或违约所致、或者勘察单位应对此负责时,则此违约引起的费用应由勘察单位承担。 勘探过程中如遇特异情况, 乙方需及时报告甲方、甲方委派的工程监理及工程设计人员,并对特异情况 提交 相关书面 勘探技术报告 , 经 全体人员 审定后 ,对勘探 钻孔布置 情况进行调整。 并办理签证。 否则,视为乙 方放弃签证的权利,该部分 钻孔数量 甲方不再予以确认。 20 第九条 支付与结算 本合同工程款共分三次进行支付。 工程预付款 : 合同签订 后 勘察人提供同等额度的预付款银行保函后,发包方向勘察人支付合同 金 额 20%的预付款。 野外工作全部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表,作为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经甲方审批后,支付 至 经审核的完成工程造价的 50% 勘察工程完工后,乙方如期向甲方提交了勘察成果,本项目勘察报告经 甲方及相关人员 最终审核验收 通过,甲方向乙方 支付 至 经审核的完成工程造价的 90%。 整个 填海 工程全部竣工完成后一个月内付清 剩余价款。 满足上述相应工程款支付条件后,应由 乙方 提出 书面工程款阶段付款 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甲方审核后,方可 办理支付手续。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应付款审核合格通知后 , 乙方 应同时提供合法、正规的 与当次付款金额 等额发票,乙方未提供合格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支付方式为支票或电汇。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若甲方不按合同履行职责,已支付的勘察费用不得收回;若乙方不按合同履行职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补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重新招标费用、延误工期损失、并且甲方可扣除乙方应收取的费用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合同生效后, 由于停建或因甲方原因而终止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完成合格工作量的勘察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不可抗力造成乙方返工、停工、误工,甲方应顺延工期。 由于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质量不合要求,乙方应自行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地弥补过失,保证成果质量能够达到合同要求,需要返工测量的,费用乙方承担。 如因勘察成果质量原因造成甲方工程变更的(无论增加或减少),乙方须承担工程变更费用的 50%,但最高不超过本合同勘察总价。 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项目工作进展及质量情况,项目不能正常运作或质量达不到要求时,甲方可 提出口头及书面警告,如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扣减最多达本合同21 总额的 30%。 乙方必须对钻孔进行有效封堵,因钻孔封堵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应保证提供真实可靠的地质资料,违反规定作假者,甲方可终止合同关系并追究经济、法律等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勘察成果,每超过一日,扣除合同总额的 5‰。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因素下的合同履行 如果发生了双方都无法控制的意外情况(如战争、自然灾荒等),致使本合同不能如期履行时,本合同应自动顺延履行 ,且各方不被视为违约,但各方应尽一切努力终止或减少上述因素的影响。 上述因素一旦消失,各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继续履行本合同,否则作违约论。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与争议 对本合同未尽事宜,本着以工程利益为重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由当事人及时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合同双方签署的有关协议、技术讨论纪要等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发生分歧或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协商及时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三条 其他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包括: A、 报价清单 B、 详勘 技术规格书 ; C、履约保函格式及内容。 乙方特别承诺: 第十 四 条 合同生效 双方授权代表在此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正式生效,生效日期为最后一方签字的日期。 合同有效期至 大连泛海国际休闲度假,金龙湾水上旅游项目 ,勘察报告经终审验收通过之时。 本协议正本 3 份,副本 3 份, 甲方 各执 2 份, 乙方 各执 1 份。 22 本页 无正文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 (盖章)。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