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厂水泥包装袋水泥包装储存发放开票及成品库房管理和相关规定(word内容摘要:

装完车后,放灰人员填写散水泥装车单,注明用户名称、车号、时间、水泥品种、标号、仓号等并签名,交司机一份过磅,保存一份;厂车队装运局内散装水泥仍按原办法操作。 第三十七条 化验室磅房根据局外散水泥装车单过磅并减卡,开具出门票;厂车队装运局内散装水泥过磅仍按原办法操作。 第三十八条 局外散装水泥无发放计划者不得装车,无发放卡者不得过磅。 特殊情况需经厂长或经营副厂长书面批准后,由调运员办理手续方可发放。 第三十九条 销售公司负责袋装水泥发放卡使用管理,按规定 对出厂的袋装装水泥发放后减卡。 化验室磅房负责散装发放卡使用管理,按规定对出厂的散装水泥车辆过磅后减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发袋装、散装水泥。 第四十条 发放卡不得擅自涂改。 如减卡失误需要更改时,必须有两名司磅员或发货员签字认可。 减卡时应精确计算,保证减卡数据准确,减卡时应在发放卡上签名。 中管网通用业频道 中管网通用业频道 第四十一条 发放卡用完后,应及时返还销售公司专人妥善保管,以便对帐时使用。 发放卡应办理交接手续。 第四十二条 销售公司要确实掌握袋装、散装水泥发放数量。 袋装水泥每天核对出门票、台帐一次,每次结 算或每月须对帐一次;散装水泥在每张卡用完后或每月核对发放卡一次,查验减卡情况,及时发现、查找存在的问题。 第四十三条 为了便于核对出门票,出门票计算时间从当日早 7: 30起至次日 7:30止为一个工作日,统一时间,便于做帐。 第四十四条 化验室磅房每天做一次散装水泥出厂台帐。 做台帐时,应认真核对过磅单据、出门票,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并在台帐上签名,及时报送销售公司。 第四十五条 运输袋装、散装车辆实行空、重车过磅制度(运输袋装水泥超大车辆除外)。 不常用运输袋装车辆及外单位散装车辆每趟 次均需过磅,常用运输袋装车辆及厂车队散装车辆每周一空车复磅一次。 司磅员对散装罐车空车出厂前过磅时,应填写复磅单,注明车皮重量、复磅时间、签字并提醒司机复磅出厂有效期限。 第四十六条 保卫科负责运输车辆的出厂管理,普通车辆空车出厂实行停车检查,重车凭出门票出厂;散装车辆实行重车凭出门票、空车凭复磅单出厂。 空车复磅单有效期为10分钟。 门卫人员应根据复磅单或出门票判断空、重车,对有疑异车辆,有权要求复磅。 第四十七条 散装水泥装船时,空、重车都应在港口复磅,并有船主签字认可。 复磅出现磅差时,销 售公司应及时通知全质科处理。 五联出车任务单应按要求使用:⑴“用户存根联”交船主保存,作为到达目的地结算依据;⑵其它几联应由船主签字认可,其中“结算凭证联”作为运费结算依据。 ⑶非装船散装水泥的出车任务单仍按原规定操作。 第四十八条 厂内建筑工程、零星工程使用散装、袋装水泥,必须由安排单位(生活公司、生产科)向企管科报批工程使用水泥计划和领料单,施工单位凭批准的计划和领料单到销售公司领用水泥,月底销售公司将工程水泥领料单汇总后交给安排单位,再由安排单位送财务科开票转入财务结算。 未经审批或领料单无施工单 位签章不得发放水泥。 第四十九条 送检水泥及发出不开票水泥,需经厂长或分管经营副厂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发放。 签字单由销售公司附在发货单存根后,每月报企管科审核确认。 第五十条 水泥销售合同由销售公司、企管科各存一份,企管科复印销售合同交财务科一份。 销售公司根据合同规定的水泥销售数量、价格,办理水泥发放卡、续卡和水泥开票业务。 发船水泥必须要有水泥合同和预付款 ,在办理完合同审核和预付款后方可发船。 中管网通用业频道 中管网通用业频道 第五十一条 水泥在发放过程中,不得将硬块水泥、破包水泥及袋重严重超标的水泥装入车中,销售公司严格把关。 第五十二条 装完车由驾驶员对承运的水泥外在质量负责,运至船上和火车车皮上都要有接收人员签字确认外在质量合格。 第五十三条 运输水泥车辆的运费实行价格管理,运费价格必须事先报企管科核定。 运输合同报企管科备案。 第五十四条 发货室、磅房是我厂重要场所,除其工作人员和有关部门检查工作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确需进入必须经领导书面通知,保存备案。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五条 凡包装袋不符合本规定要求 ,包装车间不得使用 ,并报全质科,否则后果自负。 全质科组织有关单位对包装车间提出的不合格包装袋进行分析,查明事实真相,在两天内作出处理决定,责成责任单位限期处理,不得耽误生产。 第五十六条 销售公司每旬核对发货出门单和保卫科收到的出门单,出现差错,查明原因,报企管科备案。 第五十七条 生产科要根据化验室通知的包装仓号、堆放区号等 , 对包装车间进行监督检查 ,并对销售公司及包装车间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要 对包装、发放情况做好记录。 第五十八条 化验室应及时检查销售公司、包装车间是否按签发的通知单发放袋散水泥 ,如发现违反要求的现象应及时制止并报全质科 ,全质科应按事故等级及时拿出处理意见。 第五十九条 审计要每月底核查财务科水泥开票情况,及时掌握水泥发出未开票情况。 全质科和企管科应不定期检查包装袋及包装质量 ,发现问题尽快追查处理。 第六十条 凡厂内处理的散水泥 ,一律不准用带标志的包装袋包装 , 只能用白皮袋。 第六十一条 本规定下发后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 理细则和考核办法 ,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中管网通用业频道 中管网通用业频道 第六十二条 用户及销售公司发现水泥出厂出现质量事故,要及时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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