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弱电系统总承包合同内容摘要:

如有争议,甲方有义务协调解决。 十、 合同价款与支付 本工程之合同价款:¥ 16,930, 元 (大写 ): 壹仟陆佰玖拾叁万零玖佰玖拾元贰角壹分 本合同价款已包含了本合同中所涉及的乙方全部工作内容。 履约保函 乙方应在合同签定后 14 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 10 %的履约保函 (见附件3)。 提供该项担保的机构须经甲方同意。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执行本款时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预付款保函: 甲方在合同签定后提供合同总价的 10%作为工程预付款。 乙方应收到预付款的同时向甲方提交等额的预付款保函 (见附件 4)。 提供该担保的机构应与提供履约保函的机构为同一家。 办理预付款保函时的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乙方进场施工并收到第一个月工程进度款后,该预付款保涵撤销。 光彩国际中心 智能化弱电系统总承包合同 第 10 页 共 22 页 保修金: 工程竣工后按结算总价金额的 5%作为保修金,甲方待工程质保期满乙方支付等额发票后 60 天内一次付清。 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的确定: (1) 乙方须于每月 25 日之前向甲方、监理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甲 方和监理公司须在收到乙方工程量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 每月统计报量以甲方及监理确认的工程验收单的工程内容为基础,由乙方提交相关预算书及资料以供审批。 乙方须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 乙方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工程计量报告,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本月工程进度款的申请要求。 (2) 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 /洽商报价按实际完成情况计入当月的工程进度款申请中。 (3) 因乙方原因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在未得到甲方及监理的确认前,甲方不予计量。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1) 本工程的进度款按每月统计报量的审批量,在收到乙方等额发票的 60 天内支付 70% 进度款给乙方。 (2) 甲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两个月内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停工要求。 总包管理及服务费 总包管理及服务费 按本合同金额 (不含设备价 )的 1 %计取,由乙方在进场前与中关村自行协商。 指定分包工程管理费 乙方按甲方指定分包合同金额 (不含设备价 )的 1%计取指定分包工程管理费,具体金额由乙方与指定分包商自行协商。 具体请参照甲乙双方和甲方指定分包签署的分包管理咨询协议执行 十一、工 程变更 光彩国际中心 智能化弱电系统总承包合同 第 11 页 共 22 页 工程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 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 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 有关工程的其他变更。 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不论变更估价的结果是否已确定,乙方应立即无条件执行变更指令。 乙方 有责任向甲方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 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确定变更价款 变更项目单价按下列方法进行: (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项目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并以此单价调整结算金额。 (2) 合同中没有相同但只有类似于变更项目的单价,该价格可以作为参考以确定变更项目的单价。 (3) 乙方承诺的让利幅度(如果有)均需折算至报价清单中的每个 单价并将以此折算后的单价作为结算及工程洽商的计算依据。 (4) 为配合小业主二次装修,弱电系统末端设备及相应管、线等单价采用报价清单单价。 (5) 工程变更洽商中,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同一原因所涉及的变更费在人民币正负 5000 以内 (含 5000 元 )的每项洽商,只做技术调整,不做经济调整。 变更费在人民币正负 5000 元以外,该项洽商既做经济调整,又做技术调整。 光彩国际中心 智能化弱电系统总承包合同 第 12 页 共 22 页 十二、材料设备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用于本工程的任何物料的品质均应为全新产品,且在使用前必须得到甲方认可。 在订购大宗物料前,乙方要免费提供样板 供甲方及相关单位审批。 乙方须将审批后的样板交至甲方保管并作为物料验收及工程验收的标准。 甲方对任何样板的认可,并不会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乙方应按进度计划提交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供甲方及相关方进行审批。 乙方按审批后的材料设备进场计划采购货物。 在材料设备到货 24 小时前通知甲方及相关方验收。 违约责任: (1) 对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 用,工期不予顺延。 (2) 任何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使用中及验收后被发现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的,乙方均应无条件拆除及重新采购,由此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 如果上述情况使甲方产生了附加费用,由甲方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使用代用材料时,须请示监理工程师并经甲方代表书面批准后方可使用,由此造成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减少的费用由甲方从相应的工程款中扣除。 包装:乙方必须提供将货物运至本工程所在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 包装应采 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 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保护措施不当而引起货物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运输: 光彩国际中心 智能化弱电系统总承包合同 第 13 页 共 22 页 (1) 乙方应负责安排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定按照合同的交货期交货。 (2) 发货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货物清单,包括合同编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体积、每箱尺寸、单价、总金额、启运港 (站 )等。 交货:乙方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随货物免费提供资料: 随机资料 3 份,包括①设备安装图②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③安装图纸及技术说明④附件、备件明细表⑤检修专用工具 1 套⑥出厂前的各 种检验试验记录⑦原材料的分析报告及检验合格证⑧其它相关资料。 备件:乙方应按照技术要求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十三、 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市优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因乙方原因未达到市优标准,乙方合同价款将下浮 1%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对其它相关方的罚金。 如甲方及乙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如双方均有责任,则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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