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gpcgd14a816fg055f采购项目名称广东联合内容摘要:
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7.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 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如果因为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8. 投标报价及计量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 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等形式提交。 交纳办法如下: 16 1) 采用 银行 转账 方式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银行账号: 399000100100125151 银行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 300号金安大厦首层 (此账号为保证金专用账号,其他款项请勿转入此账号) 投标供应商(或代交人) 填写银行交款票据时,必须清晰填写采购项目编号和投标供应商全称。 否则有可能 造成保证金退还的延误。 2) 采用银行保函提交的: ① 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 ②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③ 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期 30天。 3) 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报价)担保函提交的: ① 采用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 ② 由本机构约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③ 有效期超过投标(报价)有效期 30天。 担保机构及联系方式: a. 担保机构: 广东盈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吴梓锷(手机: 13922380992)、区畅(手机: 13822117060)、欧阳洪(手机: 13380217168) 传真: 075722662211 4) 递交投标(报价)文件现场除银行保函外,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 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在中标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为使投标保证金得以顺利退还,请投标供应商认真阅读《投标文件格式》“退保证金说明”中的内容并按要求填写及签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不予退还并上交国库: 1) 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 10.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投标供应商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 叁 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 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电子版一份(可编辑格式,用光碟刻录)。 17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 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唱标信封》并独立封装。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 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 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 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1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补充、时间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 、 开标、评标、定标 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六、 询问、质疑、投诉 14. 询问 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询问可以口头方 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 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8 15. 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 1) 招标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 5个工作日;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提出质疑;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质疑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质疑联系人: 余先生 电话: 02062791628; 传真: 02062791628 地址:广州市 越华路 118号之一 810室;邮编: 510030 16. 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在投标、评标期间,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 189号城建大厦 14 楼 电 话: 0208328 3761 联系人:吴先生 邮 编: 510620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17. 合同的订立 招标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8. 合同的履行 19 合同 生效 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合同需要变更的,招标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招标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 中 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 10%, 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八、 适用 法律 19.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20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 一、 开标 1 招标代理机构 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 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报价一览表》内容。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3 招标代理机构 做好 开标 记录,开标记录由 各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二、 评标委员会 4.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5.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 招标文件 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 方,评标委员会有权 按法律法规的规定 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供应商。 6. 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评估和对比,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但该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 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书面要求投标供应商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这些修正不应影响评标的公平公正。 三、 评标 方法、步骤及标准 8.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9.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附表一)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只有全部满足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对投标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无效投标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供应 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招标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10. 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21 评分总值最高为 100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技术评分 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 权重 % % % 技术 评审 技术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二:《技术评审表》); 商务 评审 商务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三:《商务评审表》 价格评审 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 1)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 对投标服务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 3) 对投标服务的非关键、非主要内容,投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评标时将要求漏项的投标供应商予以澄清,但该澄清不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其它投标供应商对应项的最高投标报价补充计入其评标价; 4) 对非关键、非主要内容的费用,如果投标供应商是另行单独报价的,评标时也相应另行计入其评标价; 5) 对数量的评审,以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所明示数量为准;《用户需求书》未明示的,由评标委员会以其专业知识判断,必要时参考投标供应商的澄清文件决定; 6) 本条款中多种处理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最高的修正价作为核实价。 评标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确定有效投标价及参与评标基础价计算的评标价的有效范围: 有效评标价: 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评 标价。 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范围: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采购预算) 的 75%≤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采购预算 )的 100%,不在此范围内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取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 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并下浮 3%后为基准价 ( 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75%时,则以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75%为评标基准价 ) ;与基准价相同的评标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40分。 投标人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 1%,扣 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扣完为止。 若基准价 90%< 投标人评标 22 价<基准价 100%,每低于基准价 1%,扣 (中间值按比例内插)。采购项目编号gpcgd14a816fg055f采购项目名称广东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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