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gpcgd132171fg204f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综合内容摘要:
发人员; ( 2)系统实施人员及运维人员; ( 3)组织、协调和管理人员。 在系统终验通过前,投标人承诺的项目负责人 和开发实施的主要技术人员未经用户同意不得调整。 项目组成员的资质要求: ( 1)要求项目经理具有省级以上电子政务系统设计或开发经验; ( 2)要求项目经理专注于本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不能任意更换,并能保证现场到任。 采购人可聘请第三方监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工程监理。 实施管理要求 ( 1)投标人必须保证本项目的实施能与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的业务数据逻辑关联及紧密融合。 ( 2)投标人必须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试点地市等单位共同完成与外系统的数据交换及共享工作。 ( 3)投标人必 须配合用户及第三方服务商做好服务器、网络等硬件环境维护管理工作。 ( 4)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系统版本升级控制机制,在做好系统旧版本整体备份后,方可进行升级操作。 当发生项目在试运行期间失败时,必须在 24 小时内恢复系统的正常业务办理功能。 ( 5)投标人必须按照软件工程和采购人的要求,编制各类开发文档、软件安装使用文档、维护文档、备份与恢复文档等技术文档,并在保修期内及时更新维护相关文档,保证与系统运行状况一致。 ( 6)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配合做好外系统数据的转换、核对等数据处理工作。 投 标人需提供培训服务: ( 1)培训对象:业务办理人员、网站维护人员、系统管理员等。 ( 2)培训内容:系统功能介绍、业务办理操作方法、简单故障处理等。 ( 2)培训实施:用户提供培训场地等环境,投标人提供师资、教材(含电子教材)等,进广东省综合运输管理信息平台项目 GPCGD132171FG204F 13 行现场集中培训。 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服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故障处理流程、远程技术支持、网站技术支持、现场服务、系统监控及日常维护等。 要求投标人必须配备客户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工程师提供驻点技术支持。 服务时间与采购人工作时间一致,对于客户提交的技术问题,投标人提供 7*24 小时响应服务,工程师将在接到客户电话或以电子形式提交的技术问题两小时内予以响应。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12 个月,具体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需求调研分析,四个月内完成系统概要设计, 9 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并开始试运行, 12 个月内系统转入正式运行。 系统通过初验后,开始计算免费维护期,免费维护期为 12 个月。 验收要求 ( 1)项目档案符合《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编制要求。 ( 2)中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测试报告。 ( 3)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软件不侵犯任何 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 否则,投标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 4)服务商应提供以下验收资料: 项目总结; 需求分析文档、 3 概要设计文档; 详细设计文档; 源代码; 用户报告; 其他应该提供的资料。 同时提供光盘电子资料一份。 验收安排 验收按国家行业及采购人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 软件开发及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后,系统开始试运行。 如果一个月内没有发生系统严重故障,档案完整,采购人开始组织初验;系统试运行满六个月后,采购人组织终验。 采购人收到中标 人全部验收资料和验收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专家会议验收。 验收会议参与人员(采购人代表和专家、工作人员)由采购人安排。 如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发生严重故障且中标人不能及时修正的,或未能通过初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中标人索赔。 广东省综合运输管理信息平台项目 GPCGD132171FG204F 14 系统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按照双方制订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该项费用总额的 35%;系统概要设计通过评审后,支付该项费用总额的 20%;系统通过初验后,支付该项费用总额的 20%;系统通过终验后,支付该项费用总额的 20%;系统维护期结束后,支付 该项费用总额的 5%。 本合同款支付为政府统一支付,采购人审批后,由广东省财政厅按合同应支付的款项直接汇入中标人指定的账号。 在付款期限中,采购人只负责在付款期限内把合同款支付手续提交到政府统一支付合同款流程,因此,上述付款期限并非实际付款时间。 广东省综合运输管理信息平台项目 GPCGD132171FG204F 15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 须知 一、 投标费用 说明 1. 投标供应商 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集中采购机构 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本次招标向 中标供应商 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 价中单 列。 中标 服务费是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政府许可收取的采购代理费。 中标 供应商 在收取《 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 中标 服务费(以到达集中采购机构开户银行帐户为准),该收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 粤价函〔 2020〕 1233号 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照 中标 总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如下表)计算: 中标 金额 (百万元) 1以下 15 510 1050 50100 1001000 1000以上 费率 % % % % % % % 例如:某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 金额为 400万元 , 中标 服务费金额计算如下: 100万元 %= ( 400- 100)万元 %= 收费= + = 3. 中标服务费以银行付款的形式用人民币 一次性 支付 ,收款银行帐号以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交纳中标服务费通知书中指定的银行帐号为准。 二、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 澄清更正文件 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供应商 须知 4) 开标、评标、定标 5) 合同书格式 6) 投标文件格式 7) 在招标过 程中由 集中采购机构 发出的 澄清更正 文件等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更正 集中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 更正 的,于 投标截止时间的 15天前 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供应商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供应商 在收到澄清 更正 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予以确认,该澄清 更正 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 更正 不足 15天的,集中采购机构在征得 当时已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供应商 同意并书面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广东省综合运输管理信息平台项目 GPCGD132171FG204F 16 有效)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根据采购的具 体情况,集中采购机构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3天 前,将变更时间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 当时已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供应商。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6. 投标的语言 投标供应商 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 投标供应商 与 集中采购机构 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供应商 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 两种语言不一致 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7.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供应商 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 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 投标供应商 承担。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投标供应商 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 采购人或 集中采购机构 及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如果因为 投标供应商 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 投标供应商 承担。 8. 投标报价 及计量 投标供应商 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 投标供应商 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 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 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等形式提交。 交纳办法如下: 1) 采用银行 转账 方式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到达 集中采购机构 保证金 账户 ; 收款单位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 兴业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帐 号: 399000100100125032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 300号金安大厦首层 广东省综合运输管理信息平台项目 GPCGD132171FG204F 17 (此账号为保证金专用账号,其他款项请勿转入此账号) 投标供应商(或代交人) 填写银行交款票据时,必须清晰填写采购项目编号和投标供应商全称。 否则有可能造成 保证金退还的延误。 2) 采用银行保函 (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集中采购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 ②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 (或《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选定的专业担保机构) 出具; ③ 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期 30天。 3) 递交投标文件现场除银行保函 (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外,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 投标供应商 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 5个工作日内 原额退还。 中标供应商 的投标保证金 ,在 中标供应商 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为使投标保证金得以顺利退还,请投标供应商认真阅读《投标文件格式》“退保证金说明”中的内容并按要求填写及签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 被 依法 不予退还 并上 交 国库 : 1) 投标供应商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 10.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投标供应商 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 五 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 标明“正本”、“副本”。 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或盖章。 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 或盖章 才有效。 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供应 商应 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唱标信封》并独立封装。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 集中采购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广东省综合运输管理信息平台项目 GPCGD132171FG204F 18 12. 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集中采购机构 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 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集中采购机构 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 、传真方式投标。 1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集中采购机构。 补充、时间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 、 开标、评标、定标 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六、 询问 、 质疑 、 投诉 14. 询问 投。采购项目编号gpcgd132171fg204f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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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集中采购机构 做好 开标 记录,开标记录由 各 投标供应商 代表 签字确认。 二、 评标委员会 4.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5.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 招标文件 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 按法律法规的规定 进行评 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 投标供应商。 6. 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评估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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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文件格式 7) 在招标过程中由 集中采购机构 发出的 澄清更正 文件等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更正 集中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 更正 的,于 投标截止时间的 15天 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供 应商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供应商 在收到澄清 更正 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予以确认,该澄清 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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