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妇幼保健院传染病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和病原携带者时,于 24 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发现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时,应当在 24 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进行网络直报时,经查错、查重、订正后上报。 同时登记在《疫情直报登记本》上备查。 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后,整理、装订、存档, 保留三年。 每月将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汇总,报医务处、业务院长。 遇到特殊情况时,报告业务院长协调解决。 疫情报告卡片工作流程 ( 1)管理人员每天两次到相关科室收集传染病卡片 ↓ ( 2)审核卡片的完整性、准确性 ↓ ( 3)登记传染病卡片 ↓ ( 4)录入卡片,进行网络直报 ↓ ( 5)定期查重卡片及时订正卡片 ↓ ( 6)制作卡片电子文档保存疫情资料 襄城县妇幼保健院 2020 年 7 月 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确保报告系统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网 络直报的优势,规范本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提高报告的效率与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制度如下: 我院为法定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我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首诊医生负责制。 责任报告人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例后,根据诊断结果,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 发现漏报的 应及时补报。 疫情管理人员应及时审核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如发现上述问题,立即向报告人进行核实、补充或订正,将审核后的传染病报告卡及时录入网络直报系统。 网络直报人员收集到传染病报告卡片后,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通过网络直报系统进行实时报告,以便上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监测、统计分析和预测、预警。 已报告病例如果诊断发生变更、死亡时,责任报告 人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疫情管理人员应每月对上月报告 的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分析,并上报感染管理科和主管院长。 责任报告人和疫情管理人员应严格保护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传染病报告卡应按编号装订,《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三年。 传染病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员、网络直报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及其主管领导行政处分,并给予相当经济处罚。 1网络直报人员应保障网络直保系统有关设备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 经常检查直报系统安全状况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网络直报人员应对网络直报系统的帐户、密码等资料妥善保管, 密码每月至少更改一次,一般应在 8 位以上,应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 并严格保密。 襄城县妇幼保健院 2020年 7 月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工作职责 传染病网络直报人员应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且熟习传染病疫情管理和网络直报业务,具备指导和培训医务人员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工作能力。 网络直报人员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 后,应及时审核传染病报告卡信息并录入直报系统;每月应对本单位传染病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呈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并向有关科室通报。 网络直报人员在网络直报或上报当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前,需先对本单位填报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 ①发现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情况时,及时 通知报告人核对 ;对重复报告的卡片进行标注,不再进行网络直报。 ②发现以下情况时,建议立即对报告信息进一步核实: Ⅰ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 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 不明的传染病。 Ⅱ 发现不 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Ⅲ 发现同一种急性传染病在同一自然村、街道、集体单位(场所)一日内出现 3 例及以上,或一周内出现 5例及以上。 如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属实,应立即电话报告当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每周、月、季、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 认真执行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传染病报告卡应按编号装订,《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三年。 网络直报用户帐号的正式使用密码,一般应在 8 位以上, 并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每月至少更改一次。 网络直报人员未经上级系统管理员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网络直报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并避免在公共场所公开使用网络直报系统。 按时参加辖区疾控中心召开的疫情例会制度。 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传染病有关法规信息和知识。 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责任,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按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襄城县妇幼保健院 2020 年 7 月 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督查由“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 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在抢救 处置患者的同时应及时、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立即电话报告感染管理科。 感染管理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日 2 次到门诊部及住院部等科室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在登记本上签字。 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定期报院领导小组。 院领导小组组织院内自查传染病漏报外,配合区防疫站进行漏报抽查。 并将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必要时通报全院。 疫情管理人员应 每周、月、季、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 院领导小组根据各 科的漏报和传染病报告卡,以及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按 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进行处置。 襄城县妇幼保健院 2020年 7 月 传染病漏报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杜绝漏报,迟报现象发生,制定本制度。 门诊医生要认真填写门诊日志,住院部各科室要认真填写病人出入院登记。 各科室必须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本,根据疫情报告时限及时填卡上报,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自查管理工作。 医务科、感染管理科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督导检查工作。 感染管理科必须根据规范要求每日 2 次及时深入科室收集传染 病报告卡,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负责检查传染病报告,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责令改正。 感染管理科必须对检查情况进行每周一次小结,每月一次总结,每季度汇总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检查。 对发现漏报者必须上报院部,根据规定给予处罚。 医务处负责检查各临床科室、感染管理科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感染管理科要深入各科室开展督导工作,要求检查和督导有记录、有结果、有汇报。 检查和督导每月一次。 襄城县妇幼保健院 2020 年 7 月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 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真正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医院传染病报告质量,制定本制度。 我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施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院部有一名主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报、迟报、谎报、瞒报。 医务科、感染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报工作,实施每周小结,每月有总结。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更正并根据情况实施处罚。 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 流行者给予 50 元处罚,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给予量化扣分 10 分。 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 3 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资金,并通报全员,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重大传染病误报事故,扣除当月工资、全院通报批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按从严处理,违反法规者依法处理。 襄城县妇幼保健院 2020 年 7 月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量化分 10分奖励。 根据传染病检查上报情况对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年终 100元奖励。 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⑴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50 元处罚,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⑵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医务科、保健科)及责任人给予 100 元罚款处理。 ⑶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 3 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资金,并通报全员,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⑷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 5 例者,扣除主管院长及医务科责任人年终奖金,并给予警告处分。 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襄城县妇幼保健院 2020 年 7 月 重大传染病误报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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