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总经办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明确的条款; ( 11) 正副本份数、存放地点; ( 12) 生效的时间和条件; ( 13) 约定的联系方式; ( 14) 附件名称及数量; ( 15) 签约的地点日期; (16) 签约各方开户银行及账号; ( 17) 签约各方公章或合同专同章; ( 18)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 19) 涉外合同的内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确定。 1合同审查 ⑴重大合同签订前,承办人应将合同草案及有关的证明材料连同《重大合同会签表》(见附表二)提请财务、业务部门、法律顾问顺 序审核后,报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 ⑵一般合同签订前,承办人应将合同草案及有关的证明材料连同《一般合同会签表》(见附表三)提请相关部门审核后,报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⑶承办人应对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⑷技术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顾问在审查合同时可根据需要,要求承办人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证明材料; ⑸上述部门应在合同会签表上签署意见,加盖部门公章并由该部门负责人签字; ⑹审核意见应明确、具体,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已阅”等模糊性语 言; ⑺财务部门、技术部门对合同审核的内容包括: 合同的经济性: 市场需求情况属实; 市场需求预测可靠、合理; 投入产出核算经济、准确; 合同的技术性: 工程技术依据真实、可靠; 技术措施完备、可行; 技术标准、参数科学、真实、可行; 合同的可行性: 整体项目技术具有可靠性; 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真实性; 资产、资金使用效果的财务可靠性; 具有 可操作性: 合同的安全性: 涉及的知识产权已采取相应的保护或限制措施; 无损公司商誉、商业秘密及其他利益; 财务部门、技术部门认为必须审核的其他内容; ⑻ 财务部门对合同的审核内容包括: 资金、资产的合法性: 资金来源合法,资产所有权明确、合法; 资金使用和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合法; 资金、资产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价款、酬金和结算的合理、合法性; 价款、酬金的确定要明确、合理、合 法; 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 与资金、资产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索赔条款的合法性; ⑼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审核内容包括: 合法性: 主体合法,签约各方具有签约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内容合法,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悖法律、法规、政策,无规避法律行为,无显失公平内容; 形式合法; 签约合法; 签约程序合法; 严密性: 条款齐备、完整; 文字 清楚准确; 设定的权利、义务具体、确切; 相应手续完备; 相关附件完备; 附加条件适当、合法; 可行性: 资信可靠,有履约能力; 担保方式切实、可靠; 合同承办形式审核: 承办人合格; 符合规定程序; 各审查部门审核意见书齐备; 合同文本文字无误,正副本及附件份数齐备; 法律部门认为需审核的其他内容; 1合同成立 ⑴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根据各审核部门的审核意见,决定是否签约。 决定签约时,应在全部文本上以同一形式签字;决定不予签约时,应以书面形式明示意见; ⑵合同未经审核程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予签署,印章管理部门不予盖章; ⑶合同签署必须先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理人签字,再由印章管理部门盖章,不得将未审查的合同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合同盖章后再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⑷因业务需要,合同承办人须带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外出签订合同的,除办理授权委托手续外,还 应到印章管理部门办理印章使用登记; ⑸公司采用合同专用章,其保管和使用按公司印章管理制度执行; ⑹合同需要经过公证的,由合同承办部门会同总经办负责办理; ⑺依照招投标程序签订合同的,招标文件向投标人发出前须经总经办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后,再由项目主承办部门向投标单位发放; ⑻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签定合同根据本办法执行; ⑼合同一般应制正本文四份,二份对方持有,另二份由我方总经办、财务部门和主承办部门持有保存。 合同履行完毕后,由财务部门和总经办分别负责归档。 合同副本若干份,由 相关部门持有; ⑽合同承办人应在合生效后七日内,将合同副本连同合同签表复印件送公司总经办备案。 第二十七条 合同的履行 合同正式生效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 合同生效后,必须全 面、及时、实际履行合同。 第二篇 财务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费用支出管理规定 第一条 基本规定 员工因公出差,费用报销原则上在当月内办理。 物资采购须作出物资采购申请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组织采购。 因公借款应及时清偿,如逾期(从借款之起 一个月内)不还,财务部有权从其工资中扣除借款本金。 领用现金或支票办理市内业务者,业务办毕,必须在一周内到财务报账,若限期内不能报销,应及时通报财务部并说明原因。 在本市范围内办理业务,款项在 1000 元以上的应使用转账支票,通过银行进行同城结算。 借款或领取转账支票者,必须持有按程序审批过的借款单或支票领用申请单。 领取支票者,不得擅自更改用途、转让他人或交他人代开等。 领取支票后,因情况改变而暂不用支票时,应及时将支票退回财务部,以免浪费或丢失。 支票如有遗失,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采取防范措 施,避免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如发生损失,后果由丢失者自负。 报销物品购置费或其他费用,一般应有验收或证明人在发票背面及报销单上签字。 员工借出差等工作方便,绕道游览或其他非工作原因多开支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 1所有到财务借款、报销的单据只有一个联次的一律用钢笔填写,并且不得涂改。 第二条 审批权限 财务管理的审批权限:所有财务借款、报销的单据以及涉及到的费用支出合同、协议等,均实行总经理“财务一支笔”的审批制度。 预算内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 预算内费用原则上由总经理根据 工作和业务开展情况在控制标准内授权的副总经理审批,超预算费用由总经理审批。 业务招待费等预算开支由总经理审批,特殊情况可由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审批。 公司正常交税、支付银行利息等费用性支出,可直接由总经理或授权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 手续及程序 因公借款或借支票的程序 ( 1)填写借款单或支票领用申请单 ——经手人签字 ——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副总经理签字 ——财务部审核签字 ——财务部出纳办理。 费用报销手续和程序 ( 1)经济业务发生时应取得合法有效凭证经办人应注意审查发票日期、公司名称、内容、 单位、数量、金额(大、小写)等是否有误,是否有合法签章等; ( 2)审查无误后整理好发票填写报销单,签写经办人姓名; ( 3)经办人应亲自粘贴好原始发票和报销单据,并对齐左上角粘贴,不要用曲别针、大头针等。 签字程序 ( 1)填写报销单 ——经办人、验收证明人签字 ——部门经理签字认可 ——财务部审核签字 ——财务部经理签字 ——总经理签字批准 ——财务部出纳办理; ( 2)部门经理签字认可表明已检查了所有的附带文档并认为这些费用是: 为了公司利益; 得到相应授权; 适宜的、合法的; 有充分文档记录的; 在金额上 是必须的、合理的、真实的; 第四条 报销标准 交通费标准: ( 1)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 6 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 12 小时的,可购硬席卧铺票。 ( 2)出差人员乘坐飞机须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 ( 3)经批准乘飞机者,可凭据报销机场到市区客车票据。 员工公差住宿费标准及出差津贴标准: ( 1)出差津贴实行包干办法,包括伙食补助及市内交通费,按出差的日历天数计发,不再报销有关费用; ( 2)业务招待费:该费用是指为了公司的利益与客户及其他相关人士一同参加社交活动发生的费用,费用必须取 得合法凭证。 业务招待费采取严格控制、合理开支、节约使用的原则。 ( 3)电话费用:采取定额管理制度,具体由公司总经办制定报经总经理批准。 ( 4)其它费用:员工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时应予赔偿,金额为账面价值的50—80%,根据情况可同时处以其他惩罚,员工丢失公司资产应赔偿 100%的账面金额。 第五条 公司财务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并切实履行安全职责。 第六条 公司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保密规则,不得向外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财务秘密。 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第七条 货币资金 及有价证券管理 任何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侵吞公司各项资金。 出纳人员外出提取或送存现金必须由汽车接送,不得自行前往银行办理提取或送存现金业务。 出纳人员办理现金收付款业务时,钱币应当面点清:离开财务部后发现现金短缺概不负责,发现假币一律没收。 出纳保险柜保管的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周转量,多余部份应及时送存银行。 出纳每天应盘点库存现金,并结出余额,与现金日记账核对无误。 公司内部审核人员应不定期地对出纳的现金盘点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长、短款,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 出纳不得 私自开立银行账户,不得私自变更银行印签,不得公款私存,不得私自在账户之间调度资金,不得出租出借银行账户,内部审核人员每月随机抽查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 出纳应每月核对银行账目,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内审人员应不定期对其核对、编制情况进行抽查。 公司内审人员每月应对公司往来账户情况进行查询,发现异常情况应作好记录并通报部门经理。 内审人员每月应对出纳保管的有价证券和各种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检查并作记录。 1出纳应妥善保管公司有价证券和各种票据。 离开座位时应将其锁于保险柜中,并带好 钥匙,设置好密码。 1出纳不得将所保管的有价证券和各种票据带回家中或其它与结算无关的场所。 1出纳应牢记所设置的各种密码,除财务部经理外,不得对任何人泄露。 必要时在征得财务部经理同意后可更换所设置的密码。 第八条 发票管理 发票管理人员领购发票时,必须当面将发票领购本登记的票号与实际领购发票进行核对,检查是否有缺号,少联次等情况。 若发现错误应及时要求发票出售人员更换。 开具发票时应按发票内容和要求填写,并随发票存根一同保存。 误开的发票应将其加注作废标记,并随发票存根一同保存。 退票、换票时 ,应审查退票、换票依据是否齐全,分不同情况处理。 申报发票使用情况时,应详细核对发票领购、使用、结存情况,准确填报申报表。 发票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所保管的发票。 离开座位时必须将发票锁于绝对安全的地方。 每月申报期结束后,应将发票存根、进项税发票装订成册,填写发票存根和进项税发票封面,然后交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 内审人员应定期对发票领购、使用、结存情况进行检查。 第九条 会计凭证及报表管理 会计核算人员在审核、编制会计凭证后应妥善保存各种凭证和原始单据,不得交给无关人员翻阅。 离开座位时应将其 保管在安全地方。 当月会计凭证经录入后,应交稽核人员稽核,并统一保管。 稽核员在每月结账后应将会计凭证整理并装订成册。 财务人员应妥善保管公司各种财务报表、报告,不得将其交给无关人员翻阅。 财务部的各种核算资料、财务报表和统计资料等的草稿应及时销毁粉碎,不得作为垃圾处理或用作其他用途。 各种清单、报表应在每月结束后交财务档案管理人员整理归档,年末装订成册,作妥善保管。 第十条 电算化资料管理 公司电算化系统中各操作员的权限由系统管理员统一设置和修改,并报经理审查。 其他人员不得自行设置和修 改。 公司电算化网络服务器应设置密码,服务器只能由系统管理员和财务部经理操作。 每位操作员都应设置自己的操作密码,并定期更换。 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将电算化数据在服务器硬盘和终端机硬盘上各备份一份在软盘上备份一式两份加密。 电算化操作员在进入各系统操作完毕后应及时退出。 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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