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凤凰城业主公约与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内容摘要: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能履行本临时公约约定义务的,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根据本临时公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临时公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临时公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 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三十 五 条 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并要求物业继受人签署本临时公约承诺书或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承诺遵守本临时公约。 第三十六条 本临时公约由物业管理企业和每位业主各执一份。 第三十 七 条 本临时公约自首位物业买受人承诺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大会重新制定的《业主公约》生效之日终止。 承 诺 书 本人为 凤凰城 的买受人,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本人声明如下: 一、确认已详细阅读 都市新景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制定的 “业主公约”; 二、同意遵守并倡导其他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遵守本业主公约; 三、本人同意承担违反本业主公约的相应责任,并同意对该物业的使用人违反本业主公约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人同意转让该物业时取得物业继受人签署的本业主公约承诺书并送交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收到物业继受人签署的承诺书前,本承诺继续有效。 承诺人(签章) 年 月 日 凤凰城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厦门都市新景象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 乙方: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单元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服务。 本物业名称: 凤凰城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 型: 坐落位置: 凤凰城 幢 座 室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业主公约》、《住户手册》和《装修手册》及有关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并书面告知乙方; 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制止违反本物业的《业主公约》、《住户手册》和《装修手册》及有关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甲方可委托 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每十二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擅自改变其使用功能; 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 自本协议终止时起 30 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 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遵守本物业的《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和《装修手册》及有关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并配合管理公司做好物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按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或其他应付费用; 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擅自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