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渠道巡检管理办法20xxv内容摘要:

...............................9 《佛山移动社会渠道巡检标准 2020》 ................................................................................................9 《佛山移动社会渠道整改结果报告》 .................................................................................................9 《佛山移动社会渠道明访巡检标准》 ............................................................................................... 10 《佛山移动社会渠道暗访巡检标准》 ............................................................................................... 10 《佛山移动社会渠道 G3终端专柜巡检标准》 ................................................................................... 10 一、 社会渠道巡检管理目标 对社会渠道网点在店面宣传、业务办理方面的规范经营进行监督,加强对渠道网点的支撑,提高我司优质渠道的竞争力。 (一)促使社会渠道网点按照我司要求进行业务宣传、产品摆放; (二)促使 26 星级社会渠道网点按照与我司签订的合同,进行合作专营。 二、 巡检对象: 与我司签订合同的社会渠道网点。 三、 社 会渠道巡检体系简介 主要包括渠道经理巡检、第三方公司巡检、监测团队巡检三方面,具体如下: (一)渠道经理巡检 巡检定位: “服务 +销售”定位。 通过渠道现场走访和远程支持,对社会渠道网点进行指导、监管,实现我司业务产品在渠道的有效销售,以及政策信息的有效传达。 新增 G3终端的宣传和销售的专项巡检,针对社会渠道 对 G3 终端相关 工作的落实与执行,有效促进 G3 终端的发展。 巡检目的: 通过与渠道商日常维系和沟通,确保我司产品在渠道有效销售、宣传资料有效宣传、政策有效贯彻、渠道网点无违规宣传和销售行为,动态掌握 周围竞争对手消息。 巡检频次: 原则上省市级连锁网点和 56 星级网点的常规走访次数不能少于 1 次 /周;4 星级网点的常规走访次数不能少于 1 次 /双周; 1- 3 星级网点的常规走访次数不能少于 1 次 /月。 巡检要求: 参考 附件《社会渠道巡检标准 2020》 要求进行检查,并对巡检情况进行记录。 巡检结果: 发现合作专营违规或其他类违规,要求渠道网点现场立即整改。 如渠道网点不配合,则由渠道经 理上报分公司,分公司以正式函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必须加盖分公司印章并要求渠道商签名确认。 整改期限过后,渠道经理针对渠道商的整改结果,上报整改结果报告给分公司 以及 市公司连锁渠道负责人 ,并要求区域主管和渠道商签字确认。 整改限期内仍旧未完成整改,可由分公司向市场部渠道室申请对该网点降至一星级处理。 上报附件中必须包括整改通知书及整改结果扫描件。 (二)第三方公司巡检 监测内容 对我司合作社 会渠道网点店面宣传、店面陈列、政策传达、合作专营,以及 G3终端宣传执行 等情况进行评分。 监测 时间 每月 不定 期,每月根据我司要求和市场形势进行调整。 监测频次 暗访:全部 26 星进行排他检测 明访:各区抽检 全部 26 星网点的 45%进行检测 , 其中: 46 星全部检测;剩下部分在 23 星 渠道网点 中抽取。 G3 终端专项 检测 :按每月更新各分公司的全部名单进行明访检测。 备注: G3 服务站 全部进行明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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