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折旧应采用平均年限法进行计算。 年折旧率= 1-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247。 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第十五条 折旧率按国家税法规定执行。 第 五章 固定资产的计划管理 第十六条 我厂每年编制固定资产购置计划,需够置固定资产的单位于十月份按照下列程序申报下年度购置计划:生产分场需购置固定资产的,先将书面申请报生技科,生技科及主管厂长审核后,统一报经管科;其他单位需购置固定资产的,经主管厂长审批后,直接向经管科报出计划;经管科审核并经厂长批准后,列入年度计划。 第十七条 未列入年度计划,原则上不允许购买,因工作急需,确需购置固定资产的,先提出申请,报主管厂长(分场先报生技科,再报主管厂长)审批,经厂长批准后,经管 7 科追加计划。 第十八条 对需更新的固定资产,由使用单位按固 定资产的报废程序,办理报废手续后,按第十六条、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更新申请,否则,不列入年度计划和追加计划。 第十九 条 已列入年度计划,但购置内容有部分变更或需增加资金 10%以上,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厂长(分场先报生技科)批准后,经厂长批准,经管科下达固定资产购置变更计划,并在下达采购计划时做出变更。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的下达。 已列入年度计划的固定资产,由各使用单位提出购置申请,经主管厂长批准后(分场先报生技科),报经管科,由经管科向购置单位下达采购计划,顺延一个月安排购买。 追加计划的 固定资产,从追加计划批准之日起,顺延一个月安排购买。 各单位的购置申请中要列明规格、型号及主要参数,更新的生产用固定资产,型号变更的,要经总工同意。 第二十一条 追加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和变更计划及下达的采购计划,经管科同时交财务科一份。 报销固定资产时应将固定资产计划作为财务处理附件。 如果属于原有固定资产更新,报销时应附固定资产报废单。 无购置计划和采购计划的,财务不予报销。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入库和出库 8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购置权限的划分:车辆由厂办负责购置,微机及相关设备由经管科负责购置,其他由 供应科负责购置。 第二十三条 凡已有的固定资产的购置要遵循先报废后购置的原则。 如需购置同类固定资产,必须先办理报废手续,报废单交财务,财务科向经管科返还一份,经管科接到报废单后方下达采购计划,并在采购计划中说明。 如遇特殊情况,需先购置再办报废手续,但要从申请单位奖金中扣 1000 元作为押金, 10 天内补办完报废手续的,返还押金;到期未办完手续的,押金不退,且每超一天扣 100元。 第二十四条 供应科、物业公司办理入库时,在入库单上必须把资产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金额填写完整正确;固定资产 有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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