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信息管理系统招标文件范本内容摘要:

2 项目管理与项目组织保障 合理规划项目的组织架构、沟通方式和工作职责,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好: 5分; 较好: 4分; 一般: 3分;差: 0分 )。 3 3 项目总体实施计划和各阶段实施方案 项目总体目标明确,项目总体实施计划安排合理、清晰、可行。 (好: 5分; 较好: 4分; 一般: 3分;差: 0分 )。 3 实施方案合理、清晰、可行。 (好: 5分; 较好: 4分; 一般: 3分;差: 0分 )。 3 4 培训方案 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计划、组织等实施方案安排合理、清晰、可行。 (好: 5分; 较好: 4分; 一般: 3分;差: 0分 )。 3 5 质保期维护和服务方案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质保期提供详细的维护与售后服务方案,建立完善的技术支持体系。 能够提供满足要求的售后服务承诺和多种售后服务方式,故障响应及时。 (好: 5分; 较好: 4分; 一般: 3分;差: 0分 )。 3 注: 1) 总得分值小数位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计算。 评标委员会每位评委根据上述评标办法首先对投标文件技术方案、原型系统演示和项目实施与服务分别进行评审打分,计算出每一投标的技术方案和项目实施与服务合计分。 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共同对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及商务部分进行评 审打分,计算出每一投标的价格部分与商务部分的合计分。 然后,根据报价评分办法计算出符合规定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经核对无误后,评标 环保信息管理系统招标文件 12 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2)技术部分评标专家集体讨论,独立打分。 环保系统招标文件 13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招标人:特指依法进行本次招标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合格的投标人:见投 标人须知资料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供应能力的独立法人组织;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除非下文另有规定,凡具有良好资信,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服务的供货人均可以投标。 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凡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 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招标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2. 资金来源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招标人已经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环保信息管理系统招标文件 14 3.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中标人应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费用详见本须知第 30 条 )。 二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构成 要求提供的服务内容、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六章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部分 附件 第六部分 技术部分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如投标人没有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 16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所有接到澄清通知的投标人在收到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 环保信息管理系统招标文件 15 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 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对招、投标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投标语言 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投 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需有清晰的目录(包括页码)。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两种文本的语言出现歧义时,以中文本表述的意思为准。 8.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函; 开标一览表(应单独密封提交)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环保信息管理系统招标文件 16 投标保证金(应单独提交);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资格证明及相关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可加部分说明); 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4)投标人业绩证明文件; 5)项目经理业绩 证明文件; 6)项目组配备情况表; 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技术总监、主要技术人员 )简历表、社保证明; 8)投标人通过的认证( ISO9000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者 CMMI 3 认证证书)(如有,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的相关资质证书(至少提供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要求的相关资质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两年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如有,提供复印件,加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 1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以上收费凭证复印件); 12)质保期服务和人员培训方案; 13)投标人对项目总体要求的承诺; 14) 投标人认为其它必要的内容; 15)打分表中评分因素的商务支持文件; 环保信息管理系统招标文件 17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1)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编制的总体技术方案 1. 项目概述 2. 业务分析 3. 总体架构设计 4. 系统功能设计和非功能设计 5. 系统集成方案 ( 2) 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 1. 项目总体实施计划 2. 项目分阶段计划 3. 组织保障与项目管理 4. 项目培训 5. 质保期维护与 售后服务 6. 质量保障计划 7. 风险控制 8. 文档管理 ( 3)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除上述 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 条的所有文件。 要求投标文件对于上述内容有具体位置的确切索引。 9.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 环保信息管理系统招标文件 18 10. 投标报价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其报价为完成用户指定服务的全部费用(完税后)。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投标人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同时不接受有条件的优惠报价。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 4)上标明分项目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有效投标的一部分。 (具体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违约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的; (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 (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8 条的规定与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9 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30 条的规 定缴纳服务费的。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现金 支票(仅限于北京地区) 汇票 环保信息管理系统招标文件 19 电汇(投标时提交银行电汇底单复印件) 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 保函 (其中专业担保机构是指 财库 [2020]124 号 中规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保函格式见附件十三。 )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 和第 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提交中标服务费后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 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等额无息退还(投标人凭收据领取投标保证金)。 12. 投标有效期 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 (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返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 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与规定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具体份数要求详见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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