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科工作制度内容摘要:

应认真监 视各种仪表,按时做好各种记录并按科室规定保存(记录每三个月交科室存档)。 15 值班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电业部门调度命令,做好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和安全用电等工作。 各值班员必须熟悉配电室的设施设备,熟悉操作规程和方法。 对不熟悉的内容应该向同志学习和自行钻研业务,提高技能水平。 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遵纪守法。 严格执行电气操作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工作规程以及认真做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等。 1配电房应设置砂箱、四氯化碳灭火器和防火设施。 ( 五 )电梯班管理和安全规范 电梯班主要负责全校电梯运行,电梯 设施维护和保养,电梯年审等工作。 在学校后勤校产管理处的直接领导下,为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确保电梯运行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电梯班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由班长管理负责。 即后勤管理处下达任务后,统一部署,落实到人;既分工负责,又协调合作。 每项任务,按其具体要求,统筹安排,责任人应负责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上班期间,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不许赤膊或者穿拖鞋进入办公室、工作现场等,确保安全。 全体工作人员端正工作态度,对工作需兢兢业业,认真负责,注意文明礼貌。 如与有不同意见,向科、处反映,求得解决。 不得擅离岗位,不得玩忽职守,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电梯班人员间应相互团结,相互帮助,共同进步,不许有打架斗殴的事件发生。 意见有分歧者应共同探讨,不能达到共识,向科里反映,科内不能处理的向处里汇报,依靠组织,按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 总之,一切应以大局为重,为科室的发展作出努力。 加强对电梯保养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定期巡查各电梯机房、设备,如发现电梯运行出现异常现象,及时进行停机检修,求得解决。 对工作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或接到用户电梯出现故障的 报告,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科室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遵纪守法。 严格遵守和执行学校、后勤校产管理处及科室的其它规章制度。 16 ( 六 )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我校电梯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电梯乘客应文明操作,严禁用钥匙等硬物按动和拍打按钮,不得随意按警铃按钮,以免误报、错报。 文明乘梯,禁止在轿厢内嬉戏、打闹、蹦跳;不得在电梯内外乱刻、乱画、乱贴、损坏轿厢内任何物件;不得在电梯内吸烟、吐痰、弃物;不得将宠物、实验动物带入电梯;小孩乘梯须由大人 带领。 不得超载运行,当超载信号铃声响时,站在门口的乘客应自觉退出;进出门时不能长时间站在门中间,以免挡住电眼;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强制关门、开门手段。 不得使用电梯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乘客看到停运标志时不得随意移动停运标志牌,以免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 禁止用水冲洗电梯旁走廊和楼道,以防电梯进水,造成设备损毁。 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运等故障,乘客不要惊慌,请按警铃与外界取得联系,耐心等待值班、维修人员救援。 也可直接拨打值班电话: 81340207。 发生火灾、地震等情况须紧 急疏散时,严禁使用电梯作为疏散通道。 ( 七 )电梯机房空调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电梯机房设施设备良好运行,控制电梯机房环境温度,杜绝因环境温度过高而出现电梯控制柜或其它部件热保护造成电梯死梯及损坏零配件,为了正常、合理使用、保养电梯机房空调,特制定本制度。 电梯机房在环境温度 30— 35℃时开启空调,进行制冷降温保证电梯正常运行;电梯机房环境温度低于 30℃时关闭制冷空调,采用自然降温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在电梯机房空调运行季节应每天对电梯机房的巡视 ,及时结合环境温度启停空调,保障电梯正常运行。 17 电梯机房 空调在进入使用季节前应进行使用前的保养,检修空调室内外机、管线、控制线路、风扇、清洗过滤网等,对有问题的部件进行及时更换。 在运行季节,每周进行一次清洁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发现有问题的部件及故障隐患及时处理。 在运行期过后应进行一次停用保养,检修空调室内外机、管线、控制线路、风扇、清洗过滤网等,并作好停机保管防护措施。 电梯机房空调启停时间应进行真实的记录和完善,作为制定空调保养方案的依据,以利于查证。 ( 八 ) 广州医科大学 学生宿舍管理暂行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主要场所, 为了优化育人环境,维护全体同学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局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管理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学生入住规定 (一)学校统一安排在校学生在学生宿舍集中住宿,学生因特殊原因不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完备相关手续。 (二)入住学生必须按规定缴纳住宿费,按指定的宿舍、寝室、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 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寝室者,须经学生管理部门和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入住学生每人配备寝室钥匙一把,须妥善保管使用。 禁止私配、转 借和私下交换钥匙。 如钥匙丢失,应向宿舍管理部门汇报备案,重新换锁,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四)学生因实习、退学、转学、休学、走读、毕业等不再住宿,应在离开宿舍前经学生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主动到住宿登记部门注销住宿和退还钥匙,经宿管员检查寝室公物无损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五)每间学生寝室设电表(水表)一只,每个学生限额使用水电(限额由学校另行规定),超额使用的水电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六)学生携带物品进出宿舍,须主动接受门岗检查,并进行登记。 18 (七)非本宿舍学生进入,必须主动出示学生证并征得宿舍管理人员同意。 学生亲属来访须出示有效证件或由学生确认并在值班室登记方能进入宿舍。 未经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同意,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客人。 (八)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 午休时间( 13: 0014: 00)和夜间 22: 00 后禁止从事打扑克、饮酒等娱乐活动和影响他人休息的其它活动。 宿舍楼大门晚上 24∶ 00 关闭,早上 6∶ 30 开启,法定节假日晚上推迟半小时关门,关门后学生禁止外出。 宿舍关门后回来的同学必须自觉按规定做好登记。 (九)自觉爱护公共财产。 学生对宿舍公共财产负有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 室内布置不得随意更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坏。 宿舍配备的消火栓、灭火器、消防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及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卸和毁坏。 天花、墙面、风扇、电源开关、插座等设施发生损坏,应及时主动向值班室报修。 (十)学生的计算机、手机、现金、存折、磁卡及其它贵重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以防被盗和丢失。 (十一)自觉保持宿舍清洁卫生。 舍长负责安排清洁卫生值日表并加强督查,值日生负责维护当日室内清洁,并负责将室内生活垃圾装袋,按规定时间、地点放置,由清洁人员统一清除到垃圾站。 第二条 宿舍文明规定 学生应增强社会公德意识,做到文明住宿,杜绝以下不文明行为。 (一) 随地吐痰和丢弃垃圾。 (二)向走廊、水槽、拖把池、大便器倾倒各种垃圾杂物。 (三)在阳台外墙和栏杆上摆放、悬挂物品及向阳台外扔东西。 (四)在室内及外墙上或其它物体上乱涂、乱写、乱张贴、乱划等污损墙面。 (五)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六)破坏宿舍内饮水机、投币式洗衣机、应急灯等服务设施。 (七)侮辱或打骂宿舍管理和服务人员。 (八)楼内任何场所严禁打乒乓球、打篮球、踢足球等其他有碍于他人学习和休息的各种体育活动。 (九)楼内不准大声喧哗、打闹、跳舞、高声播放收(录)音机和其他一些乐器。 19 (十)其它有损宿舍文明 的行为。 第三条 宿舍安全规定 入住学生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二)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管制刀具。 (三)严禁攀越宿舍栏杆、门窗。 (四)自觉遵守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跨寝室联接上网线。 (五)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如在宿舍内私自安装电源插座、接线板和电源设备及在床头使用灯具等。 (六)严禁违章使用电器及容易引发火灾的电气设备。 如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电饭煲、电磁炉、微波炉、电炒锅、电取暖器、电熨斗、电开水壶、干鞋器等。 使用台灯不得放置在床上和床褥、棉被、蚊帐等易燃物质上,灯泡功率不得超过 40W,寝室内禁止使用 200W 以上的其它电器(饮水机、电脑除外)。 (七)未经允许,禁止使用空调、洗衣机、脱水机和复印机。 (八)严禁在寝室内使用燃具烧煮食物。 (九)禁止在宿舍(寝室)内玩火、点蜡烛、用油灯、燃烧废弃物等使用明火行为。 (十)禁止在宿舍内吸烟。 (十一)禁止在宿舍楼道 内和消防疏散通道停放车辆或堆放杂物。 (十二)禁止其它可能危害公私财产和人身安全的行为。 第四条 宿舍纪律规定 学生宿舍禁止下列违纪行为。 (一)午休时间( 13: 0014: 00)及夜间 22: 00 后,在异性寝室滞留。 (二)异性同宿。 (三)擅自留宿校外人员。 (四)各种赌博行为。 (五)酗酒滋事。 (六)从事经商和其它推销活动。 20 (七)观看和传播反动、淫秽音像、读物。 (八)偷盗公私财物、敲诈、勒索、骗取财物。 (九)打架斗殴、损害他人人格、危害他人人身安全。 (十)传播伪科学及封建迷信思想。 (十一) 故意破坏公物。 (十二)学校禁止的其它违纪行为。 第五条 管理及奖惩 (一)学生宿舍管理实行室员监督制和室长负责制。 寝室室员应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相互之间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要及时向室长(或宿管老师、学生办辅导员)报告。 寝室室长由室员选举产生或由学生管理部门(学生办辅导员)指定,并在本栋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学生管理部门(学生办辅导员)备案。 室长职责: 1.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并带头执行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2.带领和督促本室室员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对正确行为要给予表扬,对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给予批评 ,并如实向宿管老师及学办老师汇报。 3.负责安排本寝室卫生值日,督促室员认真搞好室内卫生、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保持好室内及楼内公共卫生场所的清洁。 4.负责带领本室室员管理和爱护公用设施和设备,如有遗失或损坏,须尽快查明原因,向宿管老师报告。 5.带领本室室员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火防盗,发现情况及时向宿管老师、保卫处老师及学办老师报告。 6.积极配合和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二)学生自律督导组织配合学校管理部门参与对宿舍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 三)后勤校产管理处、保卫处、学生处、研究生学院等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宿舍安全、卫生、纪律及文明行为等进行检查、评比,其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的依据。 21 (四)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活动。 将“文明宿舍”评比纳入学校“综合测评”活动统一管理,每学年评定“文明宿舍”一次,授予“文明宿舍舍长”、“文明宿舍舍员”称号,载入学生档案。 (五)违规处理程序 学生宿舍出现违规行为→室员按要求及时报告→室长及时制止和报告→宿管老师制止和批评教育→学生管理部门(学生办辅导员)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或发生重大事件,报后勤校产管理处、学生处按学 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本规定由后勤校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 九 ) 广州医科大学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暂行办法 为维护全体同学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养成良好生活、卫生习惯,预防流行病传播,根据《 广州医科大学 学生宿舍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拟定本办法。 一、寝室室长负责制。 以寝室为单位,推选一名室长,担任室长满一学年且称职者,年度学生综合测评时予以加分。 室长职责见《 广州医科大学 学生宿舍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二、寝室卫生值日制。 室长负责安排本寝室卫生值日,落实到人,以月为单位,将值日表张贴到寝室 门背面醒目位置,以便检查。 三、寝室打扫制度。 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打扫相结合。 个人卫生涉及:床铺整理,桌凳清洁卫生,其他个人物品整理(如书籍、洗漱用具、行李等摆放整齐)。 公共卫生涉及:地面清洁,寝室门窗、卫生间、阳台等打扫,垃圾的清理等。 四、寝室检查制度。 室长监督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 每月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组织,后管处、学生处、外事处、研究生学院、各学办等部门及校自律督导队共同参与,对寝室内务、清洁卫生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检查,对检查结果做好记录,以此为依据并结合平时抽查情况共同纳入年度学生综合测评(详见《 广州医科大学 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暂行办法》)。 五、检查标准及内容:检查标准分为优、良、差三个等级。 检查内容如下: 床铺。 床被干净,叠放整齐。 桌凳。 桌凳干净,桌面物品摆放整齐。 22 地面。 干净,进行了打扫,拖地,垃圾按规定时间进行了清理。 寝室门窗。 进行了擦拭,无灰尘、污迹。 洗漱用具、行李物品。 清洁,摆放整齐。 衣物、鞋袜。 及时清洗、无随意堆放。 卫生间。 无污垢,异味。 电源线、网线等。 布置规范,无私拉乱接。 阳台。 物品堆放整齐,栏杆上无悬挂物。 宠物。 严禁饲养。 ( 十 ) 留学生守则 一、 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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