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药房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用的清洗水即可。 用水量一般以 (来自 : 小龙文 档网 :煎药房管理制度 )浸过药面 23 厘米。 如遇花、草类药物或煎熬时间较长者应酌量加减水量。 2.煎熬时间,应根据药剂的性能确定。 解表药、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 煎,沸后 1520 分钟即可;一般药煎 30 5 分钟。 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约 40 分钟至一小时。 煎药过程中要搅拌药料 23次,使药料受热均匀。 药剂第二煎的时间略缩短。 每剂药一般煎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 3.煎药量:儿童服用一般煎至 50150毫升,成人服用一般煎至 200300毫升。 (二)特殊药物的煎熬法: 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兑服、烊化等特殊要求的中药,应按医嘱进行,确保煎药质量。 1. “先煎药 ”应煮沸 1015分钟后,再入其它药同煎。 2. “后下药 ”且在一般药即将 煎至预定量时,投下同煎 5分钟即可。 3.另炖或另煎药:另炖药应切成薄片,放入有盖容器内加入冷开水(一般为药量的 10倍左右)隔水炖 23小时;另煎药应切成小薄片一般煎 2小时左右,某些特殊药物可根据药性特点具体确定煎药熬时间(用水适量)。 4.溶化药(烊化):应在其它药煎至预定量时,将溶化之药置于去渣药汁中,微火煎药,同时不断搅拌,使之溶解即可。 5.泡服药:用开水半杯或将煎好的药汁趁热浸泡(须 加盖) 1015分钟,待降至适当温度时滤出药汁。 6.冲服药:将冲服药调入适量煎好药汁或开水中冲服。 6 7.布包煎:凡有绒毛或细小籽粒及需包煎药物应装入布袋扎紧后,再与其他药物同煎。 三、质量、技术基本要求 1.药渣煎透度:做到三无(无糊状块、无白心、无硬心),合格率 ≥90%; 2.药汁浓度:做到汁浓味厚,合格率 ≥90%; 3.住院病人对中药汤剂质量满意率 ≥95%; 四、煎药注意事项: 1.领药、煎药、装药、送药时要认真核对与复写的原始处方是否相符。 2.煎药时防止药液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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