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电子病历系统采购项目内容摘要:

才准予授予合同。 二、 商务条款 维保服务: 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标段内容响应维保服务要求,要求中标单位 724 小时电话响应技术咨询;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中标单位须在接到采购单位维修要求电话后, 4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维修过程中所需材料中标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提供,最长不超过 24 小时必须送达采购单位。 若短期无法修复的,应及时提供相应备用设备并负责安装调试,为此,中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承诺书(软 件提供一年免费维护期,以实际交付使用之日开始计算)。 培训: 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技术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操作和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 . 旨在提供更好的其他方式培训。 ▲质保期:一年。 验收合格后 系统 1年 免费维护升级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 3个月内付合同金额的 90%, 10%余款 1年内 付清。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完成。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工作范围: 根据招标文件,各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 完成 各项调试、检验、测试工作,并在采购人的配合下通过的验收; 对使用单位的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维保期内的维保及维修; 系统软件应具备长期、快速升级能力,能满足医院面向未来的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 质保期内的各项费用。 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总价中。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电子病历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22506626 传真 05722044626 1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电子病历系统采购项目 2 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3 投标报价及费用: 本项目投标应 以人民币报价;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计取。 4 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采购公告》规定交纳。 5 现场踏勘:暂不纳入议程 6 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异议的,应当在 2020 年 10 月 * 日下午 16:30 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7 采购预算: 110 万元 8 投标文件组成:“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资信及其他文件”与“报价文件”正 本各 1 份,副本各 3份;包装请参照 (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9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11 月 * 日上午 9:00 时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 800号),具体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10 开标时间: 2020 年 11 月 * 日上午 9:00 时整,逾期作自动放弃; 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 800号)。 11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附后 12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 2天内,评标结果公示于: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 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 (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13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 14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提供保证金收据和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后,收取方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电子病历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22506626 传真 05722044626 16 15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日内。 16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按合同总金额的 10%计收,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或承诺的免费保修期满)后 5日内无息退还。 17 采购资金来源:其他 18 付款方式:采购人自行支付 19 投标文件有效期: 60 天 20 解释:本招标文 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电子病历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采购预算: 110 万元。 (三)定义 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 )和 “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 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系统开发以及相关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四)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五)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六)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所有相关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有关费用。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电子病历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22506626 传真 05722044626 17 2.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用 按中标价的 %计取 由中标单位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通过银行转帐支付给本工程招标代理公司,该费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七)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也不可以分包。 特别说明: ▲ ,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 认定。 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 、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 ,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 的 ,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九)质疑和投诉 、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招标文件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电子病历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22506626 传真 05722044626 18 (一) 招标文件的组成 、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有关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三) 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截至日期 7天前按招标文件中招标采购单位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或电传、电报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在开标截至日期 5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以传真方式送至每个投标人。 (四)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函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将修改的内容在编写投标文件时予以考虑,在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资信及其他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四部份组成。 技术部分: 投标项目实施方案;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电子病历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22506626 传真 05722044626 19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投标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附表三); 技术资料、彩本(页)等(如有)。 其他部分: 投标人认为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商务文件 供货期; 售后服务承诺; 质量保证期; 售后服务网点; 操作培训; 维修响应时间; 质保期后使用服务承诺; 质保期后服务维修承诺; 建设性承诺; 商务条款偏离表(附表二); 资信及其他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 一份); 税务登记证副本副本( 复印件 一份); 提供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 2020 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 复印件一份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及 授权 代理 人 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为方便开标,原件请随身携带,开标时单独提供给招标采购单位 ; 投标保证金 元整收据(复印件一份); 企业荣誉与业绩 (附表一); 企业质量、环保管理等认证 证书(如有); 企业信誉 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如有) 1 企业市场行为信誉(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原件); 1 投标人认为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电子病历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22506626 传真 05722044626 20 价格部分: 投标函(附表四)。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附表五)。 投标项目报价明细表(附表六)。 其他部分: 投标人认为要说明的其 他内容。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 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 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 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 ,应包括系统研发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 金和费用。 ▲ ,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 ,应要求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同时采购组织机构应将该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并视情况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 6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 要求和答复均以 书面形式进行。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电子病历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22506626 传真 05722044626 21 ▲。 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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