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要点内容摘要:

工作,任课教师应在考前对学生进行考试资格审查。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试课程的确定要在制订教学计划时统筹安排,明确标明。 ,一方面是为了帮助和督促学生全面认真地复习巩固所学知识,检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程度和实际运用能力;另一方面是为了检查课程教学效果,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考试方式可采取笔试、口试、开卷、闭卷、论文、报告或实践操作等。 、作业等的完成情况,参加课堂讨论情况,学生平时学习情况以及课程教学效果。 考查方式除记载学生平时实践、作业、课 堂讨论等教学环节成绩外,还可以采用测试等方式进行。 、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也可由分管系主任指定教师进行命题,命题的同时应给出评分标准,由分管系主任审查同意后使用。 试题应按水平相当程度一次出 A、 B两套,一套作为本学期考试用,另一套由教务处保存,留作他用。 各课程要逐步建立试题库和试卷库,实现教考分离。 考试命题的原则:⑴命题必须覆盖但不得超出教学大纲所规定的范围,不出偏题、怪题;⑵着重考查学生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 基本技能以及灵活运用的能力;⑶命题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难易程度比例适当,从易到难,形成一个适当的梯度;⑷题量的大小要与考试时间的长短相一致;⑸命题应力求使班级所有的学生的考试成绩呈“正态分布”,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各个学生的实际水平。 分管系主任要对本单位考试工作全面负责,妥善安排组织好考前复习、辅导、命题、考试、评卷、成绩分析、总结等各项工作。 12。 教师应要求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通过复习,使学生对本科目的整 体结构有清晰的了解,使知识条理化,但不得划定考试范围、指定考试重点、出复习提纲和暗示等。 ,严格按照学院考试纪律的有关规定,监督学生遵守考场各项规则。 如果发现有舞弊行为,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教师对评卷工作必须严肃认真,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定,不得随意加分、扣分或送人情分。 考试(补考)成绩应在考试(补考)结束后三天内报系办公室。 成绩一经报送,未经组织复审,任何人不可更改。 对考试作弊学生的试卷严格以“零”分记,并注明“作弊”字样。 、考查成绩分别按百分制、五级记分制进行评定和记载。 、试卷的保密、保管工作。 命题教师、印刷和保管人员必须严格对试题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主讲教师要及时对试卷进行质量分析,总结教学经验,研究教学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措施。 十三、教学研究 ,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的必要措施。 任课教师应积极开展教书育人、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研究。 、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研究可申请各级研究立项,所取得成绩,均视为教学成果。 书育人、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教学成果包括: ⑴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运用现代教育和教学手段,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开展课程、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坚持教书育人,探索教学规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成果。 ⑵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显著效果的成果。 ⑶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 CAI)、多媒体、音像教材制作的成果。 十四、教学纪律 教师在执行教学任务的过程中,要自觉遵守教学纪律: 排定的课表上课,不得随意停课或自行找人代课(含指导)。 特殊情况必须离开,要按规定申报审批。 12 ,必须按时上下课。 ,不得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认真履行有关职责。 十五、奖励与惩处 ,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其评审材料存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职称评定与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 《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认定处理暂行办法》处理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十六、解释与实施 本规范 自二 00三年九月起执 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12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岗位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实施细则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岗位工资的激励作用,淡化身份,强化岗位,形成与岗位工资相适应的动态分配制度。 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低职高聘 (一)控制比例 享受低职高聘的教师不超过全院在编在岗教师的 5%,且只能在已聘任的岗位上高聘一级。 (二)自 2020 年 9 月起,讲师级别低职高聘不再高聘高级讲师这一档次,直接高聘副教授档次。 (三)基本要求 1. 能胜任本职教学岗位 的统一职责(见附件一:教学岗位职责); 12 2. 能胜任高聘岗位的岗位职责(见附件一:教学岗位职责); 3. 人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全院人均教学工作量(专业课教师不低于人均教学工作量的 90%); 4. 近三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四) 必备条件 1. 助教讲高聘讲师 ( 1)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好,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在学期学生评教活动中,至少有一个班级位于班级前两名;且在系、部教学质量综合评定中,至少有一个学期的排序位于系(部)前三分之一(排序教师为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教学管理人员重在考察前一个条件); ( 2)坚持教学思 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能根据学科和学生特点因材施教,有自己的教学风格和特色, 在 教学中能合理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辅助教学; ( 3)近一年内,积极参加专业建设(含专业教学改革试点)、课程建设(含精品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含自编教材)、实验室建设及实训基地建设等,承担了具体的工作任务,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 4)在近一年内,至少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含教研论文);或在近一年内,参与院级以上一项科研项目; 12 ( 5)取得双师资格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排序。 、高级讲师高 聘副教授 ( 1)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好,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在近两学期学生评教活动中,至少有一个班级位于班级第一名;且在系、部教学质量综合评定中,至少有一个学期的排序位于系(部)前四分之一(排序教师为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教学管理干部重在考察前一个条件); ( 2)坚持教学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能根据学科和学生特点因材施教,有自己的教学风格和特色,在教学中能合理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辅助教学; ( 3)近一年内,积极参加专业建设(含专业教学改革试点)、课程建设(含精品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含自编教材)、 实验室建设及实训基地建设等,承担了具体的工作任务,且取得了较突出的成绩; ( 4)近一年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含教研论文);或公开出版五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较高水平的教材(作主编或第一副主编);或获得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主持院级以上一项科研项目(有专著或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同等条件下优先排序); ( 5)取得双师资格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排序。 12 ( 1)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好,教书育人,成绩 突出, 在近两学期学生评教活动中,至少有一个班级位于班级第一名;且在系、部教学质量综合评定中,至少有一个学期的排序位于系(部)前四分之一(排序教师为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教学管理人员重在考察前一个条件); ( 2)坚持教学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能根据学科和学生特点因材施教,有自己的教学风格和特色,在教学中能合理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辅助教学; ( 3)近一年内,积极参加专业建设(含专业教学改革试点)、课程建设(含精品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含自编教材)、实验室建设及实训基地建设等,承担了具体的工作任务,且取得 了较显著的成绩; ( 4)近一年内,在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含教研论文);或公开出版十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或获得省(部)优秀教材奖或规划教材(作主编或第一副主编)一部;或获得市(厅)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或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或主持厅级以上一项科研项目(有专著或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同等条件下优先排序); ( 5)取得双师资格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排序。 12 省级以上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和省级以上精品课程建设主要负责人和主讲人,或在 省级以上的教学项目比赛中(如数学建模、英语演讲比赛等)获三等奖以上或在特色与创新教学项目中成绩突出的主要指导教师(含实验实训教师),且未能低职高聘者,由有关教学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低职高聘工作小组审定后,岗位津贴在原标准上适当上浮一定金额。 (四)申报程序: 1. 教师本人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前两个星期,完成低职高聘申报工作,包括填写申报表(见附件二:低职高聘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原件交系部初审后退还); ,并将材料提交学院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工作小 组(地点:教务处); ,拟定初步名单;。 (五)享受期限 ; ,且从评定后的次学年开始计算; 12 ,一旦发现有违反教师工作规范的行为,立即终止低职高聘待遇。 二、高职低聘 (一)认定条件 在任职期限内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当事人实施高职低聘: (见附件一:教学岗位职责); ; ,被 评为不合格等级;。 (二)高职低聘的期限 1. 最短期限为一年; 2.低聘期内,若继续发生低聘认定条件之一者,将由学院有关部门给予转岗或解聘。 (三)高职低聘的解除 引起高职低聘的言行已改正者,由本人提出解除低聘的书面申请;经 有关部门考核认定且报分管领导批准后解除。 12 12 附件 1: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试行) 岗 位 岗 位 职 责 任 职 条 件 所有岗位 所有教学岗位的统一职责: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 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思想觉悟和政策水平; 2.不断学习业务知识,了解和掌握专业相关的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积极参加学院、部门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会议和集体活动; 4.系主任每月至少听课一次,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三次,教师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两次; 5.严格完成备课、授课、作业与批改、辅导(答疑)、成绩考核等教学环节,认真做好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验实训等教学工作。 所有教学岗位任职必备条件: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即具有 普通话合格证:《心理学》、《教育学》考试合格证); 2.具有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4.教书育人、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尽职尽责、有较好的职业道德; 5.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12 首席教授 1.完成所有教学岗位的统一职责 2.立足学科前沿,及时掌握本学科最新学术动态,了解本学科最新学术成绩; 3.密切联系本专业技术发展和生产实际,与至少 3个企业保持长期联系,并定期有先进生产技术交流; 4.根据教学建设与发展目标,提出切实可 行的专业建设与改革实施方案,主持本学科乃至全院教学改革工作; 5.在相关领域每年举办一期教师研讨班或专题学术讲座先进技术推广报告; 6.在任期内需获得至少 1项省部级以上科学研究或教学法研究成果奖,在国外学术刊物或国内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 3篇以上论文。 1.符合所有教学岗位任职必备条件; 2.已有 2年以上教授工作经验,外单位调入者在我院有一年以上教授工作经历; 3.学术造诣深,在学科建设与发展诸方面为学科带头人。 在省级以上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作机构中担任重要角色,在省内学术界有较高知名度; 4.能从事教学及科研一线 工作,专业课教授具有讲授 3门课程的能力,公共课讲授具有讲授 2门课程的能力。 开设过新课程; 5.每学期教学质量综合测评在良好以上; 6.作为主持人和第一作者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学研究或教学研究成果奖励; 7.近 4年内在国内外学术刊物或国内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过 2篇以上论文,曾主编、主审过 2本公开发行教材,或撰写过 2部以上专著并公开出版。 7.在任期内完成或超额完成教学、科研任务。 考核优秀;专业课教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 120学时,公共课教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 200学时; 8.每年至少主持二项省部级及以上科 学研究和教学研究课题,或纵向课题、横向课题。 8.曾主持完成进省部级以上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纵向课题、横向课题; 9.有较高的工作组织和协调能力。 12 教 授 1.完成所有教学岗位的统一职责 2.要立足学科前沿,掌握本专业最新学术动态,了解本学科最新研究成果; 3.密切联系本专业生产实际,至少与 2个及以上企业保持长期联系,并定期有先进生产技术交流; 4.根据本专业建设与发展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与改革实施方案,促进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上档次,能主持本专业乃至全系教学改革工作; 5.在相关领域每年举办一期教 师研讨班或专题学术讲座或先进技术推广报告;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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