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办学校教师聘用合同书教师内容摘要:
合同规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八条 甲方 根据 乙方 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 乙方 的工资。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 /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 /月。 每月 日 (每月15 日之前) 为 (当或上)月 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 合同 期满不续聘的, 甲方应在合同期满的 三个工作日以内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第九条 甲方 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 的奖励、补贴等按 甲方 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乙方的工资构成为: , 其中 正常上班工 资为人民币 元 /月。 第十条 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 乙方 的工资。 7 第十一条 甲方 应依法为 乙方 办理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费中 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 甲方 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二条 乙方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乙方在聘用 合同 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 在甲方处工作每满一个学期可以享受一个寒假或者暑假的带薪假期。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的时间大于三分之二学期的,按满一个学期计算。 寒暑假工资包括: (寒暑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或行业最低工资标准)。 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续签合同的,甲方须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该寒假或者暑假工资;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续签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该寒假或者暑假的工资支付时间,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乙方患 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本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二)乙方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顺延至孕期、产假及哺乳期结束; (三)乙方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 8 第十七条 乙方 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甲方 可随时解除合同 : (一)有 违法的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深圳市民办学校教师聘用合同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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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护卫员宿舍的管理。 职责 『学习改变人生做成功物业管理人。 』 护卫主管及主任负责检查本规定的贯彻落实。 护卫主管负责对执行过程实施督促。 护卫员负责具体执行。 管理规定 宿舍管理 护卫员必须在管理处指定的宿舍、铺位上住宿,未经管理处主任批准不得在外住宿。 不准擅自带人留宿,直系亲属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留宿的,须报经管理处主任批准。 严禁大声叫喊、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二类区 港澳台地区 一般人员 首日 10080 首日 150120 总经理批准 主管、工程师级 首日 150130 首日 220170 400HKD 部门经理级 首日 250200 首日 300250 500HKD 公司副总经理级 250 300 600HKD 出差补助标准 员工短途出差视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补贴。 (深圳市外的 短途出差,可享受 15 元 /人 /餐的伙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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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绝密、机密信息;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八条 甲方 根据 乙方 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 乙方 的工资。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 /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 /月。 每月 日 (每月 15 日之前) 为 (当或上)月 工资的发放日
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 乙方 的工资。 第十一条 甲方 应依法为 乙方 办理社会保险。 其中上缴社会保险费中 乙方 个人负担部分,由 甲方 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二条 乙方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 代缴。 第十三条 乙方在聘用 合同 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8 —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