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办学校教师聘用合同书20xx年修改版内容摘要:

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绝密、机密信息;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八条 甲方 根据 乙方 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 乙方 的工资。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 /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 /月。 每月 日 (每月 15 日之前) 为 (当或上)月 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 合同 期满不续聘的, 甲方应在合同期满 之日起 的三个工作日以内发放 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第九条 甲方 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 的奖励、补贴等按 甲方 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乙方的工资构成为: ,其中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元 /月。 第十条 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 乙方 的工资。 第十一条 按 法律 规定,甲方要及时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办理时间为 ,现办理的险种是 、 、 、 、。 其中,上缴 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乙方要积极配合,向甲方提供办理社会保险所需要的包括身份证在内的各项 个人资料。 第十二条 乙方 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乙方在聘用 合同 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每满一个学期可以享受一个寒假或者暑假的带薪假期。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工作的时间大于三分之二学期并工作至学期结束的,按满一个学期计算。 寒暑假工资包括: (寒暑假工资不得低 于当地或行业最低工资标准)。 寒暑假工资支付时间约定: 合同期限届满后 不续签合同的 ,或乙方 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甲方 要求解除聘用 合同 而离职的,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 ,甲方须在劳动关系 解除或 终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 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续签合同的, 或其他特殊情况的, 双方可以协商该寒假或者暑假的工资支付时间,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本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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