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展银行信贷检查管理办法20版20xx年内容摘要:

查目标进行分析、评价和处理的一种检查方式。 (二)常规检查是指为综合评价经营单位授信业务和信贷风险管理水平而实施的一种检查方式。 专项检查是指针对被查单位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问题的重点授信业务、信贷流程相关环节,被查人员的尽职情况,以及根据监管机构或行内管理层的特定要求而实施的一种检查方式。 (三)通知检查是指正式通知检查对象,明确 告知本次检查的目的、范围、时间等检查信息,并要求检查对象做出相应准备的一种检查方式。 6 突击检查(也称飞行检查)是指在事前不通知检查对象的情况下,对特定的检查项目进行突击性现场检查的一种专项检查方式。 第 十七 条 检查工作方法 (一)信息采集。 1.内部信息的采集。 通过信贷合规监管、信贷风险监测预警、内部稽核等职能单位获取被查单位信息,或通过我行已建立的信贷信息管理系统、对授信客户的日常监控手段和报告制度获取相关信息,也可以要求被查单位直接报送与信贷检查相关的信息资料。 2.外部信息的采集。 通过银行监管部门、 外部审计单位、网络、媒体等公开渠道获取的相关信息。 (二)查阅资料。 包括查阅被查单位和授信客户的财务资料与非财务资料两部分内容,通过对资料定性、定量的分析,为综合判断被查单位授信 的 合规性、合理性 以及风险情况 提供依据。 (三)座谈与询问。 通过与被查单位各级信贷管理和相关岗位人员面谈或电话、邮件等方式,就其各自负责的工作进行询问。 尽职调查工作中,必要时应要求被查人员对谈话内容进行书面确认。 (四)问卷调查。 通过对特定范围内信贷从业人员的书面问卷调查,了解信贷从业人员对总分行信贷制度、政策的理解 程度,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以及信贷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实地检查。 现场走访授信客户的办公、经营场所、项目所在地、货物仓储监管地,与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项目主管、仓储监管人员等直接交流,查阅相关会计资料,或现场查验抵(质)押手续的合法性、有效性,抵(质)押物的数量、状态和变现能力,为判定 被查单位 授信业务的合理性、客户评级与资产分类的准确性和授信业务的保障程度提供依据。 7 (六)其它检查方法。 第 十八 条 检查样本选取方法 根据检查项目的具体要求确定检查样本的选取方法: 全面检查 、抽样检查。 抽 样选取中,应根据检查目的和检查人员的配备情况,按照设定的抽样 标准 选取检查样本。 第五章 检查流程 第 十九 条 信贷检查的流程一般包括检查启动、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校验、检查事实确认、检查报告与审核、检查档案整理六个步骤。 第 二十 条 检查启动。 主要是根据任务来源要求,确立检查项目,提出检查方案。 包括检查项目来源、确立检查项目、选择被查对象、确定检查范围、抽样条件、检查人员与检查时间,并报首席信贷 风险 执行官审批后执行。 第 二十一 条 检查准备。 根据检查方案,进行检查前准备工作。 包括资料准备(需要被查单位提供 的资料、检查组需准备的资料和检查依据等)、确定检查应用模板、确定检查样本条件、成立检查项目组、必要的培训、向检查对象发出《检查通知》(突击检查无需事前向检查对象发出《检查通知》)。 第 二十二 条 检查实施校验。 检查的具体实施过程分别包括: (一)进场座谈; (二)调阅与审验核查资料; (三)根据需要与相关人员沟通; (四)根据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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