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风险管理内容摘要:

,并考虑风险因素。 《计价规范》在定义综合单价时,强调了“并考虑 风险因素”。 这与传统计价模式截然不同,从本质上反映了市场经济的规律。 人们都知道风险无处不在,对建设工程项目来讲,其存在风险是必然的。 工程量清单计价充分考虑了风险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无论是对业主还是承包商,都应强化风险意识。 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分项和措施项目清单分项综合单价时,要对风险作充分的估计与预测,并且反映于综合单价中,必要时也应在承诺的工程合同相应条款中固定下来。 因此,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考虑发承包商的风险。 同时要与合同管理相结合,提倡企业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预测、决策、风险防范和风险管理。 1 工程量清单计价 模式 概述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按照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的要求,并依据 《清单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的规则,将拟建招标工作的全部项目和内容,按工程项目实物工程量列成清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 2 他项目清单,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规费及税金。 《清单计价规范》是统一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规范性文件;是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在计价 中必须遵守的准则;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评价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定义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人或委托人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有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根据各种渠道所获得的工程造价信息和经验数据,结合企业定额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情况下,单位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它项目费用、规费和税金组成。 除了规费和税金是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上交,属于非竞争性费用之外,其它费用均属于竞争性费用。 工程量清单的分类 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组成来分有: 直接费单价 直接费单价由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组成。 我国目前的单价是按照现行预算定额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及预算价格和可进入直接费的调价确定。 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差价、税金等按现行的计算方法计取列入其他相应价格计算其中,这是我国目前绝大部分地区采用的编制方式。 直接费单价也称作 工料单价。 部分费用单价 部分费用单价只综合了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依 综合单价计算公式确定综合单价。 该综合单价对应图纸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即分部分项同工程实物量计 3 价表,一般这部分费用属于非竞争性费用。 综合费用项目如脚手架工程费、高层建筑增加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履约担保手续费、工程担保费、保险费等,这部分费用属于部分性费用。 我国目前非竞争性费用采用定额预算编制方法套用定额及相应的调差文件计算,而竞争性费用由投标人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自己的能力自由报价。 部分费用 也称综合单价。 全费用单价 全费用单价由直接费、非竞争性费用和竞争性费用组成。 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由工程清单、措施费 和暂定金额组成。 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组成,措施费由各措施项目费组成:暂定金额即不可预见费,它包括工程变更和零星工程(计日工)。 全费用单价合同是典型、完整的单价合同,工程蚽发能形成一个独立的子目分项编制。 对于该子目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必须加之说明界定。 工作量清单不能单独使用,应与招标文件的招标须知、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图纸等结合使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在建设工程投标时,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现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投标人提供事物工程量项目和技术措 施项目的数量清单,供投标单位逐项填写单价,并计算出总价,再通过评标,最后确定合同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一种全新的较为客观合理的计价方法,它有如下特征,能够消除以往计价模式的一些弊端。 采用综合单价 工程量清单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中包括了工程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风险费、利润、国家规定的各种规费等,一目了然,更适合工程的招投标。 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自身实力报价,这就要求投标人注重工程单价的分析,在报价中反映出本投标单位的实际能力,从而能在招投标工作中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 选择最优秀的承包商。 4 详细反映工程实耗及费用 工程量清单具有合同化的法定性,本质上是单价合同的计价模式,中标后的单价一经合同确认,在竣工结算时是不能调整的,即量变价不变。 工程量清单报价详细地反映了工程的实物消耗和有关费用,因此易于结合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变以预算定额为基础的静态计价模式为将各种因素考虑在单价内的动态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利于招投标工作,避免招投标过程中有盲目压价、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 有利项目的实施和控制 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和控制,报价的项目构 成、单价组成必须符合项目实施要求,工程量清单报价增加了报价的可靠性,有利于工程款的拨付和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 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利于加强工程合同的管理,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责任,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即量由发包方或招标方确定,工程量的误差由发包方承担,工程报价的风险由投标方承担。 工程量清单报价将推动计价依据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编制自己的企业定额,提高自己的工程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风险 招投标中过程中的风险 承包方摄于发包方对中标单位的决定权,自愿或非自愿的放弃自己的权利。 心理上不敢与发包单位进行平等的协商,对许多隐藏着风险甚至重大风险的中标条件、不合理要求和不利客观环境因素,都予以接受。 更有一些承包方,为了争取中标机会,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条件之外,又进一步放弃自己的权利,提出超出公平范畴的更为优惠的要约条件,以至带来更大的风险。 ?而业主有时则过重强调承包商报价的高低而忽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水平,或者业主对技术标认识不足,由此将会在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产生许多难以预料的风险。 5 合同管理控制过程中的风险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新的计价方式使得合同有了新的变化。 由于承包高 和业主缺少风险意识和科学、有效的风险控制方法,对合同谈判和签订阶段的关键问题未能发现和有效处置,对计价方式、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奖罚额度重大问题约定不明确,对程序问题和时效问题重视不够等,导致施工合同中存在重大风险因素,放任风险的发生和存在。 同时,承包方期望发包方在实际履约过程中给予巨大让步,甚至于期望在履约过程中修改合同,以挽回在投标和签约过程中的被动。 这无疑把承包商置身于难以预测的险境。 而业主对合同管理的认识不足,使得在施工过程中的索赔与反索赔行为缺少重要的依据。 索赔和反索赔过程中的风险 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对于并非由于自身过错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它是承包方转移风险的主要途径。 反索赔就是反驳、反击或者防止对方提出的索赔,不让对方索赔成功或者全部成功。 但在工作中许多承包方对索赔工作不够重视,表现为不敢索赔和不知道该如何索赔。 不敢索赔,担心得罪业主破坏合作关系,不利于履行合同。 对清单计价这种计价方式理解不够,对合同及相关条款缺乏深刻理解,不知如何索赔,无法以此为基础进行索赔,如相关证据没有全面、及时收集及有效处置,不及时主张权利等 ,致使索赔工作无从下手,无法达到规避风险、保护自身权益的效果。 而业主方则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反索赔工作不够了解,不知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反驳和拒绝对方的不合理要求或索赔要求中的不合理部分。 2 风险的成因 风险是人们因对未来行为的决策及客观条件的不确定性而可能引起的后果与预定目标发生多种负偏离的综合。 风险是与人们的行为相联系的,这种行为概包括个人的行为,也包括群体或组织的行为。 而这些行为受决策左右,因此风险与人们的决策有关。 客观条件的变化是风险的重要成因,尽管人们无力控制客观状态,却可以认识 并掌握客现状态变化的规律性,对相关的客现状态作出科学的 6 预测,这也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前提。 由于采用新的计价方式不确定因素增多,所以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风险的成因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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