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服内容摘要:

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投标文件 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 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投标文件中的资信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正本、副本)应独立装订成册并分别密封包装在三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相应注明资信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同时分别注 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也可将密封包装好的资信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统一密封包装在另一个外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或 第 20 页,共 48 页 授权委托人印章(或签字);或在密封口封条上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章(或签字)(详见第六章格式一);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 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和签字。 ★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 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示之前查核原件。 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修改 、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1)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 2)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或未按规定地点送达的; ( 3)未按规定密封、签章、装订的; ( 4)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第 21 页,共 48 页 ( 5)资信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判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 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者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或者委托书无 效的; ( 7)投标人代表未能出具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 8)投标文件中不满足采购技术参数要求的或投标文件内容虚假的; ( 9)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 10)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 11)投标有效期、工期、质保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12)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 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3)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 14)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合计与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不一致的; ( 1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唱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 /折扣后价格不一致的; ( 16)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 第 22 页,共 48 页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的 ; (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 4) 投标货物必备条款有负偏离的。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且将投标文件、询标记录等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或有关行政职能部门查处: ( 1) 未如实提供货物质量、性能等方面的缺陷或停产淘汰、债权债务、违法记录信息,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 ( 2)为采购人提供采购需求、技术参数等方案且参加投标的; (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4)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 标事宜; (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第 23 页,共 48 页 ( 10)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 11) 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开标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参加。 参加开标会的 人员,须随身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开标时,需在现场当众展示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和商务标中的投标函等主要文件。 五、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采购人 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其中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 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合格投标人。 如投标文件不满足投标资格条件,作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作为无效标,不再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其他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审查其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第 24 页,共 48 页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各投标人的资信、商务和技术文 件的评审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数计算。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完成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 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 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第 25 页,共 48 页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原则进行评标,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 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具体评标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 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企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中标公 告 :采购人在评标结束后,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中标结果公 告。 采购结果在中标公 告 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依法与采购 人签定合同。 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 ,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行约定的,则其全部 第 26 页,共 48 页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八、合同备案 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须交由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备案,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一式三份(其中采购人、中标人、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 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将报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查处。 九、 合同货物追加 采购人根据项目需要追加合同中货物的,须报泰州市姜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批,追加的货物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总金额的 10%,追加的货物须另行签订合同。 第 27 页,共 48 页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总分为 100 分,其中价格部分40 分、商务和技术部分 60 分。 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分项目汇总得分,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排名第一的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具备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依次确定排名在前的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也可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 位。 二、 评标内容及标准 类别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报价部分 40分 价格分 40 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 /投标报价) 40分 商 务部分 24分 综合实力 4 根据投标人人员配备、公司规模、资质等情况酌情打分, 4分。 项目经历业绩 4 根据投标人同类成功案例情况打分: 投标人提供 2020年 1月 1日以来同类项目案例证明,采购合 同每份得 1 分,最高得 4 分。 (原件开标现场随带备查,若未能按要求出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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