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设备存储仓库租赁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摘要:

章后的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五、评审 15. 评标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 员由招标单位代表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等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项目名称:泰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设备存储仓库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TC2020 0640 第 14页共 36页 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16. 评审方法: : 最低价评标法: 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如出现投标单位达不到法定数量、串通报价、全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以及投 标单位互相诋毁,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停止评审,否决所有报价。 六、授予合同。 ,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采购合同。 、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承诺及澄清等作实质性修改。 ,招标单位可以与排位在中标单位之后第一位的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七、中标服务费 1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应按计价 格【 2020】 1980 号文服务 招标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中标服务费。 八、解释权 1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单位的书面解释为准。 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单位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九、其他 为维护国家公共利益(如因重大变故项目取消等情况),招标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可依法做出选择项目名称:泰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设备存储仓库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TC2020 0640 第 15页共 36页 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报价的决定,且不作任何补偿。 2投标单位在本次招标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成交与否,均自行负担。 2 投标人 在 投标文件 中须详细列明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移动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单位地址,采购代理机构与 投标人 来往所有文件(包括成交通知书)均可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传真、快递等方式发出,以上各形式文件对 投标人 均具有法律效力。 项目名称:泰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设备存储仓库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TC2020 0640 第 16页共 36页 第三章 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泰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所需检测设备存储仓库租赁采购项目。 投标人 须对本项目内容全部响应,不得部分或分解后进行响应。 二、规格标准及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标准及要求 1 检测设备存储仓库采购 结构形式:租赁的仓库应为单层独立式结 构,混凝土结构、轻钢结构均可。 库房状况:状况良好,为混凝土地面,进行过防潮处理,屋顶无漏雨,门窗完好,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仓库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2020㎡。 仓库应配备不小于 10吨的行吊和 16吨行吊各一部;行吊须按时年检,保证行吊的正常使用。 在合同有效期内行吊操作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由出租人对承租人免费进行告知、培训及指导,直至承租人能够熟练使用。 出租人须对行吊定期维护、保养及年审,其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仓库室内地面与行吊之间的有效空间高度不能小于 6m,仓库内部净空间 高度不小于 15m;吊车跨距不得小于 10m。 仓库室内空间及出入通道能保证车长为 9m的拖挂货车驶入和通行。 仓库室内及运输车辆出入通道地面须为完整、坚实的混凝土地面。 因货物存放及服务需要,仓库位置易在京台高速以东,泰新高速以北,省庄文化路沿线以西及泰安市高新开发区等辖区范围内;范围以外行程不超过 5km。 1该仓库内空间市质监站(承租人)有独自使用权,不得与其他单位合租,或分割租赁。 1质监站只与仓库原始产权所有人签署租赁协议,不接受转租方式。 1仓库内应设置必要的照明和给排水装置; 同时应配置 380V动力电接口。 1出租人须提供不小于 100㎡ 的办公用房间。 1出租人须提供 24小时安保服务,有专人看护。 三、相关事项 项目名称:泰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设备存储仓库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TC2020 0640 第 17页共 36页 现场踏勘: 中标后签订合同前 采购方自行踏勘。 投标人 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投标人 所承诺的所有事项及内容即成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其承诺进行更改或者另外提出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 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租赁期限: 1 年。 (租赁期以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完成租赁物交付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 14 日内双方完成交付手续。 四、付款方式 支付途径:国库集中支付。 支付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生效后,租赁期开始之日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50%,余款至租赁期满前 15 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项目名称:泰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设备存储仓库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TC2020 0640 第 18页共 36页 第四章 合同格式 项目名称:泰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设备存储仓库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TC2020 0640 第 19页共 36页 泰安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 方 : 乙 方 : 备 案 方: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泰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设备存储仓库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TC2020 0640 第 20页共 36页 甲方(承租人): 乙方(出租人): 采购人 所需 经 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确认,以公开 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小组确定 为本项目的成交 投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招标 文件(含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等) 投标文件 乙方在招标 过程中做出的报价、澄清或承诺 本合同附件 二、项目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和标准 本项目为泰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所需检测设备存储仓库租赁采购项目。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内容全部响应,不得部分或分解后进行响应。 (详见附件) 三、合同金额 总报价大写: 小写: 四、货款支付 支付途径:国库集中支付。 支付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生效后,租赁期开始日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50%,余款至租赁期满前 15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五、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乙方将位于 的租赁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甲方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本租赁物的功能为。 如甲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及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甲方自行管理并有 独自使用权。 项目名称:泰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设备存储仓库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TC2020 0640 第 21页共 36页 六、租赁期限及相关事项 甲方租用租赁物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 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乙方承担。 ) 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支付租赁物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管理费、 等费用;甲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地产的 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 产生的费用。 七、租赁物交付情况 乙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14 日内,乙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甲方使用,且甲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 八、租赁物维护情况 甲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行为;对甲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物,乙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甲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单独使用权。 甲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 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乙方。 乙方应负责租赁物主体的维护及修缮,甲方在使用租赁物过程中,如非因甲方过错,租赁物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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