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20xx年暑期“三下乡”调查报告(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一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大乡,以前这里的早婚早育情况严重。 当地政府为此加强各种有关提倡晚婚晚育的宣传力度,凑够调查数据来看已取得不错的效果。 选择在 16 岁以下结婚的村民几乎没有,这是可喜的结果。 选择在法定结婚年龄以后结婚的被调查村民占了全部被调查者中的大多数 76%。 但也有 16%的被调查村民认为在 16 岁 — 21 岁这个年龄阶段可以结婚,这明显是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也是值得当地政府重视的 问题。 还有 8%的被调查村民则是选择了晚婚,虽然选择晚婚的人数不多,但这是一个良好的开头,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通过当地政府的宣传还会有更多的村民有选择晚婚。 表 13 什么时候要孩子最合适( %) 结婚前就要孩子 结婚后再要孩子 看情况 5 70 25 表 14 被调查农村育龄村民婚龄期望( %) 16 岁以下 16 岁 — 21 岁 22 岁 — 27 岁 27 岁以上 0 16 76 8 表 15 对待离婚的看法( %) 赞同离婚 不赞同离婚 无所谓 10 72 18 表 16 对结婚时最重要条件的期望( %) 收入水平 住 房条件 感情基础 其他 15 9 69 12 从表 15 可以看出,在农村地区特别是被调查地区,村民对待离婚的态度是很保守的,多数人认为“离婚丢人”,有 72%的被调查村民不赞同离婚,只有 10%的被调查村民赞同离婚,还有 18%持无所谓的态度。 如果婚姻不幸福不美满,就是对夫妻双方的伤害,夫妻双方都可以选择重新追求美满幸福的婚姻。 但在农村“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封建观念任然残存,这是值得我们警示的。 从表 16 看出,虽然农村村民对待离婚很保守但是在双方结婚前对待结婚条件这个问题却很合理,有大多数( 69%)村民选择 了感情基础作为结婚的最重要条件,其次分别看重收入水平 15%,其他 12%,住房条件 9%,婚姻的基础是双方的感情基础这已得到公认的。 周围环境对村民婚育观的影响。 每一个人都不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个体,也就是说人不是单纯的经济人,还是复杂的社会人。 每个个体都要生存在社会中,这就不免会被社会所影响。 个体婚育观的形成也会受到周围社会的影响,所以我们选择了周围环境的影响这一小方向研究了其对个体婚育观形成的影响。 从表 1表 1表 19 的数据可以看出,在被调查村民所处的环境里近亲结婚现象严重,有 35%的 被调查者认为在他们周围存在近亲结婚现象,还有 20%的被调查村民认为在周围存在重男轻女现象。 这些现象的存在会是当地村民认为近亲结婚是合理的,这会影响村民的婚育观形成,没有认识到近亲结婚的危害会直接表现在婚育观念的形成以及不良婚姻的产生。 从给出的表 18 又可以看出被调查村民人数里有 20%的村民认为在他们的周围存在重男轻女的思想及现象,这是不可取的。 这是落后老旧婚育观念在作祟,在提倡生男生女都一样的现代社会里,这是一个发人深思的问题。 希望当地政府在这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加大,铲除这种封建思想。 表 17 育龄村民 周围是否存在近亲结婚现象( %) 存在近亲结婚现象 不存在近亲结婚现象 不知道 35 50 15 表 18 育龄村民周围是否存在重男轻女现象( %) 存在重男轻女现象 不存在重男轻女现象 不清楚 20 69 11 表 19 育龄村民结婚时是否会参考父母意见( %) 会参考父母意见 不会参考父母意见 无所谓 60 23 17 而表 19 则反映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父母的婚育观念会影响子女的婚育观念,父母婚育观念潜移默化的影响子女婚育观念的形成,到了子女结婚的时候这种影响更是直接作用在子女配偶的 选择上。 从调查数据中可以看出有 60%的被调查者在结婚的时候会听取父母的意见。 这本无可厚非,在传统的中国文化中就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说。 只是到了现代社会父母更多的是尊重子女的意愿,而不是像封建社会一样替子女做主。 子女的婚育观念和婚育选择应该得到尊重和认可。 从表 20 可看出,影响婚育观念形成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经济情况,不管是育龄村民所在地的经济情况还是结婚后夫妻双方的经济来源,都会直接作用在育龄村民对配偶的选择上。 这是对育龄村民婚育观念形成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表 20 育龄村民婚后的主要经济来源( %) 务 工 务农 经商 父母支持 33 62 2 3 三、加强婚育政策宣传是树立正确婚育观应有的出发点 (一) 政府对婚育政策宣传的重要性 宣传婚育政策,可以在比较短的时间内,系统集中地补充村民的婚育知识,增加村民对国家婚育政策的了解,增强村民对婚育政策认同,从而自觉地遵守国家婚育政策,树立正确的婚育观念。 只有如此,当村民普遍了解、接受新的、正确的婚育知识后,才能打破村民原有的根深蒂固的旧的婚育观念,婚育新风才能真正的走进农家。 (二) 了解相关婚育政策是形成正确婚育观的基础 调查问卷中,我们分别将农村村民对计 划生育政策的了解程度、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婚前是否进行婚检、有无近亲结婚等进行了分类统计, 表 1: 表 2 表 3 在表 1 中,对于结婚前是否进行婚检的统计,我们了解到农村村民在结婚前进行了婚检的人数只占总人数的 25%,而未进行婚检的人数却高达 57%,甚至还有 13%的村民不知道婚检的存在。 从这些数据中,让我们认识到农村村民对于婚检重要性的轻视,而不进行婚检对于结婚的双方来说都存。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