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国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编号: 版本: 修订版 人力资源 管理制度汇编 第 16 页 共 77 页 集团副总经理级 集团副总 董事会秘书 二级公司董事长 集团总经理助理 二级单位总经理 B 类 管理人员 经理级 各职能部门经理 事业部经理 二级单位副总经理 副经理级 各职能部门副经理 各部门主管 资金管理专员 二级 单位总经理助理 各部门部长 副部长 C 类 一般配套管理人员 职员 一般会计 出纳 行政人员 人事人员 综合文员 内勤 技术类 高级技术人员 二级单位总工 副总工 一般技术人员 工程调试 机设 研发类 高级研发人员 工程师 结构组长 一般研发人员 助理研发工程师 技术类其他 软硬件开发人员 武汉国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17 页 共 77 页 文件编号: 版本: 修订版 人力资源 管理制度汇编 第 17 页 共 77 页 第十条 公司原有员工续签劳动合同不实行试用期,其他新进公司的员工均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参照第九条。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终止、变更和解除 第 十一 条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 因工作需要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协商一致同意的,可续订合同,并下达员工本人《续签合同通知单》,在一周内办理续签手续。 协商不一致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下达员工《合同终止单》,可终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一周内办理离职手续。 第 十二 条 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因工作需要,生产经营发生变化、内部改革等情况需调整员工工作岗位时(除经劳动鉴定不能从事者外),员工必须服从,按规定办理有关“异动”手续,员工要求调换工作岗位 时,按规定程序经公司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 公司应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不成的,可解除劳动合同,但需给予经济补偿金。 第 十三 条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的劳动制度,对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员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 十四 条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公司违反国家规定,侵害员工的合法权益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下,员工可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第 十五 条 除国家规定的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外,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试用期满后提前三十日 ) ,或与对方协商,凡属应协商解除的,双方在三十日内做出同意与否的答复。 辞职申请书必须用人单位或部门第一负责人批准后, 方可于约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总经理工作部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及违约责任 第 十六 条 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应给予员工一次性经济补偿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 十七 条 由于劳动关系一方过错,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过错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 十八 条 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劳动合同,或一方造成损失的 ,可不承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武汉国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18 页 共 77 页 文件编号: 版本: 修订版 人力资源 管理制度汇编 第 18 页 共 77 页 第 十九 条 员工除劳动合同规定可随时解除合同的情形外,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必须依据《劳动合同》之相关条款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第 二十 条 根据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劳动合同的员工将视情节进行处理。 如员工严重违纪或违反公 司《员工手册》 中之开除条款,公司可予以开除。 第 二十一 条 培训赔偿 凡参加公司组织培训的员工,如若在服务期内辞职者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执行。 或按照《培训合同》之违约条款进行执行。 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收取培训费用和违约金。 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或短期培训课程,培训价值根据员工所接受的每项课程的价值及课程数目而确定最终的培训费用。 第 二十二 条 离职赔偿 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含未到规定的离职日期离职)的员工,需按《劳动合同》之违约责任条款支付违约金。 对批准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的员工,应于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 第 二十三 条 因员工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按规定要求其赔偿时,可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 逐月扣除,直至足额赔付。 但扣除后工资的剩余部分不能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 二十四 条 既往发布的有关制度中,如有与本制度冲突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第 二十五 条 本规定的修正权及解释权归总经理工作部。 第 二十六 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武汉国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19 页 共 77 页 文件编号: 版本: 修订版 人力资源 管理制度汇编 第 19 页 共 77 页 出勤管理 办法 第一 章 工作时间 第一条 本公司实行每周五日, 每日八小时工作时间制度。 第二条 员工工作时间视公司需要可适当调整,由总经理工作部根据季节和其他情况,提出实施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二 章 休假 第三条 定休日:原则上以星期六、星期日为定休日。 第 四条 节假日: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制定员工节假日方案,具体如下。 节日: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 假日: 婚假:依法结婚(男 22 周岁,女 20 周岁)三天,晚婚(指在法定婚龄的基础上,男女青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 3 年以上初次结婚为晚婚)十五天;公司给予婚假以法律认可结婚登记为准,婚假应一次性休完、一年内有效。 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给予三天,旁系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兄弟姐妹、外 /孙子孙女)给予一天,并根据路程远近适 当给予路程假。 产假 :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女职工产假为 90 天(晚育者产假为120 天)。 难产的 ,增加产假 15 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 产假应一次性休完。 (具体标准和待遇标准见《关于员工生育问题相关管理办法》)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天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 30 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 30 分钟。 每天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陪护假:转正并签定劳动合同, 符合相应生育规定的给予 十天假期。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自定的其它休假日:系属转正 并 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受。 武汉国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20 页 共 77 页 文件编号: 版本: 修订版 人力资源 管理制度汇编 第 20 页 共 77 页 带薪病事假: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干部 (不含办事处人员 )因不享受加班工资,每年可享受四十小时带薪病事假,实施中按月累计,不能跨年度使用。 出差假:连续出差一个月的转正员工可 调休 一天,可累计,但不能预用,不能跨年度使用。 第六条 公司在职正式职工可按国家规定工作年限享受带薪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为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 假为 15 天。 带薪年休假由公司采取与农历春节假期合并连休的方式统一执行。 部分职工未享受满的带薪年休假应在本年度 年初时提交年休假计划,并提前一周经上级主管、事业部经理、总经部审批 ,经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以上休假中,除定休 日 及法定节假日休假无须申请外,其他休假,均应按公司制度要求履行申请程序;休假申请时,申请人应事先填写统一格式的请假条, 由员工 所在部门部门经理 同意(事业部人员还需由事业部经理审批),交总经理工作部核准备案后执行。 三天以上的休假应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 员工休假回公司后,应到总经理工作部 考勤记录人员处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第三 章 请假 第九条 除休假或因公出差外,因故(包括因事及因病)不能按规定时间出勤者,均应事先 填写统一格式的 请假条 ,并办理相关请假手续:一天或以下的由部门经理批准同意,三天或以下的由事业部经理批准同意,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同意,请假条应交总经理工作部复核备案。 第十条 如因情况紧急、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办理请假手续的,在恢复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逾期无效。 第十一条 凡未事先请假或未经准假、续假而缺勤者 ,均以旷工论处;对于未按规定批假者,追究 相关负 责人责任。 第十二条 员工请假提前回公司后,应在总经理工作部考勤记录人员处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三条 病假(包括带薪病假)三天及以上须出具县市级以上公立医院的病历及病休单,并报请所在部门和总经理工作部确认。 武汉国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21 页 共 77 页 文件编号: 版本: 修订版 人力资源 管理制度汇编 第 21 页 共 77 页 第十四条 员工请病事假包括带薪病事假以小时为计量单位,不足 1 小时的以1 小时计;员工病事假期间均不记发工资。 第十五条 凡请事假当月累计 4 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 4 小时至 8 小时内按一天计扣。 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 12 日,超出部分以矿工论处。 第十六条 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工作部在审批事假前,须向部 门 人事联络人核实 请假人的实际请假情况后再酌情进行审批。 第十 七 条 捏造请假原因或伪造、涂改请假凭证的,可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主管人员若知情故纵,则与直接当事人承担同等过错责任。 第四 章 加班 第十 八 条 加班申请及时间确认 (一) 事业部人员加班,由部门经理审核加班申请单,事业部经理审批后执行;加班结束的第二个工作日,由部门经理确认加班任务完成情况,并复核加班时间后,加班人员将申请单交事业部指定人员处。 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应于每月 12日工资结算日前,将本单位人员当月加班情况汇总(附原始“加班申请单”)并核算加 班工资后,交总经理工作部备案。 (二)总部人员加班,由部门经理审核加班申请单,总经理工作部复核后执行;加班结束的第二个工作日,由部门经理确认加班任务完成情况,并复核加班时间后,加班人员将申请单交总经理工作部指定人员处,总经理工作部月末汇总、核算加班工资并备案。 第十 九 条 加班报酬的确定 (一) 加班报酬方式包括支付加班工资及调休,方式的选择可由各事业部及部门负责人与加班人员协商确定,并在加班申请单上注明。 (二)需计加班费,按以下标准计算:周一至周五加班,晚 6 时起按基本工资的 倍计算;双休日加班 按基本工资的 2 倍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基本工资的 3 倍计算。 (三) 研发人员、销售外勤人员、司机、后勤服务人员等岗位的加班安 排及工资计算由各部门另行规定。 (四)部门可采取调休、项目奖励或者通过绩效考核方式支付加班工资。 武汉国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22 页 共 77 页 文件编号: 版本: 修订版 人力资源 管理制度汇编 第 22 页 共 77 页 ( 五 )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干部加班不享受调休,也不计发加班工资。 第五 章 缺勤 第 二十 条 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半小时内到岗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半小时内离岗视为早退。 第二十 一 条 一月之内迟到、早退 5 次以内,第一次扣发 10 元,第二次扣20 元,第三次扣 30 元;以此类推。 连续迟到、早退三次或一 月内累计迟到、早退5 次,按以上规定处理并处通报批评一次;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 30 次者,予以辞退。 第二十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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