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教育系统物资采购管理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集中 统一采购 项目 目录 序号 品目名称 备 注 类 型 1 计算机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2 打印机 3 复印机 4 传真机 5 扫描仪 6 网络设备 含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 7 空气调节器 8 电梯 9 印刷设备 含一体机 10 摄像、摄影设备 11 通讯及监测设备 涉密项目除外 12 监控设备 涉密项目除外 13 环保设施和设备 14 体育设备 15 文艺设备 16 电视机 17 实验仪器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18 音乐设备 19 美术设备 20 音响设备 含校园广播系统 21 投影教室成套设备 22 实验室成套设备 23 教学图书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 项目 24 教学课桌椅 25 城区学校学生制服 26 教师制服 27 后勤自 动化 管理系统 28 办公家具 按年度省、州 相 5 29 印刷出版物 关 政策 执行 30 中小学教材 附件 2: 关于采购 X X X 的请示(样式) 楚雄市教育局: 我校(园、中心)因 XXX,需要采购 XXX(品名) XXX(数量),具体配置见附件,约合人民币 XXX 万元,该项资金已自筹到位。 现按照有关规定,特向教育局提出统一采购的请示。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附件:设备配置表。 XXX学校(章) XXX 年 XX月 XX日 6 附件 3: 设备配置表(备选方案)(样式)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 型号 设备基本配置及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参考单价(元 ) 参考总价(元 ) 备注 1 2 3 4 5 注: 学校法人代表: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学校业务联系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附:填表说明: 每次采购必须报 3 个备选方案,且 3 个备选方案中的主要设备必须为不同品牌但主要性能指标及价格比较接近的设备。 计算机必 须选用品牌商用机型(例如联想、戴尔、清华同方等)。 若设备有附件,则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 “参考单价”为设备生产厂家的媒体公开报价。 附件中的每一页均须加盖学校公章。 请示及附件须同时交一份电子稿到装备站。 7 附件 4: 政府采购实施程序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 将 采购申请报请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 7人及以上单数,其中相关学校 2 人)对采购方案进行合理性分析、修改、完善,确定最终采购方案。 将采购申请报政府采购中心审批 ,由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 ,。楚雄市教育系统物资采购管理实施方案
相关推荐
了解商品。 3. 美观原则 要充分有效利用有限的空间,努力创造美丽环境,或是雍容华贵之美,或是通过色调与整洁所营造出朴素淡雅之美。 要突出经营特色,以美观的方式向顾客展示商品,使顾客轻松愉快地购物。 4. 方便顾客原则 商品陈列的方便度应该通过商品布局、陈列方式以及货架 POP 广告体现出来。 方便度包括容易看清楚和判断商品质地的好坏,商品的价格和条码清晰,有关商品的信息齐全,顾客举手易取。
程概况 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内 容 1工程名称大竹林镇楠竹苑小区 1栋、 2栋、 3栋、 4栋住宅工程 2工程地址重庆市高新区大竹林镇搓蛰旷渣既围惭君碾灶腰翌汗家及茧喧攒保巳羌米桂道循塘朴迎袁凯桥石袋邯卿障诚拐眉乔蝶吮蔓够碴眺烧胁煽赂牵同返骇豢邵劈败涛水忘表埃乙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楠 竹小区工程质量计划及措施大竹林镇楠竹苑小区 1栋、 2栋、 3栋、 4栋住宅工程 质量计划及保证措施 12
6.甲方在乙方对楼宇可视对讲系统设备设施进行维保过程中,有权力进行监督验收。 7.业户可视分机出现故障后,经乙方维修人员维修仍达不到使用要求的,并经双方技术人员认可,此分机没有维修价值,在需要更换分机的情况下,此分机由用户支付。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为楼宇对讲系统正常运转 提供技术保障,确保楼宇对讲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转,并免费为甲方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培训,确保甲方人员能自行处理简单故障。
视音频输出 HDMI 输出 1路,分辨率 :1920*1080p/60Hz VGA 输出 1路,分辨率 :1920*1080p/60Hz CVBS 主输出 :1 路 , BNC 接口(电平: ,阻抗: 75Ω)分辨率: CVBS 辅助输出 1 路 , BNC 接口(电平: ,阻抗:75Ω)分辨率: PAL 制式 704*576; NTSC 制式 704*480 音频输出 2 路, BNC
团队。 第十 条 入驻 企业 、其他机构 应尽的义务 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 规、合法经营; 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5 遵守与中心签定的各项协议 ; 及时准确地向中心报送不涉及企业技术秘密的报表和统计数据,支持中心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第四章 企业 入驻 程序 第十一 条 企业 申请入驻中心 需 提交的 相关材料 : 入驻申请报告 入驻申请表格 企业 创业计划书 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补、按季结息的原则,由工作站同金融机构和贷款农户结算;财政承担 90%部分由承贷机构按实际贷款数额和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后,分别报市扶贫办和市财政局,由市扶贫办、财政局、金融机构共同审查核实后上报州扶贫办、州财政局、金融机构,经审查核实后,由州财政局一次性将贴息资金拨付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审核后贴息资金兑付给承贷金融机构,贴息支付原则上实行按季付息。 贴息 资金实行报帐制管理,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