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质量安全管理手册内容摘要:

品检验合格率 100%; 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率为 0。 二、考核办 法 各部门根据本公司的质量安全目标,制定出本部门的质量安全目标,报质量安全办公室备案。 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质量安全目标的考核。 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收集考核信息,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相应数据及资料。 每月对质量安全目标进行一次考核,日期定为月末 28 日,若遇双休日时顺延。 当质量安全目标没有实现时,处罚相关部门 500~ 800 元。 相关部门应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差距,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质量安全目标完成好的部门,给予 500~ 1000 元奖励。 ////////////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9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编 号 ///ZS09最新 XX 版 次 A/0 页 次 1/3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加工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所从事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加工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 第二条 生产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质量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及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得超出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第三条 生产条件应满足食品质量安全要求,并按规定程序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 QS)后,方可出厂销售。 第四条 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要求应当具备和持续满足,应当建立生产控制记录、环 境控制记录,保存企业进货记录、销售记录、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等与食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资料 2 年以上。 第五条 公司应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产品质量安全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和检验等厂房或者场所。 第六条 加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实施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建立台帐,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不得用于食品生产加工。 不得违反规定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到其他污染的食品原材料或者非食用的原辅料生产加 工食品。 使用的原辅材料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必须选购获证企业的产品。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情况和国家要求备案的其他事项报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第七条 食品加工工艺流程必须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防止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半成品、 ////////////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9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编 号 ///ZS09最新 XX 版 次 A/0 页 次 2/3 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洁物品。 第八条 生产食品的产品标准必须有效。 依据企业标准生产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食品的,其企业标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不得降低食品质量安全指标。 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等人力资源,应与公司食品生产加工规模相适应。 公司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 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检验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产品的检验能力,须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公司应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它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并建立培训档案,使员工具有相应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 第十条 公司应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检验、检测仪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或者经校准满足使用要求并在有效期限内方可使用,还应当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按出厂检验项目实施出厂检验,并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 出厂销售。 第十一条 公司应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保证不合格食品不流入市场和非预期使用。 第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在生产的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与检验、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 出厂销售的食品应当进行预包装或者使用其他形式的包装。 用于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安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出厂销售的食品应当具有标签标识,食品标签标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食品销售台帐,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 格型号、批号(或 ////////////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9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编 号 ///ZS09最新 XX 版 次 A/0 页 次 3/3 生产日期)、销售地区、经销商姓名、经销商地址、数量、售出时间、地点、检验合格证号(检验报告编号)承运者及发货人等信息。 第十五条 企业应建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必须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能满足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需要。 第十六条 企业应建立消费者投诉 受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对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投诉者姓名、联系方式、投诉的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或批号、投诉质量问题、企业采取的措施、处理结果等。 第十七条 企业应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并建立和保存对不安全食品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的执行情况记录,包括:企业通知召回的情况;实际召回情况;对召回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记录;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向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报告召回及处理情况。 第十八条 企业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建立和保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记录。 第十九条 企 业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并保存检查记录。 第二十条 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严禁下列行为: ( 1)违反国家标准规定使用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 ( 2)使用非食用的原料生产食品;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 ( 3)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 4)伪造食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 5)生产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食品及相关产品。 ////////////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10 原(辅)料采购管理制度 编 号 ///ZS10最新 XX 版 次 A/0 页 次 1/2 一、目的 为了对采购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价格合理、交货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采购。 三、职责 质检部负责制定所需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或要求并组织采购验证; 生产部负责对样品进行小批量生产试验; 经营部负责对供方进行评价并提供合格供方名单; 总经理负责对合格供方名单审批; 经营部负责采购计划的编制,总经理负责采购计 划的审核与批准。 四.工作程序 (一)对供方的评价 本公司原料、辅料及包装物的采购,经营部长、采购员通过必要的调查、考察以确定供方的能力,以控制采购风险,基本要求包括: 食品原辅料供方应有基本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等资质证明; 食品生产加工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应无毒、无害,符合相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等。 (二)对供方的控制 质检员对供应商每次供货时进行抽样检验或验证; 供应商供应的原辅材料主,如产品质量不合格,按本公司《不合格管理办 法》执行,如交货期,交货数量等没按合同进行时,可由采购员对供应商提出警告,严重时发出暂撤消供应商关系的通知。 (三)采购文件 采购前,经营部门应根据生产需求与库存状况,制订《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明确基本采购要求,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到货日期、质量要求等。 ////////////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10 原(辅)料采购管理制度 编 号 ///ZS10最新 XX 版 次 A/0 页 次 2/2 《采购计划》应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必要时,对重要或大批物资的 采购,经营部长还应依据《采购计划》与供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除应符合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外,还应明确以下内容: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条件、违约责任及供货期限等,《采购合同》由经营部门保管。 (四)采购控制 经营部根据当月批准的《采购计划》对原辅材料实施采购。 第一次向合格供方采购重要物资时,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内容。 经营部根据需要将相应的技术要求作为合同附件提供给供方。 采购前采购员应该核实提供给供方的技术要求是否有效。 本公司不准从非合格供方采购重 要物资。 对于临时采购的物资,相关部门写出临时采购申请单,经营部长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经营部实施采购。 采购员应对采购物资的保质期进行识别,过期或即将到保质期的物资,应根据实际需求购进,防止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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