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车有限公司财务审计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帐款、预收帐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润、应付 利息等的形成是否合理、合法,偿付是否及时、合规,记录是否完整; (二)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润等核算、计提是否正确、合规,帐务处理是否恰当; (三) 应交税费是否足额及时上缴,计提的税率运用是否恰当,计算是否正确,帐务处理是否合规; (四)短期借款的取得及其偿还是否经过正当授权及审批,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 (五) 验证流动负债余额是否正确,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充分。 第十七条 审计机构对公司非流动负债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一)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项等形成是否合理、合法,本金和利息 偿付是否及时、合规,记录是否完整; (二)长期借款的取得及其偿还是否经过正当授权及审批, 非流动负 第 5 页 共 9 页 债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 验证非流动负债余额是否正确,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充分。 第十八条 审计机构对 公司 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真实、合法,及执行 有关公司 所有者权益的 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他内容的情况 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九条 审计机构对公司实收资本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一) 投资者投入公司的资本是否经过验资,有无中途抽走资本的行为; (二) 实收资本投入 的比例结构是否合理、合法; (三) 实收资本增减业务是否真实,并经过正当授权及审批; (四) 实收资本是否已在会计报表上恰当反映。 第二十条 审计机构对公司资本公积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一) 资本公积的来源是否合法,股本溢价、资产评估增值、接受捐赠等业务是否真实,核算是否正确,记录是否完整; (二) 资本公积在会计报表上反映是否恰当。 第二十一条 审计机构对公司盈余公积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一) 税后利润是否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数额是否正确; (二) 盈余公积的使用是否合法; (三) 盈余公积的核算是否正确,会计记录是否全面、完整; (四) 盈余公积在会计报表上反映是否恰当。 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构对公司未分配利润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一) 未分配利润构成是否真实、合法,数额是否正确; (二) 未分配利润在会计报表上反映是否恰当。 第二十三条 审计机构对公司损益(包括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情况)及执行 有关 公司损益的 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他内容的情况进行 审计监督。 第二十四条 审计机构对公司收入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一)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形成是否真实、合法,记录是 第 6 页 共 9 页 否完整, 入帐是否及时; (二) 公司各项收入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恰当。 第二十五条 审计机构对公司成本、费用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一) 生产经营成本、产品销售成本、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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