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工程检测中心公司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手册内容摘要:

号 CQ/Q01062020 第 1 页 共 3 页 人 员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生效日期: 2020 年 11 月 25 日 人 员 6. 1 目的 对人员素质要求做出规定,适时地对人员进行培训以满足规定的要求。 6. 2 范围 适用于涉及质量体系的所有人员的配备、培训和考核。 6. 3 职责 6. 3. 1 经理负责人力资源的配置; 6. 3. 2 综合部负责编制公司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和保存人员档案; 6. 3. 3 综合部组织检测人员的资质认定。 6. 4 要求 6. 4. 1 人员配备 6. 4. 1. 1 根据质量体系要求和工作量确定各个工作岗位,并给每个岗位配备数量足够的人员; 6. 4. 1. 2 各岗位人员应满足与其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检测人员应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上岗人员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确认其受过的教育和培训,具有的技术知识和经历与其承担的任务相适应,这些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培训证书、工作经历、历年考核材料、技术职称证明等等。 6. 4. 2 任职资格 a)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丰富的管理和本专业检测业务知识,熟练掌 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b) 质量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实验室认可标准及本公司检测业务,具有组织本公司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的管理能力; c) 报告批准人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掌握所授权范围的专业知识,熟悉检测方法,能正确地评判报告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d) 部门负责人须具备中专(高中)以上文化水平,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 质 量 手 册 编 号 CQ/Q01062020 第 2 页 共 3 页 人 员 第 1 版 第 0 次修 订 生效日期: 2020 年 11 月 25 日 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能正确处理和判断检测结果,并经考核持有上岗证; e) 检测人员须具备中专(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经过培训,熟练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专业和理论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能正确处理和判断检测结果,并经考核持证上岗; f) 质量监督员须具备中专(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经过质量体系相关知识培训,熟悉检测方法、程序和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了解检测目的,有能力判断检测结果是否正确的人员担任; g) 内审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获得内审 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h) 管理人员需熟悉相关检测或管理工作,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有一定的协调能力。 6. 4. 2 培训 6. 4. 2. 1 对参与质量体系运作的人员,应全面理解和熟悉相关要求,增强质量意识。 检测人员必须通过相应培训取得上岗证; 6. 4. 2. 2 新上岗人员应进行上岗培训; 6. 4. 2. 3 培训要求 a) 每年初,综合部根据各部门不同层次人员的需要编制培训计划; b) 培训计划经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组织实施; c) 培训方式:可以是集中授课、外委培训、请专家到公司培训辅导,参观考察和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 宣贯会、经验交流会以及个别辅导; 6. 4. 2. 4 当使用在培人员进行相关检测工作时,应安排具有资质的人员共同完成检测工作或对其工作进行监督,以确保检测工作的质量; 6. 4. 2. 5 考核、存档 a) 质量负责人适时组织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技能考核,综合部组织具体实施; b) 新上岗人员或由于标准更新、方法改变、开展新项目引起的上岗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及评价标准、数据处理及检测报告编制等。 采用笔试和实际操作 考核两种方式,考核结果由质量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审批,考核合格者由 质 量 手 册 编 号 CQ/Q01062020 第 3 页 共 3 页 人 员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生效日期: 2020 年 11 月 25 日 综合部发放上岗证; c) 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应取消上岗证,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发放上岗证; d) 现上岗人员的定期考核同 b)。 综合部应建立并保存人员技术业绩档案。 档案内容包括资格证书、个人简历、职务、职称证书、培训结果证书等等能证明个人身份及能力的资料。 6. 5 支持性文件 CQ/Q0216- 2020 培训控制程序 质 量 手 册 编 号 CQ/Q01072020 第 1 页 共 1 页 设 施 与 环 境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生效日期: 2020 年 11 月 25 日 设 施 与 环 境 7. 1 目的 配备必要的环境条件和设施,确保检测结果准确有效。 7. 2 范围 适用于检测设施及环境条件的配置与控制。 7. 3 职责 7. 3. 1 检测室负责提出环境和设施配置要求,并对环境条件进行监控、记录和控制及内务管理; 7. 3. 2 综合部负责检测环 境设施的条件保障。 7. 4 要求 7. 4. 1 检测室的设施应满足检测的需要,其内、外环境不应影响检测质量; 7. 4. 2 对可能影响检测结果的诸多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电磁干扰、灰尘等应予以重视。 当环境条件危及到检测结果时,应停止检测; 7. 4. 3 检测室的布局力求合理,避免同一检测室内的测试项目存在相互干扰或交叉污染; 7. 4. 4 检测区域与非检测区域严格分离,并对检测区域有效控制,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和使用检测区域; 7. 4. 5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急救措施、安全标识,确保检测区域整洁 、安全、舒适。 7. 5 支持性文件 CQ/Q0221- 2020 环境控制程序 质 量 手 册 编 号 CQ/Q01082020 第 1 页 共 2 页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生效日期: 2020 年 11 月 25 日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 8. 1 目的 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及标准物质实施有效控制,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8. 2 范围 适用于检测用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配备、使用、维护、标识、档案等过程。 8. 3 职责 8. 3. 1 检测室负责本部门仪器设备及标准物质的申购、使用、标识和维护; 8. 3. 2 综合部负责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购置、验收、校准、建帐和档案管理。 8. 4 要求 8. 4. 1 仪器设备的配备 8. 4. 1. 1 检测室根据检测方法、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提出仪器设备配置方案,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购置; 8. 4. 1. 2 综合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校准,确定满足规定的技术要求后,填写验收报告,交综合部存档。 8. 4. 2 仪器设备的使用 8. 4. 2. 1 仪器设备应由综合部负责实施校准或组织 核查后,确认符合规定方可启用; 8. 4. 2. 2 使用人员应持有相应的上岗证。 若是没有相应证件的人员操作时,应在有证人员的指导下,按现行有效版本作业指导书中规定的程序操作。 8. 4. 3 仪器设备的管理 8. 4. 3. 1 综合部负责对仪器设备进行统一编号; 8. 4. 3. 2 综合部负责对仪器设备进行合格、准用、停用的标识,表明其受控及校准状态。 标识上应注明仪器设备编号、校准日期、有效期、校准单位; 8. 4. 3. 3 仪器设备应由专人保管; 8. 4. 3. 4 综合部负责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及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 8. 4. 3. 5 具体按《设备管理程序》执行。 质 量 手 册 编 号 CQ/Q01082020 第 2 页 共 2 页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生效日期: 2020 年 11 月 25 日 8. 4. 4 标准物质(包括标准材料)的管理 8. 4. 4. 1 检测工作应使用有证标准物质; 8. 4. 4. 2 由检测室提出标准物质的申购、验收,综合部负责购置; 8. 4. 4. 3 标准物质需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的标准物质应报质量负责人批准后销毁。 8. 4. 5 不合格仪器设备的控制 8. 4. 5. 1 当仪器设备发生下列情况时,视为不合格仪器设备 a) 过载或误操作; b) 显示的测量结果可疑; c) 已损坏; d) 通过检定 /校准(验证)、比对等方式证明其有缺陷; e) 无任何状态标识; f) 检定 /校准有效期外或已停用的检测设备 8. 4. 5. 2 一旦发现不合格仪器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贴红色“停用”标志。 必要时应将其转移至非检测场所并进行有效隔离,严禁使用; 8. 4. 5. 3 对发现的不合格仪器设备,应检查和评估由于这种缺陷对过去进行的检测所造成的影响,若已证实对用户造成了影响,应书面告知 用户停止使用检测结果; 8. 4. 5. 4 不合格仪器设备修复后,经检定或校准证明其性能指标合格时,可以重新投入使用。 8. 5 支持性文件 CQ/Q0201- 2020 文件控制程序 CQ/Q0206- 2020 标准物质管理程序 CQ/Q0212- 2020 设备管理程序 质 量 手 册 编 号 CQ/Q01092020 第 1 页 共 2 页 量值溯源和校准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生效日期: 2020 年 11 月 25 日 量值溯源和校准 9. 1 目的 凡对采样(抽样)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有效性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都应经过检定 /校准(验证),并保证量值能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 9.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仪器设备的检定 /校准。 9. 3 职责 综合部负责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工作。 9. 4 要求 9. 4. 1 对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检定 /校准(验证),并保证检定 /校准结果能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 9. 4. 2 无法检定 /校准(直接溯源)的仪器设备应进行自校。 必要时,制定自校准规范,如有可能则参加实验室间比对; 9. 4. 3 对于有条件建立参考标准的项目应建立用于校准的参考标准,参考标准的检定 /校准一并纳入年度周检计划执行; 9. 4. 4 间接提供量值的仪器设备(一般为辅助性设备如冰箱、计算机、空调等)采用功能检查的方法; 9. 4. 5 标准物质的溯源应使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颁布的、在有效期内的有证标准物质。 应能溯源到国家(或国际)计量基准,或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标准参考物质; 9. 4. 6 必要时,在两次校准和检定之间,对检测设备应进行运行检查; 9. 4. 7 具体按《量值溯源程序》执行。 9. 5 支持性文件 CQ/Q0202- 2020 量值溯源程序 CQ/Q0212- 2020 设备管理程序 CQ/Q0220- 2020 运行检查控制程序 质 量 手 册 编 号 CQ/Q01092020 第 2 页 共 2 页 量值溯源和校准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生效日期: 2020 年 11 月 25 日 CQ/Q0206- 2020 标准物质管理程序 CQ/Q0208- 2020 自校验、检测方法编制程序 质 量 手 册 编 号 CQ/Q01102020 第 1 页 共 3 页 检测方法和检测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生效日期: 2020 年 11 月 25 日 检测方法和检测 10. 1 目的 对本公司开展的检测活动中所采用的方法进行控制,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10. 2 范围 适用于检测方法选用、制定和确认的全过程。 10. 3 职责 10. 3. 1 技术负责人对检测方法的正确性进行确认; 10. 3. 2 检测室负责本部门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和审核,技术负责人负责作业指导书的批准; 10. 3. 3 综合部业务管理员负责检测方法标准有效性跟踪和收集,以及标准、规范、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的受控管理; 10. 3. 4 检测室负责检测的实施; 10. 3. 5 综合部负责检测用消耗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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