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安装企业项目部财务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情况,可视具体情况,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灵活变通处理。 第五条 支票领用管理 为严格控制现金使用量,超过现金结算金额和范围的必须使用支票;特殊情况下,使用大金额现金结算,应事先征得财务部门的同意,并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现金支付。 财务部将拒绝支付一切,未经项目经理审批的,超过结算起点的大额现金。 各部门应在每月月底,将下月的用款计划送交财务部门,支票领用人凭借有效的用款计划填写支票领用单,经领导审批后领用,并同时登记《支票领用登记簿》。 支票领用单上应注明所需金额上限 ,超出上限应通知财务部,否则财务部将通知银行,作废该份支票,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支票领用人完全承担。 支票存根应由收款人签字,并加盖印章,支票存根因故遗失,支票领用人应立即通知财务部,并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经理,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支票领用人承担。 已用的支票在 3 天内必须办理有关冲帐手续,对无故拖延冲帐的按支票金额的 5‰处以罚金,在当月工资中扣缴;特殊情况应向财务部说明。 未用的支票应在当日(最迟次日)退回财务部门,否则罚款 500 元;如果丢失支票,领用人必须立即报财务部门采取补救措施,并向 项目经理写出书面报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支票领用人承担。 出纳开具支票,应填写收款人栏目。 支票领用人对所领用的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收款人名称等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差错负全责。 第六条、业务招待费和误餐费 业务招待费仅限于招待与本项目有关的单位及个人。 因办理经理部相关业务事项,发生的误餐费,可以报销。 业务招待费和误餐费必须取得正式发票,并在发票后注明时间、经办人及证明人。 业务招待费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报销,但发生业务招待费前应告知项目经理。 其他人员一般情况不得报销业务招待 费,若特殊情况需由部门负责向项目经理反映审批后方可发生,报销程序按财务日常工作办法执行。 5、业务招待过程中发生的无票支出,由项目经理同意后,财务统一办理。 项目部各部门的业务招待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开支。 第七条 差旅费的报销 1、因为总公司开会、培训等,需出公差,项目部主要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由项目经理根据事由缓急,可自行安排乘坐飞机、火车或汽车,票务费用,按实报销。 其余人员按火车(硬卧)标准报销 ,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特批者除外。 未经同意的飞机票,只能按照火车(硬卧)票报销,差价由经办人自行 承担。 2、项目部职工每季度享受 7 天探亲假(含往返时间),假期不能累计,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安排轮休,探亲假为带薪休假,休假期间的工资按照项目部基本工资同期发放,不再享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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