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龙湖项目销售合同范本内容摘要:

户计量,一户一表, 供气:每户室内预留管道燃气接口 通讯、电视:每户设置家庭智能箱,通讯接入;数字电视信号接入 信箱:单元集中设置每户信报箱 安防室内配置:户内设可视对讲分机;室内紧急报警按钮 1个 洋房: 1.外墙:主要材料为:外墙涂料、文化石、木材等;内外墙保温 2.内墙:厨房、卫生间为水泥砂浆面层,其余墙面为腻子面层 3 顶棚:卫生间为结构面,阳 台、外廊天棚为外墙涂料,其余顶棚为腻子面层 4 地面:除卫生间为防水层外,其余房间楼地面为细石砼找平 5 门窗:主入户门为钢木复合门,铝合金门窗(异形门窗除外)采用断桥隔热铝合金、中空玻璃 18 6 厨房:设排烟井道,预留上下水接口 7.阳台、露台:地面面层为细石砼找平 8.电梯:西子奥的斯电梯 9.其他: 供水:接市政管网,每户设水表,出户计量 供电:每户设置电表,出户计量,一户一表, 供气:每户室内预留管道燃气接口 通讯、电视:每户设置家庭智能箱,通讯接入;数字电视信号接入 信箱:单元集中设置每户信报箱 安防室内配 置:户内设可视对讲分机;室内紧急报警按钮 1个 附件五:有关购买该商品房预告登记的约定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有关规定,预购商品房或购买商品房现房,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就乙方购买该商品房有关预告登记事项,双方约定如下: 一、本商品房为【√预售】【现售】商品房,由【出卖人与买受人】【√买受人】向当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二、由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申请预告登记的,双方约定于【√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登记。 出卖人未按约定申请预告登记的,买受 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 19 记。 三、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时,由出卖人提交下列资料中的第3 项,买受人提交下列资料中的第 5 项。 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其他必要材料。 四、购买商品房现房,申请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时,由出卖人提交下列资料中的第 项,买受人提交下列资料中的第 项。 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 记的约定; 其他必要材料 五、其他有关事项约定如下:具体需要提交的资料以登记部门要求的为准。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20 年 月 日 附件六:保修责任主要条款 一、符合国家及本地区现行建筑设计标准、现行防火和抗震设计标准。 二、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监理、施工,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房屋交付使用时,主体结构和各部位、部件、设备、设施完好,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质量保修条款: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 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8 年;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年。 装修工程为贰年; 暖通系统为贰个采暖期; 电梯为叁年。 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 保温保修期五年; 下列情况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 21 1 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质量缺陷的; 2 自行添置、改动设施、设备的; 3 用户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的; 4 不可抗力造成质量缺陷的。 五、 有关质量的书面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核实和处理。 六、 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 争议,凡属房屋工程质量问题的,可向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 如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裁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本保证书中有关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的信息,与出卖人与买受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已经公示和说明且买受人已经予以认同无异议的信息保持一致,故此处不再赘述。 八、 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七:《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本物业前期服务费由买受人其 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没有建筑面积的,按个数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1. 住宅物业服务费: 22 高层住宅(第 1 12栋): /月 /平方米 酒店式公寓(第 1 15 栋): /月 /平方米 电梯洋房住宅(第 9 栋): 4 元 /月 /平方米 商业: 8 元 /月 /平方米 2. 地下停车位物业服务费 元 /个 /月 二.物业服务费中未计入高能耗公用设施设备能耗使用费(如:电梯、增压水泵、景观水系、太阳能电辅热等高能耗设备运行所需能耗费用),该等能耗费用预收后按建筑面积 据由买受人分摊,每 6 个月在物管区内公布一次收支情况。 能耗预收标准如下: 住宅: 元 /月 平方米 商业: 元 /月 平方米 其他内容详见《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附件八:补充协议内容 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就《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以下简称“本合同” )内的一些未尽事宜,订立如下补充协议。 本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承诺与保证 在签署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前,买受人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本补充协议,且对于可能限制影响买受人权利的条款,出卖人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买受人注意并作充分说明,买受人明确理解本合同各 23 条款的含义,知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协商一致、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出卖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已向买受人明示本合同示范文本及本协议、全部销售依据(《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临时公约》,同时向买受人出示了上述文件 ,并按照买受人要求做出了完整、充分、合理的说明,买受人已清楚该商品房相关的包括建设依据结构形式 出卖人已就该商品房项目内部及周边的道路及规划情况向买受人进行了充分说明,不存在遗漏情况。 如项目周边情况(包括绿地、道路、公园、学校等)发生变化,均以政府规划为准,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买受人已充分了解因项目内部及周边的道路及规划情况,该商品房可能受到道路、噪声、车辆灯光、粉尘、废气、高压线、飞机航线、铁路等周边不利因素的影响。 另出卖人由于受客观条件所限,无法也无义务告知项目周边所有信息。 买受人对以上内容已经知悉。 双方确认:由于本次出售及交付的房屋为毛坯交付,故出卖人所修建的样板房 /样板区 /示范单位仅作风格展示和参考之用,对出卖人没有约束力,不属于合同内容,不作为交付标准。 有关该商品房屋的结构、空间、功能系统、装修、配置标准等以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为准。 买受人对出卖人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设置在室内、花园、露台、地下室、阁楼、设备间及公共区域的配套设施、建筑(包括物业 24 用房、配电箱 /房、室外消火栓、空调外机、井盖、通风井、车库出入口、垃圾站、消防出入口等设施或建筑)和管道的配置、置放位置予以知晓。 买受人不得改变 、损坏或影响房屋建筑结构及配套设施、管道等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对造成的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 对房屋基本情况的补充约定 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 ______ 【幢】【座】第 _________ 层 _________ 单元 ___________ 号。 该幢号、房号为暂定编号,最终以公安 /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房号为准。 三 对付款方式及期限的补充约定 出卖人、买受人双方约定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 一次性付款方式 买受人确认于于年 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包括买受人已付款项人民币 / 元,大写 / 元整 转为本期购房款)。 2 按揭贷款付款方式 ( 1)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年月日或之前向出卖人支付该商品房总价款的 %作为首付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包括买受人已付款项人民币 / 元,大写 / 元整 转为本期购房款); 买受人于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将贷款房款支付至出卖人银行账户,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 买受人应在签约后 10日内办理完毕按揭贷款手续,包括向按揭贷款银行提供符合按揭贷款银行要求的办理按揭贷款时需要买 25 受人提供的全部申请资料,缴纳买受人 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向按揭贷款银行提出正式的按揭贷款申请,交纳代办预告登记的服务费用并提供相关资料,贷款申请按时获得批准,与按揭贷款银行签订按揭合同及相应的放款文件(如有)等。 出卖人在买受人办理贷款手续时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配合,但出卖人不负有任何义务确保按揭贷款银行会批准买受人的按揭贷款申请。 ( 3)若非因出卖人原因(包括买受人不具备贷款银行所要求的条件,或银行的原因,或政策的原因等)买受人未按期办理完毕按揭贷款手续的或者贷款金额不足等导致按揭贷款的房价款未能在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全部到达出卖人银行账户的,买 受人应于签订合同后的 30 日届满后的 7 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 逾期支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付款的约定处理。 分期付款 买受人须按照如下时间分期支付购房款: ( 1)于 / 年 / 月 / 日之前,买受人缴纳房款人民币 /佰 / 拾 / 万 / 仟 / 佰 /拾 /元整( RMB / )。 (2) 于 / 年 /月 / 日之前,买受人缴纳房款人民币 /佰 / 拾 / 万 / 仟 / 佰 / 拾 / 元整( RMB / )。 (3) 于 / 年 /月 / 日之前,买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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