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3号楼信息化改造项目招标文件doc内容摘要:

咨询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0. 评标原则 竞争优选; 坚持公开 、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的原则; 价格合理,方案、产品先进可行; 反对不正当竞争。 21. 投标文 件审查 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修正原则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杭州市 第三人民医院 公开招标文件 第 14 页 共 108 页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或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合法(规)合理 的原则对书写错误的予以纠正) ;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以修正后的总价作为投标报价 (评标价)。 投标人如果不同意修正,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不进入后续评审。 22.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技术和服务方案 、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各评委独立记名打分。 经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评审 分 ,按最终评审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形成评标意见。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投标价格得分 +技术和服务方案得分 +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得分之和, 总分为 100 分 ,其中: 投标价格得分 35 分 ,技术和服务方案 50 分 ,投标人的资信和业绩情况 15分。 各投标人的技术和服务方案 (评标委员会独立打分) 得分为:评标委员会人数为 5人 及 以上时,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去除最高、最低分后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情况 由 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统一打分 ; 各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按投标价格评分 公式由 采购代理机构 计算, 评标委员会审核。 根据上述评标原则,分值安排如下: ▲ 投标价格( A=35 分): ( 1) 报价的合理性: 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出现异常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报价的详细组成等事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确认其投标报价是否有效。 报价分计算方法:根据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的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35 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 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 /有效投标报价 )价格权值 (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由 采购代理机构 当场统一计算 )。 ( 2) 某一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总投资, 其 价格分将作零分处理。 ▲ 技术和服务方案( B=50 分): 杭州市 第三人民医院 公开招标文件 第 15 页 共 108 页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评分子项 分值 评分细则 数字化医院信息系统规划方案 10分 具有针对本院的数字化医院建设规划(满分 5分) 要求数字化医院理解到位,解决方案完整、清晰、合理,对本院数字化医院建设提出规划建议,包括建设目标、建设方式及建设内容等;规划方案中详细列出信息系统建设计划,包含对医院现有信息系统的处 理方案:建议替换的系统列表、建议改造的系统列表、建议新建设的系统列表、如何集成数字化医院总体框架的方案等。 非常科学、详细、合理的得 45分,描述一般的得 24分,有描述但完整性、科学合理性有欠缺的得 12分,其他 01分。 具有完整的数字化医院架构(满分 5分) 具有数字化医院架构包含楼宇 信息化 基础系统、系统综合集成平台和信息化业务应用系统等 ( 02分)。 具有信息化业务应用系统的架构图;具有数字化医院信息化业务应用平台并能够实现电子病历系统一体化 ( 02分) 具有信息化业务应用系统的技术框架 ( 01分) 技 术 方 案 22分 结构化综合布线系统( 3分) 结构化综合布线系统技术方案合理性及可行性:技术方案合理 3分;技术方案基本合理 2分;技术方案不合理 0分 安全防范 系统( 2分) 安全防范系统技术方案合理性及可行性:技术方案合理 2分;技术方案基本合理 ;技术方案不合理 0分 公共电子信息显示系统( 1分) 公共电子信息显示系统技术方案合理性及可行性:技术方案合理 1分;技术方案基本合理 ;技术方案不合理 0分 数字有线电视系统( 1分) 数字有线电视系统技术方 案合理性及可行性:技术方案合理 1分;技术方案基本合理 ;技术方案不合理 0分 智能一卡通系统( 3分) 智能一卡通系统技术方案合理性及可行性:技术方案合理 2分;技术方案基本合理 1分;技术方案不合理 0分 公共广播系统( 1分) 公共广播系统技术方案合理性及可行性:技术方案合理 1分; 技术方案基本合理 ;技术方案不合理 0分 病房呼叫系统( 1分) 病房呼叫系统技术方案合理性及可行性:技术方案合理 1分; 技术方案基本合理 ;技术方案不合理 0分 分诊排队叫号系统( 1分) 分诊排队叫号系统技术方案合理性及可行性:技术方案合理 1分;技术方案基本合理 ;技术方案不合理 0分 示教室视频显示系统( 1分) 示教室视频显示系统技术方案合理性及可行性:技术方案合理 1分;技术方案基本合理 ;技术方案不合理 0分 机房工程系统( 1分) 机房工程系统技术方案合理性及可行性:技术方案合理 1分; 技术方案基本合理 ;技术方案不合理 0分 1系统集成( 3分) 系统集成技术方案合理性及可行性:技术方案合理 2分; 技术方案基本合理 1分;技术方案不合理 0分 1楼宇自控系统( 2分) 楼宇自控系统技术方案合理性及可行性:技术方案合理 1分; 技术方案基本合理 ;技术方案不合理 0分 1热水卡控系统( 1分) 热水卡控系统技术方案合理性及可行性:技术方案合理 1分; 技术方案基本合理 ;技术方案不合理 0分 1综合管路系统( 1分) 综合管路系统技术方案合理性及可行性:技术方案合理 1分; 技术方案基本合理 ;技术方案不合理 0分 施工方案说明 3分 施工方案描述真实、清 晰、准确 、周全的得 23分:比较清晰准确 12分;其他 01分。 施工组织10分 施工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满分 2分) : 合理可行 2 分 ; 基本合理可行 1分 ; 不合理 0分。 杭州市 第三人民医院 公开招标文件 第 16 页 共 108 页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评分子项 分值 评分细则 设计 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满分 2 分): 合理可行 2 分 ; 基本合理可行 1分 ; 不合理 0分。 主要机具装备、劳动力安排计划 (满分 2分): 合理可行 2 分 ; 基本合理可行 1分 ; 不合理 0分。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 (满分 2 分): 合理可行 2 分 ; 基本合理可行 1分 ;不合理 0分。 售后服务方案 (满分 2分): 合理可行 ,非本地应标人有本地化服务机构如分公司或办事处 2 分 ; 基本合理可行 1分 ; 不合理 0分。 质量保证措施 2分 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有明确的质量保证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和体系合理先进并具有详细的实施内容等( 2分) 项目实施承诺 2分 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和采购单位要求完成系统深化、供货、安装调试、系统上线运行、验收,确保按时交付、正常运行的措施情况等 优惠和承诺 1分 投标人提出的优惠条件和承诺情况,及其可实现程度等 ▲ 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情况 ( C=15分) : 主要包含投标人的资质、类似 项目建设 成功案例等方面的因素。 评审要点为: 评分子项 分值 评分细则 投标人基本情况 9分 投标人已取得省级以上软件企业资格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 1分; 投标人已取得省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分,缺一项不得分; 投标人已取得软件认证 CMM3/CMMI3以上资质证书的得 2分; 招投标领域企业信用等级 AAA的得 1分,连续两年 AAA的得 2分,连续三年 AAA的 得 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 (“信用浙江”网上公示复印件) ( 3分)。 投标企业拥有电子工程壹级资质的得 1分,贰级的得 ,其他不得分。 ( 1分)。 投标人类似项目建设经验 6分 投标人 2020年 1月 1日以来独立承担 医院 信息化建设(或数字化建设)项目合同金额 1000万元以上得 1个得 2分,项目合同金额 500万以上 1000万以下的每个得 ;累计最高得6分(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采购人在项目评审直至合同签订、履约期间,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投标文件中的主要业绩证明原件:如合同或用户验收报告等 ,予以确认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罚。 项目不重复计分 ) ▲ 总分 =A+B+C ,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3. 评标内容的保密 杭州市 第三人民医院 公开招标文件 第 17 页 共 108 页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投标人对 采购代理机构 和评标机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要求投标人作书面澄清;投标人的书面澄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 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 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投标人没有实质性相应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 ,没有提供技术要求里所提产品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的 ; 如出现上述第( 1)款情况时,若本采购文件已按 浙财采监字〔 2020〕 2 号 文件规定事先已在指定媒体公开征求了供应商意见且无重大异议,或经专家论证且出具了“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等没有歧视性和倾向性”意见的,同时采购信息已在省级以上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和当地主流媒体公告,采购文件的发售和截止时间符合法定或 浙财采监字〔 2020〕 2号 文件规定的,可以按原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活 动。 废标后, 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6. 无 效标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 1)投标文件没有密封包装或者由于 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 标文件; ( 2)开标时授权委托人与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有异的; ( 3)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 4)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或者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杭州市 第三人民医院 公开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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