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各项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要求,党费收缴具体规定如下:(一)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二)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3000(含3000元)以下者, %。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 %。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 (三)在乡镇机关和乡镇企业工作或者外出务工的农民党员,村干部和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中的党员,凡有固定收入的(工资或补贴),按照每月固定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元。 (四)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交纳党费基数。 (五)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以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交纳党费基数。 (六)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或养老保险金为交纳党费基数,5000(含5000元)以下者,%。 5000元以上者,交纳1 %。 (七)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 角。 (八)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九)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十)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 持《 流动党员活动证》 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十一)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十二)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 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村“两委”议事制度(一)、议事原则坚持加强党的领导的原则。 村党支部领导村民委员会,支持和保证村委会按照法律充分行使职权。 村民委员会在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时,必须有利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利于维护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村党支部、村委会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村“两委”要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依靠群众,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对涉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讨论。 坚持依法依章办事的原则。 村“两委”讨论重大工作,提出工作方案特别是商量需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的重大事项时,必须遵循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集体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有利于村级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议事内容本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村“两委”任期工作目标。 村级重大投资项目和超过村委会财务审批权限的财务开支。 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农业规模经营的变动,农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村级土地的征用、补偿方案和农村建房宅基地的审批。 基建工程等村级重大工程的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 计划生育指标的下达、执行。 救灾救济款的发放。 兴办学校、道路、水利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重要工作的落实方案或需提请上级党委、政府解决的事项。 1村务管理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议事程序: 村“两委”联席议事。 凡涉及上述内容的事项,均召开村“两委”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两委”全体成员参加,就所议事项形成基本意见。 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四、议事要求 议事会议的召开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会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然后在会上集体讨论研究,作出决议。 议事会上讨论时,每个与会同志既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又要做到不作无原则的争论,不作无根据的发言,不武断地否定别人的意见。 讨论议题进行决策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 如对讨论重大议题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时,应暂缓作出决议,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待意见取得一致后,再另作决议。 与会同志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泄露会议机密。 每次议事会议都要有会议记录。 五、决议执行 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坚决议事会议作出的决议。 个人若有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无权修改或否决。 参加会议成员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围绕集体作出的决议,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得推诿、拖拉。 要及时掌握集体决议的实施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文明办事制度村“两委”班子成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语言、行为、工作等规范,自觉维护村干部形象。 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应热情礼貌、态度和蔼、解答清楚,做好记录,认真处理,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发生。 对待群众办事,应服务周到,耐心听取群众办事内容,能马上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的限期办理,不能办的耐心向来人解释清楚,不能出现“拖拉、推诿、扯皮”现象,更不能出现“索、拿、卡、要”现象。 办公室内布置要简洁朴实、整齐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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