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部管理制度【精选文档】内容摘要:
统零部件齐全 ,管路、阀组不串、不漏液 ,泵站压力符合要求; 井下电气设备及保护接地方面: ( 1)、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电缆 ,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 2)、高压馈出线上必须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并应作用于信号。 当单相接地故障危及人身、设备及供配电系统安全时 ,保护装置应动作于跳闸。 ( 3)、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出线上 ,除必须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外 ,还应设有作用于信号的电缆绝缘监视保护装置。 ( 4) 、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 5)、井下变电所低压馈出线上 ,除应装设短路和过负荷保护装置外 ,还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 (包括人工旁路装置 ),应保证在漏电事故发生时能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 6)、井下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出线上 ,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 7)、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 ,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与远方控制装置。 25 ( 8)、煤电钻必须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启动和 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 9)、电压在 36V 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 ,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必须设置保护接地; ( 10)、井下主接地极不应少于 2块。 并应分别置于主、副水仓内。 当任一主接地极断开时 ,接地网上任一点的总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 2Ω。 ( 11)、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 2Ω。 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 1Ω; ( 12)、采区变电所硐室。 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或单独安 装的高压电气设备处。 低压配电点处。 连接电力电缆的金属接线装置。 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机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 (带式输送机巷 )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 ,分别设置 1 组局部接地装置并都应与主接地极连接成一个总接地网; ( 13)、电压在 36V 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 ( 14)、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接成 1 26 个总接地 网。 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 1块。 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 、厚度不得小于 5mm; ( 15)、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一)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二)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三)低压配电点或装有 3 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 ( 四)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机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 1 个局部接地极; (五)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 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 、厚度不小于3mm 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 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 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 20 个直径不小于 5mm 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 22mm、长度为 1m的 2 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应钻 10 个直径不小于 5mm 的透孔, 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 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 ; ( 16)、连接主接地极的接 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 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 100mm2 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 27 4mm、截面不小于 100mm2 的扁钢。 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 25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 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 4mm、截面不小于 50mm2的扁钢; 井下照明、信号、通信方面: ( 1)、下列地点必须安装固定式照明装置。 1)机电设备硐室、调度室、机车库、爆炸材料库、井下修理间、信号站、候车室、保健室。 2)井底车场范围内的运输巷道、采 区车场。 3)有电机车或无轨胶轮车运行的主要运输巷道、有行人道的集中带式输送机巷道、有行人道的斜井、升降人员及物料的绞车道以及主要巷道交叉点等处。 4) 经常有人看管的机电设备处、移动变电站处; 5)风门、安全出口处等易发生危险的地点; 6)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 ( 2)、巷道内安装照明灯具时间距不大于 30m; ( 3)、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 15m; ( 4)、电气信号应符合下列要求; 1)矿井中的电气信号 ,除信号集中闭塞外应能同时发声和发光。 重要信号装置附近 ,应标明信号的种类和用途。 2)升降人员和 主要井口绞车的信号装置的直接供电线路上 ,严禁分接其他负荷。 ( 5)、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 ,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 6)、井下电话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回路; 28 ( 7)、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 ,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设备硐室方面: ( 1)、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应砌碹或用其他可靠的方式支护。 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 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 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 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 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 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 ; ( 2)、变电硐室长度超过 6m 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 1个出口; ( 3)、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 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 以上的通道。 对不需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 ( 4)、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 硐室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硐室 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硐室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 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 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 ( 5)、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送 29 电的标志; 电缆方面: ( 1)、电缆选型正确 ,截面满足要求。 ( 2)、电缆吊挂使用合格的挂钩、夹子、卡箍等悬挂 ,安全高度和距离符合要求。 ( 3)、电话和信号的电缆同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两侧。 条件受限制时 ,敷设在距电力电缆 米以外。 ( 4)、高、低压电缆在巷道同侧敷设时 ,符合规定。 ( 5)、电缆 穿过墙壁时 ,应用套管保护。 ( 6)、电缆沿线隔一定距离中否有标志牌标明用途、电压、编号、走向等。 ( 7)、敷设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符合规定。 ( 8)、电缆连接符合规定; 其它方面: ( 1)、在用设备无淘汰设备。 ( 2)、五小电器应上板并贴有防爆合格证。 ( 3)、所有电气设备及电缆应清洁无积尘。 ( 4)、电气设备贴有防爆合格证; ( 5)、中央变电所灭至少配置4套防火器材,灭火器每年必须到保卫科检验一次,严禁存放失效的灭火器; ( 6)、变电所内不得有滴水或积水,如出现滴水或积水现象必须及时采取防水处理措施 ; 30 ( 7)、过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所内应达到无杂物,无积水,无油垢; 第五章 运输管理检查内容 一、应建立的制度: 建立健全机电运输管理机构; 安全活动制度; 事故分析制度; 隐患排查制度; 定期检查考核制度; 行车不行人制度; 乘人制度; 设备检查、检修制度;小绞车使用管理制度; 牵引网络检查维修制度; 1轨道线路检查维修制度; 1电机车检查检修试验制度; 1安全设施检查制度; 1连接装置检查试验制度; 1装车、封车管理制度; 1车辆复轨规定; 1上、下山管理制度;1平斜巷乘车制度; 1矿车使用检查管理制度; 斜坡提升运输管理制度; 2运输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2运输事故管理制度; 2斜井井口管理制度; 2斜巷运输管理制度; 2井巷运输管理制度; 二:应具有的操作规程: 斜巷提升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给煤机司机操作规程;刮板输送机操作规程; 胶带运输机司机操作规程; 矿车修理工操作规程; 轨道工操作规程; 人力推车工操作规程; 31 三、应具有的岗位责任制: 机电运输矿长 岗位责任制; 运输队岗位责任制; 运输队长岗位责任制; 井下运输调度员岗位责任制; 运输下料工岗位责任制; 运输机电维护员岗位责任制; 副井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斜井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主皮带司机岗位责任制; 给煤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刮板输送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运输队井下电钳工岗位责任制; 四、应具有的试验报告: 斜巷人车防坠器煤安标志; 倾斜井巷运输用钢丝绳试验报告; 斜井钢丝绳连接装置拉力试验报告; 保险链及矿车的连接环、链和插销的拉力试验报告; 斜巷跑车防护装 置试验报告; 斜井人车试验报告; 斜井运输用矿车连接装置拉力试验报告; 斜巷人车连接装置探伤报告; 斜巷人车连接装置使用前的试验报告; 五、应具有矿井运输系统图: (应标注巷道规格、倾角、长度等参数;运输设备、安全设施、轨道、道岔参数及装设地点;架线参数及起止点位置;胶带及胶带机的型号、规格、倾角、长度等参数;主要运输设备台数;电瓶车运输线路的起止点位置等;设备设施可用形象图例标注。 随巷道变化每季补充一次,所有签字应是手签,并有签字日期) 六、应具有的记录: 32 斜巷人车连接装置、防坠器、保险链检查记 录; 斜井人车防坠器手动落闸试验记录; 斜井人车防坠器静止松绳落闸试验记录; 斜井人车防坠器重载全速脱钩试验记录; 倾斜井巷运输用钢丝绳检查记录; 斜巷跑车防护装置试验记录; 运输设备维修记录; 第一节 矿车检查内容 1. 轮对 1)矿车运行平稳,在水平轨道上四个车轮有一个不与轨面接触时,其间隙不大于 3 mm。 2)车轮不得有裂纹,轮缘磨损余厚不小于 13 mm,踏面磨损余厚不小于 6 mm。 3)车轮定期注油,转动灵活。 2. 连接装置 1)连接钩环和插销的拉力试验和安全系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磨损量不超过原尺寸的 15%。 链环、插销弯曲值不超过链、销直径的 10%。 2)铸钢碰头无裂纹,弹簧无断裂或永久变形,弹性碰头的伸缩长度为 1030 mm。 3)橡胶碰头完整,固定可靠,伸出槽外长度不小于 30 mm。 3. 车箱与底梁 1)车箱无破洞,各部凸凹深度不大于 50 mm,裂纹长度不超过 100 mm。 上口两对角长度相差不大于 50 mm。 2)底梁不得有开焊和裂纹,碰头铆钉不得松动。 第二节 轨道检查内容 一般线路:( 1)接头平整度允许偏差:轨面及内侧错差 33 不大于 2mm。 ( 2)方向符合标准,目视直顺,不得有 硬弯。 ( 3)轨面前后高低,目视平顺,明显变坡点处不得有接头,应根据巷道变坡处的弯曲半径,采用圆弧过渡。 ( 4)轨距允许偏差不大于 5mm,不小于 2mm。 ( 5)钢轨轨型无杂拌道、无夹眼道。 ( 6)水平允许偏差不大于 5mm。 ( 7)轨缝不大于5mm。 ( 8)轨枕质量合格,接头处轨枕无失效,无三根以上轨枕连续失效,轨枕与轨道垂直。 ( 9)扣件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 ( 10)道钉齐全有效,不浮离。 ( 11)轨枕间距为,误差不大于 50mm。 ( 12)道碴、充填不超过枕面,不低于枕面 1/3;轨枕长度范围全部充填,无空板、吊板。 ( 13)绳轮齐全、有效、灵活。 ( 14)水沟:排水畅通,道心内无淤泥、积水。 主要运输线:( 1)轨道中心线符合设计,偏差177。 50mm。 ( 2)坡度与标高:轨面的实际标高与设计标高偏差为177。 50mm;坡度 50m 内误差不超过 1/1000,高差不超过 50mm。 ( 3)接头平整度:轨面及内侧错差不大于 2mm,无硬弯。机电部管理制度【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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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价格昂贵,占用了企 业大量资金。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设备生产技术的提升,已经能够提供一些高技术设备的配件。 因此,在今后的进口机电设备配件选购时,要不断拓宽国内来源渠道,实现国际选购和国内选购的结合,优化配件来源渠道。 不断拓宽配件国内来源渠道。 一是由本企业技术人员对进口机电设备进行测绘仿制,由企业自身根据需要生产相关配件,这样企业的自主性更强,可以更好地结合设备使用 年 06
卖方承担。 卖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 ,买方变更 到达地点或收货人 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8 验收与 安装调试 验收 甲方应在提货前到乙方公司内验收,如果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乙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 验收 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验收 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4 验收
,发现大问题应及时抢修,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 上班时间必须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饮酒、睡觉,在生产区内不准 吸烟,严禁寻衅闹事,不许随意将无关人员带入生产区。 严格执行交接班和卫生值日制度,保管好自己的工具,搞好工作场所的 清洁卫生。 工程手册 版 本 第一版 编 号 №.— 01 编制单位 工程部 页 次 第 2 页 共 2 页 编制 日期 2020 年 4 月 19 日 修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