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厂工具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写“领料单”,注明用途和保管责任人,经厂长签字同意后,到仓库领取,由仓库建立台帐备查,台帐应注明领用日期、名称、规格、责任人等。 以旧换新领用工具前,由质检科鉴定工具的好坏,并出具书面证明,如仍可使用的,请领用人继续使用,如可修复使用时,质检科安排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修复,属于人为 因素 造成的 工具 损坏由责任人承担责任并照价赔偿。 原工具丢失或损坏,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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