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内容摘要:

务部。 (二) 综合审 查: 综合管理 部 (三) 承办部门按审核意见修改。 (四) 总经理、 主管副总经理或授权签约。 第二十 六 条 合同相关技术、业务或支撑部门负责审核的内容是: (一) 项目、工程、设备的技术应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 技术或业务条款明确、具体和完备。 (二) 技术措施完备、可行,技术标准和参数科学、 准确。 (三) 质量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和技术服务条款应明确、具体并具有可操作性。 (四) 可以提供技术业务支撑。 (五) 合同业务应预计公司将有良好的收益;与相关行业规定不相矛盾。 6 (六) 其他应由技术、业务或支撑部门审核的内容。 上述技术、业务或支撑部门是指以下部门: (一) 合同项目所在部门或实 际负责合同履行的部门。 (二) 需要提供业务支撑的部门。 第 二十七 条 财务部负责审核的内容是: (一) 价款、酬金的确定及运输、保险条款应合法、合理、完备。 (二) 价款的结算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 (三) 发票类型的确认明确、合法。 (四) 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财政、税务等部门的要求。 (五) 资金、资产的使用效果具有财务可行性。 (六) 其他应由财务部审核的内容。 第 二十八 条 综合管理 部负责审核的内容: (一) 当事人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二) 合同内容、形式和程序合法、有效。 (三) 合同条款具体完备。 (四) 合同文字表述严密、规范、准确。 (五) 合同履行了审核程序。 (六) 其他应由 综合管理 部审核的内容。 第 二十九 条 承办部门应当结合审核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改,并经公司领导批准、签字后,送 综合管理 部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条 审核部门领导及具体审核人应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 审核意见应明确、具体。 第三十 一 条 按照审核流程审核合同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 承办部门应将合同提交给所有可能涉及的技术业务支撑部门,不得规避。 (二) 专业审查部门(即技术业务支撑部门、财务部)应在 1 个工作日内(重大合同 2 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并在合同审核表中写明审查意见后, 由承办部门修改后 送交下一个审查部门。 综合管理 部 对合同 进行综合审查, 应在 1 个工作日内(重大合同 2 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并在合同审核表中写明审查意见后, 7 交合同承办部门。 (三) 对于审核意见,合同承办部门没有或部分修改的,在报公司领导审批前,合同承办人必须在合同审批表上书面注明,否则视为已经全部修改。 (四) 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正本和合同审核表原件交 综合管理 部归档。 第三十 二 条 审查部门认为合同对方不完全具备履约能力或资信不明的,承办部门应要求对方就其履约能力提供担保,无可靠担保财产或担保人,不得与之签约。 第三十 三 条 合同对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与之签订合同: (一) 资信不明或资信状况不好的。 (二) 履约能力差或无履约能力的。 (三) 合同标的价值超过签约当事人固定资产或注册资金的。 (四) 超出经营范围的。 (五) 签约人非法定代表人未经授权委托的。 (六) 有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不良、资不抵债,或涉及重大债务纠纷,企业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的。 (七)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第六章 合同的签约权限 第三十 四 条 公司 承包类 合同均由公司总经理 、副 总经理 或总经理授权承办部门项目负责人签字。 第 三十五 条 公司分包、采购类合同均由公司副总经理签字。 一般情况下,公司合同经审完后均应到合同专管员处盖章,如有特殊情 况需将合同章带走,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填写“合同章携带外出使用申请表”,详见附件 6。 第七章 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 三十六 条 依法生效的合同,应当全面认真履行。 合同履行部门应接受合同管理部门对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 三十七 条 除公司领导事先授权,合同正式签订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 8 第 三十八 条 合同承办部门和履行部门不是同一部门的,两部门应建立相应的交接手续,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沟通。 第 三十九 条 公司未能按约定履行合同时,合同履行部门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同时通知 综合管理 部。 合同履行部门应与对方当事人积 极协商,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减轻公司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四十条 如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适当履行合同,合同履行部。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