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酒店专用劳动合同全日制内容摘要:

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条 用人单位按下列第 ( 一 ) 种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 ( 一 ) 用人单位每月 15 日按照 依法制定的《 酒店有限公司劳动保障制度 》 的制度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既定的薪资。 该薪资包含 基本薪资、加班薪资、全勤薪资 、 岗位津贴及 福利 等项目。 ( 二 ) 商品销售提成, 指员工销售酒店产品而得到相应的回报 收入 , 酒店依据每个月各部门相应的销售商品数量而定期 发放的 奖励。 ( 三 ) 奖金, 是 酒店根据实际的经营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发放的奖励。 第十一条 酒店各部门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薪资待遇将按照标准薪资的 80%发放,若员工试用期内的薪资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其试用期内的薪资待遇将按照岗位薪资的 100%发放。 酒店基础岗位员工的试用期为一个月, 最长不超过两个月, 管理层岗位员工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第十 二 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按 基本薪资 15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按 基本薪资 200%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按 基本薪资 300%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第 6 页 共 11 页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 三 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按国家和青海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 四 条 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患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 除国家既定的社会保险之外,酒店还另外提供 保险 等。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 六 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培训和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 七 条 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劳动者应当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 八 条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十 九 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按照本 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 7 页 共 11 页 第 二十 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 一 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 二 条 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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