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管理论文探讨生态旅游构成要素的双向性内容摘要:

现阶段 ,我国的旅游管理还是一个多元体系 ,生态旅游资源的产权关系还不明晰。 管理部门不仅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所属 的旅游局 /旅游委员会 ,生态旅游资源还可能隶属于不同的职能部门 ,比如林业、园林、 宗教、文物、水文等等;从中心到地方 ,从自然到人文 ,生态旅游资源笼罩在一个复杂的网络之中。 对于生态旅游资源 ,各方都需要承担相关责任 ,也有着各自不同的利益。 轻易导致本位主义和学科的狭隘性。 因此可以看出 ,最大的新问题不在于管理者该管什么 ,而在于谁是 生态旅游的管理者 ?在国外也有类似的情况 ,很多学者意识到让这么多利益集团达成一致是非常困难的。 在这个方面 ,生态旅游探究和 发展较为发达的国家也已经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较好的例子有《澳大 利亚国家生态旅游战略》 (联邦旅游部 ,1994);加拿大的生态旅游任务组(Ecotourism Task Force)和萨斯喀彻温旅游部 (是政府 私营 部门合作的行业联合体 ,是加拿大该省的旅游发展指导机构 )曾合作制定了生态旅游指导原则的文件 ,这个文件将成为加拿大未来生态旅游发展的基础(Fennell,2020)。 对于生态旅游来说 ,全国统一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是必须的。 现阶段很多地方政府都在着手制定和生态旅游相关的政策和评估体系 ,但这样的子体系应该建立在一个国家级的总体发展战略和认证体系之下。 在条块分割的管理体 制之下 ,首先需要一个独立而扁平的体系 ,成立一个非凡的生态旅游管理机构 独立、非盈利的官方组织或协会 ,并且不隶属于任何具体的职能部门。 同时 ,由于我国目前基于生态旅 游的熟悉还比较肤浅 ,这个机构的结构应是扁平的。 可以只设国家级和省级两个层面。 在国家级层面 ,其主要任务是制定生态旅游法规政策和开发的原则框架 ,进行资源普查 ,建立生态旅游的认证体系 ,在全社会推广生态旅游意识;在省级层面 ,主要任务是确立各生态旅游区的环境承载力 ,根据 国家统一的法规和认证体系遴选经营者 ,执行检测程序 ,对生态旅游开发和经营进行跟踪评估。 在立法和制定政策的过程中 ,参和者不仅应该包括各学科的专家 (生态资源的涵盖面是非常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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