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技术转让合同内容摘要:

. 提交地点: 长沙 3. 提交方式;双方核验并签署移交手续。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受让该技术转让费及支付方式为: 1. 技术 权属 转让费总额为: 捌佰肆拾万元整( 每个新药贰佰捌拾万元整 )。 2. 在签订该合同的 一周内 ,甲方 向 北京恩泽嘉事制药有限 公司支付人民币: 4,200,(大写: 肆佰贰拾万元 ) ;在收 到该 款后 , 乙方向甲方提交用于 注册申报 的 全部 技术资料 和证明性文件。 3. 在甲方 顺利 完 成 三批产品 生产 , 并 确认该产品 的 工艺、 质量 无问题 , 可持续性生产,并 能够 向 湖南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提交 新药 技术转移申报资料 时 , 甲方再 向 北京恩泽嘉事制药有限公司 支付人民币: 4,200,(大写: 肆佰贰拾万元 )。 第五条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实施或转让本项技术 权属的 约定 : 乙方实施本项技术 权属 的状况: 在本项目 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后,乙方未向其他企业转让技术秘密,未与其他企业达成拟进行技术转让的合约。 第六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 转让 ,乙。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