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安全管理办法b内容摘要:

和辐射工作 单位指定一名主管 领导和一名专 (兼 )职管理人员负责 本 单位 的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 辐射工作 单位要制定 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等 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台帐,记载放射性同位素的 核素名称、 进 厂时间和活度、标号、编码、来源 、 数量 和 分布 ,及射线装置的名称、 型号、射线种类、类别、用途、来源和 分布 等事项 ,填写 《 XXX 放射性同位素贮存、 使用台帐 》 或 《 XXX 射线装置贮存、使用台帐 》 , 并上报技术中心 和 卫生监督所。 技术中心负责汇总 制定 《柳钢 放射性同位素 与射线装置 贮存、使用 台帐 》, 进行动态管理。 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 应经有资质 的 机构 进行 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后方可 上岗。 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上岗前要先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患职业禁忌症者严禁上岗。 QG/LG 第 3 页 辐射工作单位 应当严格 按照国家关于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管理的规定, 安排 放射 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长期保存。 辐射工作单位应 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测量报警、辐射监测等仪器 ,放射 工作 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卫生监督所定期对 辐射工作单位 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进行放射卫生防护知识的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知识和意识。 疾病控制中心 定期对使用 放射 源与射线装置的场所、岗位进行辐射 防护监测, 监测结果及时上报技术中心和 卫生监督所。 按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每年 联系 、 落实 放射工作人员 的 职业健康检查 工作 ,发现职业禁忌症要及时通知调离 、 换岗,并建立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辐射工作单位应当编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 报告 内容 包括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台帐、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建立和落实、事故和应急以及档案 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金材公司 回收 、处理 废 旧金属时,应当采取必要的监测 或报警 措施,防止放射性物质 进 入 转炉冶炼, 发现 异常情况时 ,应当及时通知 技术中心和卫生监督所。 新建、改建、扩建需使用放射源的工程项目,必须由技术中心负责报自治区环保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在公司范围内开展的一切涉及放射源或射线装置使用的活动均应向技术中心备案,待方案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 相关工作。 放射 性同位素 与射线。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