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表[终稿内容摘要:

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 ( 2)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安培南 /西司他丁、美洛培南、帕尼培南 /倍他米隆、比阿培南、朵利培南; ( 3)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万古霉素、去甲基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烷; ( 4)抗真菌药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口服剂 、注射剂),伏利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两性霉素 B 含脂制剂。 三、分级管理临床应用 临床上轻度或局部感染患者,应首选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者或己明确病原菌,只对限制性或特殊抗菌药品敏感的患者,可使用限制性或特殊的抗菌药物。 患者若需要使用限制性抗菌药物,应经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 若需要使用特殊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 若科室上述级别的医师不在,则需要科主任签名。 紧急情况下,临床 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品,但仅限于 1 天的用量,要做好相关的病历记录。 门诊患者若需要抗菌药物治疗,原则上只能选择非限制性药物。 若病情需要使用限制性、特殊抗菌药物,分别需具有中级、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处方上签名。 另外,门诊抗菌药物的使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 35 天,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病等慢性感染性疾病除外。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表(抗生素) 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表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预防和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现象,根据《指导原则》将抗生 素分三级管理:一、分级原则 非限制使用 ——处方医师开具。 限制使用 ——主治以上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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