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会议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的逻辑使所有与会 者理解自己的立场观点。 第十一条 所有与会者都应该遵守公司的会议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完整地参加会议的与会者,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说明情况,并且将自己的观点尽量用书面的形式转达给会议召集人,由会议召集人代为表达。 第十二条 会议的基本人员应该包括:召集人,与会者,记录员。 会议原则上应由召集人主持,也可由召集人指定他人代为主持。 第十三条 会议开始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的议程。 第十四条 会议记录人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记录会议议题、出勤情况、讨论要点,包括形成的一致意见和不同意见。 记录员应署名。 会议记录范本见附件。 第十五条 会 议讨论过程中,与会者应注意文明用语。 发生争执时,会议主持人应该采取恰当的方式进行协调。 第十六条 在会议结束之前,应该由主持人对会议进行总结,并对会议记录进行审议签名。 第十七条 如果会议不是由总经理召集或主持,会议记录应呈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会议结果是否向全体员工公布,由总经理酌情决定。 第十九条 紧急会议的召开,也应该按照上面的要求进行。 第二十条 与会者应对会议讨论情况或会议结果保密。 第四章 会议运作流程 第二十一条 根据本制度的总则和基本要求,会议的召开应遵行下面的流程: 召集人通知 第五章 例会制度 第二十二条 公司每年在年末举行一次由公司全体员工参加年度经营管理会议,对本年度的经营运作进行总结,并且就下一年度的经营提出相关的建议。 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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