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信用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业务逾期、代偿、追偿和损失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款的态度及配合意愿等; 借款人未还款的原因分析; 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资 产状况; 反担保措施及现状; 代偿与追偿的建议;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业务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审查、报公司分管业务副总经理批准后,将报 告及相关资料移交风险管理部。 (三 )风险管理部审查 风险管理部根据项目经理报送的资料和初审意见,具体承办代偿和追偿等风 险管理工作。 风险管理部就下列方面提出意见: (1) 初审意见中事实陈述 ( 8)的真实性与客观性; (2) 初审意见中分析、评价与论证 ( 6)的充分性和客观性; (3) 初审意见中建议 (9)可行性; (4) 其他需 要说明的事项。 风险管理部就下列方面提出明确法律意见: (1) 重新评价借款与担保的合法性; (2) 判断是否符合代偿条件; (3) 判断是否具有免责事由; ⑷提出追偿方案 (四)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署审批意见后,报风 险处置委员会研究和审批。 (五 )公司董事会审批。 (《项目代偿审批表》格式见附件一)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审批同意后,由项目经理 A 角负责办理具体代偿手续, 并取得贷款银行关于公司已承担保证责任并享有追偿权的确认函(见附件二 )和关 于借款人债务责任转移的通知函(见附件三)。 第十三条公司代偿后,须立即书面通知被担保企业,由项目经理负责送达 追偿通知(见附件四)并取得被担保企业签收回执,同时代贷款银行送达债务责任 转移通知函。 若被担保企业不按要求出具上述书面债务确认文件的,应釆用公证送达等方 式取得。 第四章代偿项目的追偿 第十四条代偿项目的管理 (一 )代偿后的追偿及对债务人的管理工作,由风险管理部负责,业务部门该 项目的项目经理 A、 B角配合。 (二 )发生代偿后,要对被担保企业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的实际原因进行调查, 分析被担保企业财务状 况和预期状况,重新检查反担保 措施。 根据代偿项目的性 质和严重程度,每个代偿项目要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要一户一策,对症下药, 重点突破,确保措施有效。 (三)建立代偿项目风险报告制度,及时监控代偿资金总量及风险转移的情 况,定期反映代偿项目的动态情况。 第十五条代偿项目的追偿 代偿项目追偿应坚持“及时快捷、认真高效、抓住要害、宽严并济”的原则。 在具体追偿方式的选择上,可根据各代偿项目的实际情况,考虑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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